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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Oh my gods, it's a 當舖.:: 痞客邦 PIXNET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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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眾所周知，典當業植根於舊社會，渾身上下的汙泥濁水自然是不少。然而，它以小額短期質押貸款為主，居然在人類曆史上存在和發展了上千年的時間，這不能不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社會現象。 從中國來看，新中國建立不久，典當行在中國大陸便壽終正寢、蕩然無存。]]></description>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12: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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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pyright>Copyright 2003-2010 lagfjja26,Pixnet Digital Media Co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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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nguage>zh</language>
    <docs>http://blogs.law.harvard.edu/tech/rss</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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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典當的價格評估]]></title>
      <link>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50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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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章摘要：對當物進行評估是典當行向當戶發放當金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合理確立當物的評估價格，才能根據一定的折當比例核定當金數額。關於當物評估的主體，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有三種不同類型的規定。 一、典當行是獨立的評估主體 印尼《荷屬東印度典當業條例》第11條第1款曾規定是典當行向當戶發放當金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合理確立當物的評估價格，才能根據一定的折當比例核定當金數額。關於當物評估的主體，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有三種不同類型的規定。 一、典當行是獨立的評估主體 印尼《荷屬東印度典當業條例》第11條第1款曾規定：&quot;物品入質在未付當款前，應由管理員或辦事員，按照總管所定之標准估價。&quot;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我國典當業期間頒布施行的《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第31條也曾規定：&quot;當物應當按照現值估價，&hellip;&hellip;&quot;但並未具體明確是由典當中的一方還是雙方估價，一般認為既可由典當行亦可由典當雙方進行當物估價。在典當實踐中，僅賦予典當行單方面的當物評估權，難以體現典當中的公平交易原則，不利於保護當戶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典當雙方是共同的評估主體 我國《廣東省典當條例》第18條曾明確規定：&quot;典當物的估價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定，&quot;&hellip;&hellip;&quot;新近頒布施行的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0條也規定：&quot;質押當物的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的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hellip;&hellip;&quot;這裏均指明，當物評估權屬於典當雙方，評估價格是典當雙方約定的結果。任何一方不得享受淩駕於對方之上的評估特權，從而兼顧典當雙方的合法權益，有利於貫徹體現典當交易中的公平原則。 三、第三方是評估主體 針對有時典當雙方之間難以產生約定的評估結果或者典當雙方對於某些比較特殊的典當物品缺乏良好的評估能力的情況，一些國家和地區便立法，允許典當雙方以外的第三方參與當物評估，從而使其成為新的評估主體。如《廣東省典當條例》第18條還同時規定：&quot;除典當雙方進行當物估價外，也可以共同聘請有關專業評估人員進行評定&quot;。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0條第2款亦同時規定：房地產評估雙方&quot;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quot;。在典當實踐中，諸如開展文物藝術品典當、房地產抵押等業務時，典當雙方常會委托專業評估機構予以協助，授給其當物評估權。 需要特別提及的是，盡管當物評估是一門科學，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但對於典當雙方來說，當物評估的一些常見依據還是應當有所了解的，諸如當物本身的因素和當物流通的因素，具體來說可包括當物現行市價(即再銷價格)、當物折舊程度(即目前狀況)、當物流通風險(即變現能力)、當物變現成本(即處置費用)等等。 &nbs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文章摘要：對當物進行評估是典當行向當戶發放當金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合理確立當物的評估價格，才能根據一定的折當比例核定當金數額。關於當物評估的主體，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有三種不同類型的規定。 一、典當行是獨立的評估主體 印尼《荷屬東印度典當業條例》第11條第1款曾規定<br />是典當行向當戶發放當金的基礎和前提。只有合理確立當物的評估價格，才能根據一定的折當比例核定當金數額。關於當物評估的主體，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有三種不同類型的規定。 </font></p><p><font face="Arial">一、典當行是獨立的評估主體 <br />印尼《荷屬東印度典當業條例》第11條第1款曾規定：&quot;物品入質在未付當款前，應由管理員或辦事員，按照總管所定之標准估價。&quot;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我國典當業期間頒布施行的《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第31條也曾規定：&quot;當物應當按照現值估價，&hellip;&hellip;&quot;但並未具體明確是由典當中的一方還是雙方估價，一般認為既可由典當行亦可由典當雙方進行當物估價。在典當實踐中，僅賦予典當行單方面的當物評估權，難以體現典當中的公平交易原則，不利於保護當戶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font></p><p><font face="Arial">二、典當雙方是共同的評估主體 <br />我國《廣東省典當條例》第18條曾明確規定：&quot;典當物的估價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評定，&quot;&hellip;&hellip;&quot;新近頒布施行的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0條也規定：&quot;質押當物的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房地產的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hellip;&hellip;&quot;這裏均指明，當物評估權屬於典當雙方，評估價格是典當雙方約定的結果。任何一方不得享受淩駕於對方之上的評估特權，從而兼顧典當雙方的合法權益，有利於貫徹體現典當交易中的公平原則。 </font></p><p><font face="Arial">三、第三方是評估主體 <br />針對有時典當雙方之間難以產生約定的評估結果或者典當雙方對於某些比較特殊的典當物品缺乏良好的評估能力的情況，一些國家和地區便立法，允許典當雙方以外的第三方參與當物評估，從而使其成為新的評估主體。如《廣東省典當條例》第18條還同時規定：&quot;除典當雙方進行當物估價外，也可以共同聘請有關專業評估人員進行評定&quot;。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0條第2款亦同時規定：房地產評估雙方&quot;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quot;。在典當實踐中，諸如開展文物藝術品典當、房地產抵押等業務時，典當雙方常會委托專業評估機構予以協助，授給其當物評估權。 </font></p><p><font face="Arial">需要特別提及的是，盡管當物評估是一門科學，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但對於典當雙方來說，當物評估的一些常見依據還是應當有所了解的，諸如當物本身的因素和當物流通的因素，具體來說可包括當物現行市價(即再銷價格)、當物折舊程度(即目前狀況)、當物流通風險(即變現能力)、當物變現成本(即處置費用)等等。 </font></p><p><font face="Arial"></font>&nbsp;</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503">(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12:02 +0000</pubDate>
      <category>No Category</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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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關於典當的當物保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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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章摘要：妥善保管當物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大同小異，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硬件設施 美國《印第安那州典當法》規定：設立典當行必須建有倉庫，否則不准開業。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申請經營當鋪業者，應有固定之營業場所，並具有防火妥善保管當物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大同小異，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硬件設施 美國《印第安那州典當法》規定：設立典當行必須建有倉庫，否則不准開業。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quot;申請經營當鋪業者，應有固定之營業場所，並具有防火隔離的設備，面積12平方米以上，鋼筋混凝土或水泥磚造，門窗鐵造之餡藏貨物庫房。&quot;我國公安部《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規定：經營典當業，應當&quot;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櫃&quot;。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也規定：申請設立典當行，應當&quot;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設施和辦理業務的其他設施。&quot;這裏的安全設施和其他設施，便可理解為用於當物保管的庫房硬件設施之類。 在典當實踐中，典當行一般都依法建立自己的當物保管措施。這既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也是典當行有效履行當物保管法定義務的必要基礎和條件。 二、法定義務 典當融資以物換錢的特點，決定典當行在占有當戶交付的當物期間，必須負起妥善保管當物的責任。其重要性在於：一是當戶贖當時，應當完壁歸趙，向當戶返還完整良好之當物；二是當戶死當時，應當力爭以完整良好之當物順利變現受償；二是作為典當行收取當戶保管費用的一種必要勞務付出。 對此，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9條第3款明確規定：&quot;典當行應當由專人妥善保管質押當物。&quot;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2款也規定：&quot;當鋪業除應具有前項之設備外，並須對貨物之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等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quot;馬來西亞《1972年當商法令》第22條第l款則規定：&quot;每位禮申當商須有如物主一般的認真、謹慎和小心的態度去保管典當物品。&quot;由此可見，妥善管理當物是典當行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之一。 三、法律責任 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典當立法，對於典當行在當物保管過程中因主觀上的過錯而未履行義務的行為，都明確規定應由典當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於典當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末履行義務的行為，則規定免除典當行的責任。 1．承擔責任 國家經貿委《典當行和管理辦法》第39條第2款規定：&quot;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者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的120%進行賠償。&quot;香港《當押商條例》第22條的規定是：&quot;凡有下列情況，當押商須補償借款人或當押物品的擁有人所受的全部損失或損害--(a)在當押物品贖回期限屆滿之前，因當押商的過失、疏忽或行為不當而使當押物品--(i)被人盜去、遺失或被人以不正當方法處置；或(ii)遭毀滅、遭損毀或價值受損&quot;。馬來西亞《1972年當商法令》第22條第2和第3款也說得十分明確：&quot;任何典當物品如果遭受喪失或火災毀壞或火災間接導致損壞時，當商須負責賠償之。&quot;&quot;如典當品直接或間接遭受火毀時，賠償的價目或賠償額必定要超過貸款數目的1/4。&quot;以上法律規定表明，凡典當行未履行妥善保管當物之義務時，必須承擔不同程度的相應賠償責任。 2．免除責任 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9條第2款同時規定：&quot;遇有不可抗力導致質押當物損毀時，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quot;臺灣《當輔業管理規則》第14條的規定則是：&quot;當鋪業如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致貨物遭受損毀、滅失時，應於24小時內造列清冊，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通知保險公司及當地同業公會或商會，會同查驗並封存剩餘貨物，除仍有號可認者，照舊放贖外，其貨物遭受損失，無可辨認，原物主亦無法認明其為已物者，得估價變賣，得由當事人協議處理之。&quot;以上法律規定表明，如典當行雖未履行當物保管義務，但其主觀上也無過錯，故應當依法免除其賠償責任。]]></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文章摘要：妥善保管當物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大同小異，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硬件設施 美國《印第安那州典當法》規定：設立典當行必須建有倉庫，否則不准開業。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申請經營當鋪業者，應有固定之營業場所，並具有防火<br />妥善保管當物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立法大同小異，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font></p><p><font face="Arial">一、硬件設施 <br />美國《印第安那州典當法》規定：設立典當行必須建有倉庫，否則不准開業。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規定：&quot;申請經營當鋪業者，應有固定之營業場所，並具有防火隔離的設備，面積12平方米以上，鋼筋混凝土或水泥磚造，門窗鐵造之餡藏貨物庫房。&quot;我國公安部《典當業治安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規定：經營典當業，應當&quot;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典當物品保管庫房和保險箱、櫃&quot;。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也規定：申請設立典當行，應當&quot;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設施和辦理業務的其他設施。&quot;這裏的安全設施和其他設施，便可理解為用於當物保管的庫房硬件設施之類。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典當實踐中，典當行一般都依法建立自己的當物保管措施。這既是典當行的法定義務，也是典當行有效履行當物保管法定義務的必要基礎和條件。 </font></p><p><font face="Arial">二、法定義務 <br />典當融資以物換錢的特點，決定典當行在占有當戶交付的當物期間，必須負起妥善保管當物的責任。其重要性在於：一是當戶贖當時，應當完壁歸趙，向當戶返還完整良好之當物；二是當戶死當時，應當力爭以完整良好之當物順利變現受償；二是作為典當行收取當戶保管費用的一種必要勞務付出。 </font></p><p><font face="Arial">對此，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9條第3款明確規定：&quot;典當行應當由專人妥善保管質押當物。&quot;臺灣《當鋪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2款也規定：&quot;當鋪業除應具有前項之設備外，並須對貨物之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潮等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quot;馬來西亞《1972年當商法令》第22條第l款則規定：&quot;每位禮申當商須有如物主一般的認真、謹慎和小心的態度去保管典當物品。&quot;由此可見，妥善管理當物是典當行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之一。 </font></p><p><font face="Arial">三、法律責任 <br />世界各國和地區的典當立法，對於典當行在當物保管過程中因主觀上的過錯而未履行義務的行為，都明確規定應由典當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於典當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末履行義務的行為，則規定免除典當行的責任。 </font></p><p><font face="Arial">1．承擔責任 <br />國家經貿委《典當行和管理辦法》第39條第2款規定：&quot;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者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的120%進行賠償。&quot;香港《當押商條例》第22條的規定是：&quot;凡有下列情況，當押商須補償借款人或當押物品的擁有人所受的全部損失或損害--(a)在當押物品贖回期限屆滿之前，因當押商的過失、疏忽或行為不當而使當押物品--(i)被人盜去、遺失或被人以不正當方法處置；或(ii)遭毀滅、遭損毀或價值受損&quot;。馬來西亞《1972年當商法令》第22條第2和第3款也說得十分明確：&quot;任何典當物品如果遭受喪失或火災毀壞或火災間接導致損壞時，當商須負責賠償之。&quot;&quot;如典當品直接或間接遭受火毀時，賠償的價目或賠償額必定要超過貸款數目的1/4。&quot;以上法律規定表明，凡典當行未履行妥善保管當物之義務時，必須承擔不同程度的相應賠償責任。 </font></p><p><font face="Arial">2．免除責任 <br />國家經貿委《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9條第2款同時規定：&quot;遇有不可抗力導致質押當物損毀時，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quot;臺灣《當輔業管理規則》第14條的規定則是：&quot;當鋪業如因不可抗力之災害，致貨物遭受損毀、滅失時，應於24小時內造列清冊，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通知保險公司及當地同業公會或商會，會同查驗並封存剩餘貨物，除仍有號可認者，照舊放贖外，其貨物遭受損失，無可辨認，原物主亦無法認明其為已物者，得估價變賣，得由當事人協議處理之。&quot;以上法律規定表明，如典當行雖未履行當物保管義務，但其主觀上也無過錯，故應當依法免除其賠償責任。<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97">(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11:4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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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歐美各國典當概況]]></title>
      <link>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9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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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章摘要：俄羅斯典當業 典當在俄羅斯起源較晚。然而，幾個世紀以來，無論社會形態如何更換交替，俄羅斯始終沒有中斷典當業。 沙皇俄國時代，俄羅斯的官辦當鋪頗為時興。1733年以前，俄羅斯國家造幣廠曾兼營過典當，以黃金或銀器作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1754年後，國家抵押銀行典當在俄羅斯起源較晚。然而，幾個世紀以來，無論社會形態如何更換交替，俄羅斯始終沒有中斷典當業。 沙皇俄國時代，俄羅斯的官辦當鋪頗為時興。1733年以前，俄羅斯國家造幣廠曾兼營過典當，以黃金或銀器作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1754年後，國家抵押銀行也兼營典當，成為當時實力最雄厚的質押貸款機構。 據史料記載，沙俄時代的官辦當鋪分布範圍較小，只限於首都聖彼得堡和中心城市莫斯科，其他城鄉地區則是民辦私營典當的天下。 1917年十月革命後，舊式當鋪一律被改造為國有企業。當時規定，除有價證券外，一般動產均可典當。折當率實行差別制，貴重物品典當，按時值估價的90%折當；其他物品典當，則按75%左右的比例折當。典當期限4個月，但允許清償利息後展期至第14個月止。典當利率由各地方政府規定，並經中央政府財政委員會核准後實施，全國利率不統一。如在前蘇聯首都莫斯科，當物1盧布以上、5盧布以下者，典當月利率1.5%；又15盧布以上、25盧布以下者，月利率1.75%；再高者則為月利率2%。 20世紀80年代後期，典當業在前蘇聯仍很興旺。1987年，莫斯科共有8家典當行，均屬國有官辦性質。當年典當金額累計高達7800萬盧布(約合4億元人民幣)，上交國庫的利潤也有1000萬盧布。該市典當業之所以如此紅火，有兩個主要原因。 其一，典當市場需求旺盛。 莫斯科人口約為900萬，8家典當行顯得遠遠不夠。每天清晨，典當行門口就有當戶排隊等候，而這條長龍整日都不問斷，許多人為了典當甚至要花上近一天的時間才能如願。 在排隊典當的人當中，有些是受到命運打擊而愁眉緊鎖的不幸者，有些是為婚喪嫁娶而籌備資金的大忙人，還有衣著頗具特色、成群結夥來貸款的吉蔔賽人，更有為了購買一小塊園地、一輛汽車或出國旅遊而不借把家中傳世珍寶拿來換錢湊數的青年。總之，莫斯科的當戶形形色色，每天都那麼多，這使典當行的生意異常火爆。 其二，國有企業信譽度高。 前蘇聯的官辦當鋪與舊式當鋪相比，經營方式並無大的改變，但作為國有性質的典當機構，人們對它的商業信譽卻十分看好。在許多人眼中，這些典當行與國家銀行沒什麼兩樣，甚至有人認為它就是&quot;以動產為質押的國家貸款銀行&quot;。因此，當人們在生活中偶遇困難又告貸無門的時候，他們就會首先想到去典當試試，典當一把，以解燃眉之急。 廣大當戶的這種典當心理和當鋪情結，自然是莫斯科典當業日益走俏的原動力。 在前蘇聯，典當期限最長為4個月，當期屆滿，即按死當物處理。一般當物類型包括：金銀首飾、刻有久遠年代和工匠姓名的貴金屬餐具、名貴皮貨、水晶石制品、貴重的壁毯、古老的聖像、值錢的家具等。典當金額則因當物各種情況而不同。如當時一公斤白銀可當700盧布，1克黃金制品可當26.30盧布，等等。 為了促進典當業的健康發展，1987年9月，莫斯科典當行的經營管理開始進行改革。其基本做法是，由典當行員工組成作業隊，集體承包該典當行，擴大經營自主權，對上包死上繳利潤等費用，餘下部分用於典當經營和員工福利。據悉，改革不到兩個月，各典當行的員工積極性都被充分調動起來了，工作效率平均提高了50%以上。 然而，莫斯科的典當行也並非一帆風順。最惱人的便是死當物處理。 首先，當戶幹擾死當物處理。盡管典當法規有言在先，當期屆滿當物變價典當行受償，但若真按規定處理一件死當物卻絕非易事。有的當戶會跑來對典當行員工大喊大叫，甚至大哭大鬧，聲稱：&quot;當鋪利用我們的不幸發大財&hellip;&hellip;&quot;想出種種理由來證明典當行的行為是非法的，故此典當行要常上法庭參與訴訟，搞得焦頭爛額。據統計每家典當行每個月都要打上百件官司。 其次，市場制約死當物處理。80年代末，前蘇聯數次降低水晶玻璃器皿、壁毯、紡織品等商品的價格，這使典當行銷售這類死當物會遭受很大損失。另外，典當行處理死當物通常送往寄賣商店，即采取變賣方式而非拍賣方式。對方往往挑三撿四，不願意代售，或提出價格分成方面的苛刻條件。致使典當行處理列當物得不償失。 90年代初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的典當業進入一個新時期。其最大的變化就是，國有典當行改為民辦典當行，許多公營典當行被私營典當行所取代。 如在聖彼得堡市，一家名為&quot;倫巴蒂聯合典當公司&quot;的典當行，是由幾位前蘇聯空軍部隊官員建立的。這家公司開始僅占地85平方英尺。而1994年。該公司在聖彼得堡市(該市人口約500萬人口)開設了二家典當行，並成為有3000多名股東、持有50億盧布(約合230萬美元)資本金的大公司。至1995年底，該公司占有聖彼得堡市8%的典當市場份額。1995年8月，公司董事會決定招募一名俄羅斯軍事科學方面的數學家以發展財務數學模型工作，從而促進公司的典當事業。這種模型能依據當前市場狀況，顯示典當經營中的最佳參數，如利率高低、，黃金類當物的買賣價格和當期長短等。與此同時，該公司計劃部門設計了新的電腦軟件，允許每家典當行每天的典當交易可在400~1000筆之間。新的技術模型和新的電腦系統為公司的典當經營帶來了良好業績。1996年，該公司新增客戶7萬名，平均每月典當交易筆數達到3萬，1-12月當金發放額增加了二倍多，此公司在聖彼得堡市新開了兩家典當行。目前，該公司已占有全市典當市場39%的份額，位居第二。 美國典當業 美國是一個曆史很短的國家，美國典當業的生存時間亦顯得微不足道。然而，美國卻是世界上惟一的尚未建國就有典當行的國家，並且是銀行與典當行始終並駕齊驅的國家。經過百多年的風雨滄桑，至今美國已成為全球典當業最為發達的國家，如同美國是世界頭號超級大國、經濟霸主-樣，美國典當業在各個方面也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1．近現代典當業 美國典當是歐洲移民帶入的，1657年最早出現在紐約，但起初發展不快。美國獨立戰爭後期，由於連年戰爭的巨大耗費，造成在發展工業經濟相對外貿易過程中資金融通的迫切需要。1781年12月，經北美大陸會議批准，美國最早的商業銀行--北美銀行成立，以後又相繼出現了若幹商業銀行，主要負責辦理存款、發放短期貸款等金融業務。盡管這些銀行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因其數量太少、分布不勻，而且對普通個人幾乎不放貸款，不提供這方面的金融服務，所以不能滿足戰後廣大社會下層人民日益膨脹的貨幣需求。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許多城市便於18世紀末期開始大力興辦典當，由此打開了美國典當業迅速發展的序幕。 19世紀初期，美國典當業逐漸走向比較繁榮的階段。有資料顯示，1819年，紐約市有10家典當行，均為依法向州政府領取營業執照的金融機構。那年，美國出現了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資本主義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大批工人陷於困境，紐約失業工人高達2萬，其中許多人只得以貧窮之身，向典當行伸出借貸之手。 在典當行數量方面，由於典當市場的逐漸擴大和膨脹，美國典當行的數量亦隨之增加。到1911年，美國全國共有注冊典當行1976家，按全國人口計算，平均約合4．57萬人一家。1914年，美國典當行的數量達到近代史上的最高峰，成為許多中小客戶借貸資金的主要渠道。&quot; 在典當行性質方面，盡管美國傳統上以私立典當行為主，但仍有一些政府和社會團體創辦的半慈善性典當行，類似於歐洲大陸國家曆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所謂公立當鋪或公共當鋪。如美國的紐約州、伊利諾伊州和馬薩諸塞州等州政府，都明文規定允許和支持這類典當行的興辦。而這類典當行在美國幾次經濟危機時期也出現得特別頻繁，如雨後春筍一般，如1915年全國共有38家。 在當物類型方面，近代美國典當業的經營範圍非常廣泛。通常所見的當物為動產，主要包括早期的鑽石、珠寶、玉器、手表、服裝、及後來的汽車等。而在19世紀當中，特別是在美國經濟危機時期，廣大貧困農民還以糧食進行典當，甚至以不動產土地通過出典方式向典當行借貸。 美國現代典當業的分期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至20世紀80年代。在半個多世紀的時間內，美國典當業又有了長足的發展，並伴隨著拂之不去的明影。 進入20世紀後，美國國力增強，金融業空前發達，而位居民間金融領域中的典當業亦出現良好成長的勢頭。如紐約節儉貸款社，典當生意越做越大，其各方面的影響借助20多個分支機構輻射到國內許多地區，在美國家喻戶曉，具有相當高的企業知名度，在美國典當界極具代表性。 二次大戰後，美國典當業迅速衰落，兼並、破產此起彼伏，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80年代。個別城市在10年中有1/3的典當行倒閉；許多城市的典當行則在典當老板退休或者死亡後因後繼無人而歇業；另有一些城市的典當行被迫改變傳統的經營方式擴充商業零售業務才能勉強生存下來；等等。如以紐約市為例，1906年曾有典當行250家，到60年代則減至150家，至80年代已所剩無幾。 2.當代典當業 美國典當業的重新崛起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即指近10餘年來的當代美國典當業。在此期間，美國典當業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典當業，無論是典當行數量、市場容量、發展戰略，還是管理方式、營銷手段、經營效益，都令世界各國的典當業望塵莫及。 有資料顯示，1988年美國全國共有持照典當行6900家，其數量相當於全國商業銀行的1/2，超過全國儲蓄銀行和貸款銀行總和的2倍，當年典當業的貸款總額為3500萬美元，約合2.9億元人民幣。然而10年後的1998年，美國共有持照典當行1.5萬家，市場主體的數量足足增長了117.39%，增長速度之快，令人膛目結舌。與此同時，美國典當業的貸款總額則更有超大幅度的增長，竟然高達90億美元左右，約合750億元人民幣，令人難以置信地暴增了256.14倍，創下美國有史以來的典當業之最。目前美國全國共有典當從業人員7.8萬人，直接為3450萬社會公眾提供典當服務。 美國典當業在短時期內的迅速膨脹，有以下三點十分值得注意。 1)當戶人數眾多，典當應運而生。 在美國，沒有銀行帳戶或者雖有銀行帳戶但卻不想經常與銀行打交道的人很多，形成了一個規模可觀的社會群體，故其一旦表現出融資欲望，便會成為典當行的潛在客戶。 據美國一些專家和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表明，1988年美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的比例由1978年11.4%上升到13.1%，後又增至1994年的14.5%。1989年美國消費者審查機構披露，當年全國只有69.8%的家庭有銀行儲蓄帳戶，而美國典當專家、賓夕法尼亞斯沃索蒙爾學院經濟學副教授約翰&middot;卡斯基分析，這個數字最多只能達到65.9%，一些家庭沒有儲蓄帳戶是因為他們沒有儲蓄。他進一步指出，美國年均1萬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均收入從1983年的3800美元跌落至1989年的2300美元，而這正是80年代末期美國典當業快速增長的直接根源，它與人口貧困化的擴大和銀行儲蓄的衰減互為因果。另據美國《福布斯》雜志(1993年第5期)一篇名為《融資戶》的文章稱：今年全國有2500萬個家庭、超過7500萬人口沒有銀行帳戶，這部分人很難獲得信用卡或消費信貸，因此大多通過典當貸款，以達到日常融資的目的。 7500萬的確是一個很大的人口絕對數。它已經占到了美國人口總數2.5億左右的30%，這就為美國典當業的發展和典當市場的擴大提供了一個十分有利的基本條件。就是到了90年代末朗，美國家庭收入的兩極分化也仍在加劇。如美國有兩家研究機構共同調查指出,盡管美國經濟連續多年出現繁榮，但90年代末收入最高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為13.75萬美元，是收入最低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的10倍。在美國46個州，最富的20%的家庭和最窮的20%的家庭間的差距大於20年前。在10年時間裏,最窮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比80年代增長了不到1%，而最富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增長了15%。 關於典當的市場需求問題，美國一些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還分析到，該國典當業潛在客戶的典型特點是：年輕、受教育程度低、婚姻破裂、但職業比較穩定、急需提高養家糊口的能力。還有一些人雖有銀行帳戶，但其銀行的信貸額度已經用完，只得轉向典當求助。就是信貸額度尚存的人，若想從銀行、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也十分困難，諸如要過信用審查、債權擔保等關，迫使客戶寧肯走向典當。作為典當行的目標客戶。所有這些家庭的年均收入水平在1.8萬~3萬美元之間，其中有些家庭的年均收入為3.8萬美元，而且至少有14%的家庭的年均收入在7.5萬美元。這表明，美國典當業具備了一個穩定發展的強大基礎，但如此參差不齊的典當行潛在客戶，在典當市場開發過程中自然是處於不同的市場定位。他們能否成為真正的典當客戶，能夠成為哪種類型的典當客戶，尚需不同地區的典當行通過自己典當市場營銷的努力運作去爭取。 此外，美國富裕的中產階級也是典當不可忽視的一支潛在客戶群。休斯頓一名連鎖典當行的老板保羅&middot;埃奇說，從前他的當戶年收入都在1.2萬美元或以下，而現在的當戶年收入將近5萬美元。而波士頓帝國貸款社的老板肯&middot;卡茨則說：&quot;我們接待的當戶來自我們以前意想不到的郵區&quot;。更有趣的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比佛利山莊的好萊塢明星聚居地，近年來一家開設於山上的&quot;擔保貸款者&quot;典當行，也如同這座世界頭號電影城一樣而聲名鵲起。 眾所周知，住在比佛利山莊的都是身著華服盛裝、生活優裕奢侈、渾身珠光寶氣、出門以享受轎車代步的社會名流，但他們也會因一時手頭桔據又不想求人告貸而走進這家典當行。於是乎，人們經常可以發現，典當行裏的勞斯萊斯轎車、直升飛機、皮衣、水晶、藝術品等總是琳琅滿目，還有眾多影星們夢寐以求的奧斯卡金像獎獎座，亦曾淪落在典當行的貨架上。對此，這家典當行的老板不無得意的說?quot;你在這裏找不到破爛不堪的東西。來這裏的都是制片人、導演、演員、不動產大享、遺產或王位繼承人，他們一時資金周轉不靈，所以才把東西典當在此。&quot;一次，一位制片人在制作兩部影片的過渡期問，因辦宴會急需一筆款子，於是把自己車齡才一年的保時捷敞篷車典當在典當行裏借貸，4個月後才贖回去。另有一位老牌電影明星也曾因銀行存款偶開&quot;天窗&quot;，便迫不得已用自己心愛的奧斯卡金像典當了5萬美元的現金應急。再就是有段時間，被銀行駁回借貸請求而又要支付公司雇員工資或急於付帳的一部分富有商人的典當業務量有所增加。 對於美國&quot;中產階級上當鋪&quot;這種現象，美國典當專家、佛羅裏達州立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賈勒特&middot;奧爾泰格評價說：&quot;&hellip;&hellip;當鋪已經成為面向低收入階層的'銀行家'時，更多的中產階級消費者也轉而向典當商求助。&quot;此言可謂對美國典當業日益走紅狀況描述的點睛之筆。 2)當鋪分布合理，典當方便快捷。 現今美國1.5萬家典當行遍布全國各地，從地域分布上看，盡管不夠平衡，但總體上屬於合理。 如位於美國本土最南部的佛羅裏達州，目前是美國50個州中典當業最為發達的地區，超過任何一個州，共有各類典當行1300家，約占全國典當行總數的1/1O。在該州，行人漫步街頭，代表典當的三個鍍金圓球標識滿眼都是，甚至比全球快餐大王麥當勞的金色雙拱門標識還多。其中在該州南部，典當行的密度更高，如在布魯沃德市有典當行122家，棕櫚灘縣有70家。相比之下，美國最大的城市紐約也才僅有80家典當行。自80年代以來，佛羅裏達州典當業的發展速度逐漸加快。在典當行數量方面，勞德代爾堡市的典當行10年內翻了一番，1997年達到28家；而布魯沃德市的122家典當行中，有70家是90年代以來陸續開業的。至於美國其他許多州的典當行，也都具有開業晚、成長快、布局合理的特點。 退回到80年代末期，當時美國典當業的情況還尚未如此。如美國典當專家卡斯基與他人合作進行的分析顯示，在對美國28個州的統計中，1998年時，美國每百萬州公民的典當行擁有量為：新澤西州2.1家、賓夕法尼亞州3.1家、印第安那州5家、得克薩斯州75.7家、俄克拉何馬州113.1家等。但時過境遷，目前美國各州的典當行發展及其分布已經趨於比較合理。如1984年印第安那州僅有典當行28家，但至1998年，該州已有持照典當行148家，百萬州公民典當行擁有率與經濟發展、人口數量開始日益協調起來。 美國典當行的選址，基本上分為兩類。一類位於繁華地段，如一些典當行喜歡在郊區商業大道上安營紮寨，或在鬧市商業區影劇院周圍建點，旨在幹方百計招攬顧客，於迎來送往中做&quot;火&quot;典當生意。另一類則位於居民社區，通常是在典當行方圓1~2英裏的範圍內，沿帶有寬敞停車場的高速公路而建，為社區中的廣大居民提供典當服務，由於&quot;2英裏半徑&quot;之內，能使美國的當戶感到最為方便，人們去典當行融資就如同去到處都是的麥當勞快餐連鎖店一樣舒心、快捷。故爾當戶客流不斷，典當行車水馬龍。另外，無論典當行選址在何處，典當行老板都一致認為必須絕對安全，只有方便加安全，才能使典當行更吸引社會公眾。正如美國一些典當行老板所說?quot;我們傾向於選擇較好的、安全的典當交易地點去吸引不同的顧客。&quot;對此，美國一些學者也紛紛指出：&quot;現如今典當行已不再是過去那種搶劫犯罪率高的小城鎮中擁有陰暗出口的門店形象了&quot;，&quot;現代典當行看上去是一些非常方便的門店&quot;。 由此可見，典當企業區域分布上的合理性，是當代美國典當業日益興盛的一個重要原因。如同銀行業的經營方式一樣，美國典當業的市場網絡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並且借鑒了美國其它一些行業拓展市場的有效做法，從而使美國國內的典當市場越做越大，具有超強的生命力。 3)連鎖經營紅火，企業效益顯著 美國是全球企業連鎖制的發源地。近年來，連鎖經營方式地廣泛滲透和應用到典當業。在美國，典當行既有單店經營或聯店經營模式，也有公司化連鎖經營模式。但美國的許多典當企業特別是大中型典當行，紛紛采取連鎖經營戰略，以圖擴大市場規模，保持優勝地位。 在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quot;美國國際典當有限公司&quot;。該公司建於1984年，1990年成為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是美國最大的典當連鎖公司和美國最大的跨國典當公司及典當上市公司。公司總部位於得克薩斯州沃思堡市，其連鎖典當行不但分布在美國國內，而且在英國、瑞典也有分支機構，如該公司在全國共有連鎖典當行465家，平均每州可達9.3家，其中在佛羅裏達州有49家連鎖典當行。而且，這400多家連鎖典當行中有近一半都是在1995--1997年這三年中開張營業的。由於通過連鎖經營和管理能夠較快地提高企業的整體實力，故該公司目前已成為美國典當業名列前茅的&quot;龍頭板塊&quot;，每年典當放款額最高約為4.4億美元，如1995年全年共發生典當生意94.4萬筆，截至12月31日貸款餘額為8800萬美元，遠遠超過所有的競爭對手。 另外，據美國全國典當業協會的資料顯示，目前美國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典當連鎖公司，其總部也都設在得克薩斯州，這使該州成為地道的美國典當業連鎖之父。這些大典當公司在美國1.5萬家典當行中，至少已經占到7%的典當市場份額，生意十分紅火，經濟效益顯著。如美國典當業季軍--1991年4月組建、位於得州阿靈頓市的&quot;第一現金服務有限公司&quot;(原名&quot;第-現金公司&quot;，1999年1月21日更改現名)，在20世紀最後幾年中，其連鎖經營發展迅速，令人刮目相看。 1997年5月，該公司公有連鎖典當行57家，但截至1998年6月，其連鎖已經達到了86家，包括以新建、收購等不同方式進行典當行的有效規模擴張。1998年8月1日，是該公司1999年財政年度的開始，亦是其連鎖經營再創佳績的前奏。同月，該公司分別在弗吉尼亞州和得克薩斯州開張1家和2家典當行；不久，又於同年10月大獲豐收，在得州最西端城市埃爾帕索建立5家典當行，攻下了該州比較偏遠的典當市場；與此同時，還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地區一舉增設12家典當行。於是，經過3個月來的不懈努力，該公司在短期內就新增連鎖典當行20家，致使其在美國11個州總共有連鎖典當行106家。1998年度(1997年8月至1998年7月)，美國這家重量級典當行發放的當金總額高達4000萬美元，淨增了600多萬美元，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包括典當利息、鑒定評估、保管、保險等費用)計381.5萬美元。第一現金服務公司還是目前美國僅有的5家上市典當行中的佼佼者，1997年其股票每股市值6美元，而1998年6月時，其每股市值已經翻番為13.63美元，上漲了127%。 英國典當業 英國是世界上的發達國家，金融業十分繁榮，而典當業作為其重要分支，亦在全球處於一種突出的地位。在英國，典當業同樣屬於民間金融業，政府依法對其進行一般性管理，並輔之以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致使英國典當業始終穩定的發展。 典當業在英國曆史悠久，該國堪稱是西方典當起源最早的國家之一。英國典當行出現的時間，可上溯到歐洲中世紀。據史料記載，1361年，來自英國語思伯格的倫敦主教邁克爾，曾經建立了一家公共當鋪，即多少有些官方色彩的典當機構。這已經是600多年前的事情了。 在英國，相當古老的典當業先後經曆了以下不同的曆史發展時期。 1．中世紀典當業 此時，英國典當業最顯著的特點是典當機構種類全，即從歐洲中世紀開始流行的三類當鋪如民辦的私立當鋪、教會辦的公立當鋪和政府投資開設的官辦當鋪(或稱公共當鋪)在英國都能找到。尤其是官辦當鋪，當時在英國比較受歡迎。如1598年在蘇格蘭沿海的貝裏克、1624年在英格蘭內陸的斯托尼斯坦頓等地出現的官辦當鋪，由於它們均按國家的法定典當利率放款，因而為普通農民、工匠借貸帶來了方便。特別是城市中一些打算白手起家經商和從事手工制造業的年青人，他們可以在不受過分勒索的條件下，通過典當物品及時獲得一些小筆當金，從而有利於個人的日常運作。那時，英國官辦當鋪的突出標志之一就是。當鋪老板身穿馬甲上班，類似現今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 另外，典當利率低也是中世紀英國典當行的特點之一。盡管中世紀後期教會對放債取息普遍解禁，以及高利貸盛行歐洲大陸幾個世紀的深刻影響，加之猶太人開辦典當行的風氣早已傳入英倫三島，但英國的各類典當行將近300年來始終采取比較低的利率進行質押放款。究其原因，在於英國法律始終不允許典當行高息放貸。1571年，英國政府一位高級官員曾不無感歎地說：&quot;由猶太人傳入的高利貸業現如今幾乎被所有的基督徒掌握了。這種生意是如此的普遍，以致於無償出借金錢的人通常被視為白癡。&quot;正是因為典當行老板們都不願被人當做白癡，更由於開辦典當行的安全性高、獲利性大，所以他們才通過取利放貸，營運資金。從事典當。然而另一方面，由於國家法律的約束，故使典當行難刮高利率之風，一般典當年利率為6%，即月息0.5分。政府的意圖和措施是，對官辦典當行的典當利息嚴格控制，禁止除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發生，如果典當行獲利。其餘額應進入政府公共財政基金，以便體現官辦當鋪服務社會的宗旨。 2．近代典當業 近代以來，英國典當業步入新的曆史發展時期。尤其是從18世紀中期開始，英國典當業逐漸呈現出一片繁榮景象。隨著工業革命的發生，資本主義制度在英國得到進一步的確立和鞏固。這時，盡管銀行已成為金融活動的中堅力量。在業務上受到排擠?quot;一切金匠和典當業者都大肆咆哮&quot;(馬克思《資本論》語)，反對自己面前的這個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但由於社會上存在嚴重的兩極分化，廣大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貧困化程度日益提高。加之銀行借貸只是為企業和政府服務。因此典當行的市場仍然很廣闊。正如馬克思所說：&quot;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勞動條件和勞動產品是作為資本同工人相對立的，工人作為生產者必須借錢。如果他借錢，例如到當鋪去，那是為了個人生活的需要。&quot;這就是說，工人是不必為從事生產而像資本家那樣去銀行貸款的，除了領取有限的勞動報酬--工資外，他可能只光顧典當行，從而借錢應急或養家糊口。此外，大量的小生產者，如街頭商販等，他們也被迫向典當行舉債，以便備款進貨、支付賒欠之類。在這種情況下，英國的典當行遠未到江河日下的地步，相反卻仍屬繁榮興旺。 在政府監管方面，當時英國議會通過了若幹件法案，用來規範和管理全國的典當業。如要求從事典當的商人必須持有政府頒發的營業執照；典當利息的20%作為政府稅收，而當息稅的用途是由政府投入到醫院和貧民院等社會公益機構中去；等等。在典當業標識方面，英國典當行普遍在店門外高懸三顆形狀和盡寸相同的金色圓球，少數典當行也有以三顆銀色球或藍色球作為企業標識的。據說此舉源於中世紀意大利的佛羅倫薩，因為三顆金球原本是當時聲名顯赫、權傾一時的銀行家--梅迪奇家族大衣袖口上的裝飾鈕扣。該家族稱霸於15世紀的歐洲金融市場，主要經營銀錢業、典當業並兼放高利貸。其家族銀行在歐洲各主要城市均有分支機構，即便和羅馬教廷財政也有密切聯系，金融勢力之大，足以影響羅馬和各國政治。梅迪奇家族的第二代、第三代即科西克&middot;梅迪奇和洛倫佐&middot;梅迪奇更是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登峰造極，曾奠定了家族專政的基礎，成為佛羅倫薩的無冕之王，把佛羅倫薩的經濟和文化發展到了繁榮的頂點。因此，英國典當行依歐美通例把梅迪奇家族衣袖上的圓形鈕扣改襲為自己的營業標識，可謂順理成章。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初期，英國典當業進入全盛時期。 3．現代典當業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英國典當業經曆了一個由發展高峰走向整體衰退的過程。據《大英百科全書》統計，1913-1914年間，英國全國領有營業執照的典當行總共為5087家，這是關於英國典當行數量最高的記載。這些典當行絕大部分集中在英格蘭，如依國家稅務部門報告，1922年共有典當行3854家。另在愛爾蘭(1801-1921年被英國吞並，後為自由邦，至1949年獨立)同年共有典當行271家。而至1928年，僅蘇格蘭首府愛丁堡市一處，即有典當行238家。如此眾多的典當行，也帶來了空前發達的典當業務。有資料顯示，一段時間英國每家典當行平均每周的典當交易在2000-3000筆之間，為此相關法規曾要求每周一、二典當，五、六贖當，而且每逢周六許多典當行都要開門營業到半夜才能打佯，通常當戶人流如潮，典當行門前車水馬龍。 然而好景不長。英國典當業很快就因二次大戰後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變化，特別是&quot;福利國家&quot;政策的推行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削弱了典當業的許多功能，而使其受到嚴重的沖擊，逐漸走了下坡路。自50年代至70年代，英國各家典當行的生意十分蕭條，典當交易次數大幅度減少，典當交易額隨之下降，許多典當行被迫倒閉，典當業步履維艱。 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國典當業才開始恢複元氣，重新振興起來。人們需要錢去賺錢，故使去典當行通過典當方式融資的客戶逐漸增多，典當行已不再像過去那樣只充當&quot;窮人的銀行&quot;的角色，'而一舉成為社會各界的合理借貸場所。諸如許多當戶逐月典當，他們特別看中的是典當手續的方便快捷：沒有資信調查，不必須設帳戶，質押變現容易。盡管典當利率比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略高，但人們仍對典當行情有獨鐘，難怪社會輿論評價說?quot;今天英國典當業已經成功地改變了當年狄更斯筆下舊式典當業的形象，典當只是一種借貸方式。&quot; 這一時期，由於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當物便趨於小型化、精巧化，當戶用於典當的物品絕大部分屬於高值標的。一般典當行均承諾：收當任何有價值的東百。然而通常所見的當物則是鑽石、珠寶、銀器、古董、手表、樂器、錄相機、體育器材等，總之，從珠寶到汽車、從股票到古董、從攝像機到賽馬，當物林林總總，一應俱全。每筆典當交易少則幾英鎊當金，多則上萬英鎊當金，英國典當業又進入了曆史上的一個黃金時代。 1)從企業形象上看，英國典當行一掃昔日狄更斯作品中那種&quot;簡陋汙穢的小房間或者密室&quot;的店堂狀況，而是光明正大地坐落於繁華街道，甚至如果你走進今日英國的一家典當行，你恐怕會認為自己來到了銀行或某幢豪華的建築物內，那感覺的確與眾不同。 2)從當戶類型上看，如今英國典當業面對的客戶，不是分為窮和富兩種人，而是分為等錢用的和不等錢用的兩種人，其中後種人有可能看好典當，願意嘗試這種融資方式。故使英國典當業的服務對象，很多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富裕的中產階級，他們前往典當行是為了方便快捷地獲取一筆短期流動資金。在這裏沒有人考慮面子問題，而主要在於通過減少麻煩、提高效率達到融資的目的。 3)從當戶心態上看，英國社會公眾普遍改變了一些對典當的看法。他們認為，借長債去銀行便宜，借短債去典當行方便，各有利弊，全憑自己選擇。而且他們感到，去銀行是去&quot;借錢&quot;，不能討價還價，必須忍受銀行苛刻的借貸條件，主動性在銀行一邊；而去典當行則是用自己有價值的東西去&quot;換錢&quot;，有可能討論還價，沒有過多的借貸條件，主動性在自己一邊。 4)從市場容量上看，80年代以來的英國典當業經過資產重組，無論是布局還是數量，都在日益趨於合理化。一些典當行是從開始經營珠寶、手表和二手貨生意起家轉型而來的，企業老板逐漸發現典當市場有利可圖，於是紛紛上馬典當行，湧入合法典當商的行列。有時，一些善於經營、管理有方的典當商會在短期內開辦好幾家典當行，以其強大的經濟實力迅速占領一個區域內的典當市場。 如一位名叫吉米&middot;凱恩的典當行老板，1980年首次嘗試從事珠寶生意，幾年中先後開過三家珠寶店，清一色銷售新珠寶及高檔手表。不久，他對珠寶二手貨也開始感興趣，1994年便幹起了典當。起初，他購買別家典當行的特許經營權，采取連鎖方式從事典當業。後來他積累了足夠的資金和經驗，於是自己獨立設店，成為英國典當業中的新秀和餃佼者，亦使英國典當市場增添了活力。另一位名叫蘇珊娜&middot;摩根的典當行女老板，個人經曆複雜，包括70年代曾擔任過5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美發師委員會的管理者，她也於1988年進入民間金融業領域，幹起了典當這一俏行當。 目前，英國全國共有典當行數百家。根據英國典當業協會的統計，截至1998年3月，該會國內會員為287家，1999年春季又增加11家，總共是298家。這些會員所代表的典當行在地域上按行政區域劃分，屬於11個大片。 &nbsp;]]></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文章摘要：俄羅斯典當業 典當在俄羅斯起源較晚。然而，幾個世紀以來，無論社會形態如何更換交替，俄羅斯始終沒有中斷典當業。 沙皇俄國時代，俄羅斯的官辦當鋪頗為時興。1733年以前，俄羅斯國家造幣廠曾兼營過典當，以黃金或銀器作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1754年後，國家抵押銀行<br />典當在俄羅斯起源較晚。然而，幾個世紀以來，無論社會形態如何更換交替，俄羅斯始終沒有中斷典當業。 </font></p><p><font face="Arial">沙皇俄國時代，俄羅斯的官辦當鋪頗為時興。1733年以前，俄羅斯國家造幣廠曾兼營過典當，以黃金或銀器作押，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1754年後，國家抵押銀行也兼營典當，成為當時實力最雄厚的質押貸款機構。 </font></p><p><font face="Arial">據史料記載，沙俄時代的官辦當鋪分布範圍較小，只限於首都聖彼得堡和中心城市莫斯科，其他城鄉地區則是民辦私營典當的天下。 </font></p><p><font face="Arial">1917年十月革命後，舊式當鋪一律被改造為國有企業。當時規定，除有價證券外，一般動產均可典當。折當率實行差別制，貴重物品典當，按時值估價的90%折當；其他物品典當，則按75%左右的比例折當。典當期限4個月，但允許清償利息後展期至第14個月止。典當利率由各地方政府規定，並經中央政府財政委員會核准後實施，全國利率不統一。如在前蘇聯首都莫斯科，當物1盧布以上、5盧布以下者，典當月利率1.5%；又15盧布以上、25盧布以下者，月利率1.75%；再高者則為月利率2%。 </font></p><p><font face="Arial">20世紀80年代後期，典當業在前蘇聯仍很興旺。1987年，莫斯科共有8家典當行，均屬國有官辦性質。當年典當金額累計高達7800萬盧布(約合4億元人民幣)，上交國庫的利潤也有1000萬盧布。該市典當業之所以如此紅火，有兩個主要原因。 <br />其一，典當市場需求旺盛。 <br />莫斯科人口約為900萬，8家典當行顯得遠遠不夠。每天清晨，典當行門口就有當戶排隊等候，而這條長龍整日都不問斷，許多人為了典當甚至要花上近一天的時間才能如願。 </font></p><p><font face="Arial">在排隊典當的人當中，有些是受到命運打擊而愁眉緊鎖的不幸者，有些是為婚喪嫁娶而籌備資金的大忙人，還有衣著頗具特色、成群結夥來貸款的吉蔔賽人，更有為了購買一小塊園地、一輛汽車或出國旅遊而不借把家中傳世珍寶拿來換錢湊數的青年。總之，莫斯科的當戶形形色色，每天都那麼多，這使典當行的生意異常火爆。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二，國有企業信譽度高。 <br />前蘇聯的官辦當鋪與舊式當鋪相比，經營方式並無大的改變，但作為國有性質的典當機構，人們對它的商業信譽卻十分看好。在許多人眼中，這些典當行與國家銀行沒什麼兩樣，甚至有人認為它就是&quot;以動產為質押的國家貸款銀行&quot;。因此，當人們在生活中偶遇困難又告貸無門的時候，他們就會首先想到去典當試試，典當一把，以解燃眉之急。 </font></p><p><font face="Arial">廣大當戶的這種典當心理和當鋪情結，自然是莫斯科典當業日益走俏的原動力。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前蘇聯，典當期限最長為4個月，當期屆滿，即按死當物處理。一般當物類型包括：金銀首飾、刻有久遠年代和工匠姓名的貴金屬餐具、名貴皮貨、水晶石制品、貴重的壁毯、古老的聖像、值錢的家具等。典當金額則因當物各種情況而不同。如當時一公斤白銀可當700盧布，1克黃金制品可當26.30盧布，等等。 </font></p><p><font face="Arial">為了促進典當業的健康發展，1987年9月，莫斯科典當行的經營管理開始進行改革。其基本做法是，由典當行員工組成作業隊，集體承包該典當行，擴大經營自主權，對上包死上繳利潤等費用，餘下部分用於典當經營和員工福利。據悉，改革不到兩個月，各典當行的員工積極性都被充分調動起來了，工作效率平均提高了50%以上。 </font></p><p><font face="Arial">然而，莫斯科的典當行也並非一帆風順。最惱人的便是死當物處理。 </font></p><p><font face="Arial">首先，當戶幹擾死當物處理。盡管典當法規有言在先，當期屆滿當物變價典當行受償，但若真按規定處理一件死當物卻絕非易事。有的當戶會跑來對典當行員工大喊大叫，甚至大哭大鬧，聲稱：&quot;當鋪利用我們的不幸發大財&hellip;&hellip;&quot;想出種種理由來證明典當行的行為是非法的，故此典當行要常上法庭參與訴訟，搞得焦頭爛額。據統計每家典當行每個月都要打上百件官司。 </font></p><p><font face="Arial">其次，市場制約死當物處理。80年代末，前蘇聯數次降低水晶玻璃器皿、壁毯、紡織品等商品的價格，這使典當行銷售這類死當物會遭受很大損失。另外，典當行處理死當物通常送往寄賣商店，即采取變賣方式而非拍賣方式。對方往往挑三撿四，不願意代售，或提出價格分成方面的苛刻條件。致使典當行處理列當物得不償失。 </font></p><p><font face="Arial">90年代初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的典當業進入一個新時期。其最大的變化就是，國有典當行改為民辦典當行，許多公營典當行被私營典當行所取代。 </font></p><p><font face="Arial">如在聖彼得堡市，一家名為&quot;倫巴蒂聯合典當公司&quot;的典當行，是由幾位前蘇聯空軍部隊官員建立的。這家公司開始僅占地85平方英尺。而1994年。該公司在聖彼得堡市(該市人口約500萬人口)開設了二家典當行，並成為有3000多名股東、持有50億盧布(約合230萬美元)資本金的大公司。至1995年底，該公司占有聖彼得堡市8%的典當市場份額。1995年8月，公司董事會決定招募一名俄羅斯軍事科學方面的數學家以發展財務數學模型工作，從而促進公司的典當事業。這種模型能依據當前市場狀況，顯示典當經營中的最佳參數，如利率高低、，黃金類當物的買賣價格和當期長短等。與此同時，該公司計劃部門設計了新的電腦軟件，允許每家典當行每天的典當交易可在400~1000筆之間。新的技術模型和新的電腦系統為公司的典當經營帶來了良好業績。1996年，該公司新增客戶7萬名，平均每月典當交易筆數達到3萬，1-12月當金發放額增加了二倍多，此公司在聖彼得堡市新開了兩家典當行。目前，該公司已占有全市典當市場39%的份額，位居第二。 </font></p><p><font face="Arial">美國典當業 </font></p><p><font face="Arial">美國是一個曆史很短的國家，美國典當業的生存時間亦顯得微不足道。然而，美國卻是世界上惟一的尚未建國就有典當行的國家，並且是銀行與典當行始終並駕齊驅的國家。經過百多年的風雨滄桑，至今美國已成為全球典當業最為發達的國家，如同美國是世界頭號超級大國、經濟霸主-樣，美國典當業在各個方面也都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font></p><p><font face="Arial">1．近現代典當業 <br />美國典當是歐洲移民帶入的，1657年最早出現在紐約，但起初發展不快。美國獨立戰爭後期，由於連年戰爭的巨大耗費，造成在發展工業經濟相對外貿易過程中資金融通的迫切需要。1781年12月，經北美大陸會議批准，美國最早的商業銀行--北美銀行成立，以後又相繼出現了若幹商業銀行，主要負責辦理存款、發放短期貸款等金融業務。盡管這些銀行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因其數量太少、分布不勻，而且對普通個人幾乎不放貸款，不提供這方面的金融服務，所以不能滿足戰後廣大社會下層人民日益膨脹的貨幣需求。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許多城市便於18世紀末期開始大力興辦典當，由此打開了美國典當業迅速發展的序幕。 </font></p><p><font face="Arial">19世紀初期，美國典當業逐漸走向比較繁榮的階段。有資料顯示，1819年，紐約市有10家典當行，均為依法向州政府領取營業執照的金融機構。那年，美國出現了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資本主義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大批工人陷於困境，紐約失業工人高達2萬，其中許多人只得以貧窮之身，向典當行伸出借貸之手。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典當行數量方面，由於典當市場的逐漸擴大和膨脹，美國典當行的數量亦隨之增加。到1911年，美國全國共有注冊典當行1976家，按全國人口計算，平均約合4．57萬人一家。1914年，美國典當行的數量達到近代史上的最高峰，成為許多中小客戶借貸資金的主要渠道。&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典當行性質方面，盡管美國傳統上以私立典當行為主，但仍有一些政府和社會團體創辦的半慈善性典當行，類似於歐洲大陸國家曆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所謂公立當鋪或公共當鋪。如美國的紐約州、伊利諾伊州和馬薩諸塞州等州政府，都明文規定允許和支持這類典當行的興辦。而這類典當行在美國幾次經濟危機時期也出現得特別頻繁，如雨後春筍一般，如1915年全國共有38家。 </font></p><p><font face="Arial">在當物類型方面，近代美國典當業的經營範圍非常廣泛。通常所見的當物為動產，主要包括早期的鑽石、珠寶、玉器、手表、服裝、及後來的汽車等。而在19世紀當中，特別是在美國經濟危機時期，廣大貧困農民還以糧食進行典當，甚至以不動產土地通過出典方式向典當行借貸。 </font></p><p><font face="Arial">美國現代典當業的分期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至20世紀80年代。在半個多世紀的時間內，美國典當業又有了長足的發展，並伴隨著拂之不去的明影。 </font></p><p><font face="Arial">進入20世紀後，美國國力增強，金融業空前發達，而位居民間金融領域中的典當業亦出現良好成長的勢頭。如紐約節儉貸款社，典當生意越做越大，其各方面的影響借助20多個分支機構輻射到國內許多地區，在美國家喻戶曉，具有相當高的企業知名度，在美國典當界極具代表性。 </font></p><p><font face="Arial">二次大戰後，美國典當業迅速衰落，兼並、破產此起彼伏，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80年代。個別城市在10年中有1/3的典當行倒閉；許多城市的典當行則在典當老板退休或者死亡後因後繼無人而歇業；另有一些城市的典當行被迫改變傳統的經營方式擴充商業零售業務才能勉強生存下來；等等。如以紐約市為例，1906年曾有典當行250家，到60年代則減至150家，至80年代已所剩無幾。 </font></p><p><font face="Arial">2.當代典當業 <br />美國典當業的重新崛起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即指近10餘年來的當代美國典當業。在此期間，美國典當業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典當業，無論是典當行數量、市場容量、發展戰略，還是管理方式、營銷手段、經營效益，都令世界各國的典當業望塵莫及。 </font></p><p><font face="Arial">有資料顯示，1988年美國全國共有持照典當行6900家，其數量相當於全國商業銀行的1/2，超過全國儲蓄銀行和貸款銀行總和的2倍，當年典當業的貸款總額為3500萬美元，約合2.9億元人民幣。然而10年後的1998年，美國共有持照典當行1.5萬家，市場主體的數量足足增長了117.39%，增長速度之快，令人膛目結舌。與此同時，美國典當業的貸款總額則更有超大幅度的增長，竟然高達90億美元左右，約合750億元人民幣，令人難以置信地暴增了256.14倍，創下美國有史以來的典當業之最。目前美國全國共有典當從業人員7.8萬人，直接為3450萬社會公眾提供典當服務。 </font></p><p><font face="Arial">美國典當業在短時期內的迅速膨脹，有以下三點十分值得注意。 </font></p><p><font face="Arial">1)當戶人數眾多，典當應運而生。 <br />在美國，沒有銀行帳戶或者雖有銀行帳戶但卻不想經常與銀行打交道的人很多，形成了一個規模可觀的社會群體，故其一旦表現出融資欲望，便會成為典當行的潛在客戶。 </font></p><p><font face="Arial">據美國一些專家和研究機構提供的數據表明，1988年美國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人口的比例由1978年11.4%上升到13.1%，後又增至1994年的14.5%。1989年美國消費者審查機構披露，當年全國只有69.8%的家庭有銀行儲蓄帳戶，而美國典當專家、賓夕法尼亞斯沃索蒙爾學院經濟學副教授約翰&middot;卡斯基分析，這個數字最多只能達到65.9%，一些家庭沒有儲蓄帳戶是因為他們沒有儲蓄。他進一步指出，美國年均1萬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年均收入從1983年的3800美元跌落至1989年的2300美元，而這正是80年代末期美國典當業快速增長的直接根源，它與人口貧困化的擴大和銀行儲蓄的衰減互為因果。另據美國《福布斯》雜志(1993年第5期)一篇名為《融資戶》的文章稱：今年全國有2500萬個家庭、超過7500萬人口沒有銀行帳戶，這部分人很難獲得信用卡或消費信貸，因此大多通過典當貸款，以達到日常融資的目的。 </font></p><p><font face="Arial">7500萬的確是一個很大的人口絕對數。它已經占到了美國人口總數2.5億左右的30%，這就為美國典當業的發展和典當市場的擴大提供了一個十分有利的基本條件。就是到了90年代末朗，美國家庭收入的兩極分化也仍在加劇。如美國有兩家研究機構共同調查指出,盡管美國經濟連續多年出現繁榮，但90年代末收入最高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為13.75萬美元，是收入最低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的10倍。在美國46個州，最富的20%的家庭和最窮的20%的家庭間的差距大於20年前。在10年時間裏,最窮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比80年代增長了不到1%，而最富的1/5家庭的年均收入增長了15%。 </font></p><p><font face="Arial">關於典當的市場需求問題，美國一些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還分析到，該國典當業潛在客戶的典型特點是：年輕、受教育程度低、婚姻破裂、但職業比較穩定、急需提高養家糊口的能力。還有一些人雖有銀行帳戶，但其銀行的信貸額度已經用完，只得轉向典當求助。就是信貸額度尚存的人，若想從銀行、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貸款也十分困難，諸如要過信用審查、債權擔保等關，迫使客戶寧肯走向典當。作為典當行的目標客戶。所有這些家庭的年均收入水平在1.8萬~3萬美元之間，其中有些家庭的年均收入為3.8萬美元，而且至少有14%的家庭的年均收入在7.5萬美元。這表明，美國典當業具備了一個穩定發展的強大基礎，但如此參差不齊的典當行潛在客戶，在典當市場開發過程中自然是處於不同的市場定位。他們能否成為真正的典當客戶，能夠成為哪種類型的典當客戶，尚需不同地區的典當行通過自己典當市場營銷的努力運作去爭取。 </font></p><p><font face="Arial">此外，美國富裕的中產階級也是典當不可忽視的一支潛在客戶群。休斯頓一名連鎖典當行的老板保羅&middot;埃奇說，從前他的當戶年收入都在1.2萬美元或以下，而現在的當戶年收入將近5萬美元。而波士頓帝國貸款社的老板肯&middot;卡茨則說：&quot;我們接待的當戶來自我們以前意想不到的郵區&quot;。更有趣的是，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比佛利山莊的好萊塢明星聚居地，近年來一家開設於山上的&quot;擔保貸款者&quot;典當行，也如同這座世界頭號電影城一樣而聲名鵲起。 </font></p><p><font face="Arial">眾所周知，住在比佛利山莊的都是身著華服盛裝、生活優裕奢侈、渾身珠光寶氣、出門以享受轎車代步的社會名流，但他們也會因一時手頭桔據又不想求人告貸而走進這家典當行。於是乎，人們經常可以發現，典當行裏的勞斯萊斯轎車、直升飛機、皮衣、水晶、藝術品等總是琳琅滿目，還有眾多影星們夢寐以求的奧斯卡金像獎獎座，亦曾淪落在典當行的貨架上。對此，這家典當行的老板不無得意的說?quot;你在這裏找不到破爛不堪的東西。來這裏的都是制片人、導演、演員、不動產大享、遺產或王位繼承人，他們一時資金周轉不靈，所以才把東西典當在此。&quot;一次，一位制片人在制作兩部影片的過渡期問，因辦宴會急需一筆款子，於是把自己車齡才一年的保時捷敞篷車典當在典當行裏借貸，4個月後才贖回去。另有一位老牌電影明星也曾因銀行存款偶開&quot;天窗&quot;，便迫不得已用自己心愛的奧斯卡金像典當了5萬美元的現金應急。再就是有段時間，被銀行駁回借貸請求而又要支付公司雇員工資或急於付帳的一部分富有商人的典當業務量有所增加。 </font></p><p><font face="Arial">對於美國&quot;中產階級上當鋪&quot;這種現象，美國典當專家、佛羅裏達州立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賈勒特&middot;奧爾泰格評價說：&quot;&hellip;&hellip;當鋪已經成為面向低收入階層的'銀行家'時，更多的中產階級消費者也轉而向典當商求助。&quot;此言可謂對美國典當業日益走紅狀況描述的點睛之筆。 </font></p><p><font face="Arial">2)當鋪分布合理，典當方便快捷。 <br />現今美國1.5萬家典當行遍布全國各地，從地域分布上看，盡管不夠平衡，但總體上屬於合理。 </font></p><p><font face="Arial">如位於美國本土最南部的佛羅裏達州，目前是美國50個州中典當業最為發達的地區，超過任何一個州，共有各類典當行1300家，約占全國典當行總數的1/1O。在該州，行人漫步街頭，代表典當的三個鍍金圓球標識滿眼都是，甚至比全球快餐大王麥當勞的金色雙拱門標識還多。其中在該州南部，典當行的密度更高，如在布魯沃德市有典當行122家，棕櫚灘縣有70家。相比之下，美國最大的城市紐約也才僅有80家典當行。自80年代以來，佛羅裏達州典當業的發展速度逐漸加快。在典當行數量方面，勞德代爾堡市的典當行10年內翻了一番，1997年達到28家；而布魯沃德市的122家典當行中，有70家是90年代以來陸續開業的。至於美國其他許多州的典當行，也都具有開業晚、成長快、布局合理的特點。 </font></p><p><font face="Arial">退回到80年代末期，當時美國典當業的情況還尚未如此。如美國典當專家卡斯基與他人合作進行的分析顯示，在對美國28個州的統計中，1998年時，美國每百萬州公民的典當行擁有量為：新澤西州2.1家、賓夕法尼亞州3.1家、印第安那州5家、得克薩斯州75.7家、俄克拉何馬州113.1家等。但時過境遷，目前美國各州的典當行發展及其分布已經趨於比較合理。如1984年印第安那州僅有典當行28家，但至1998年，該州已有持照典當行148家，百萬州公民典當行擁有率與經濟發展、人口數量開始日益協調起來。 </font></p><p><font face="Arial">美國典當行的選址，基本上分為兩類。一類位於繁華地段，如一些典當行喜歡在郊區商業大道上安營紮寨，或在鬧市商業區影劇院周圍建點，旨在幹方百計招攬顧客，於迎來送往中做&quot;火&quot;典當生意。另一類則位於居民社區，通常是在典當行方圓1~2英裏的範圍內，沿帶有寬敞停車場的高速公路而建，為社區中的廣大居民提供典當服務，由於&quot;2英裏半徑&quot;之內，能使美國的當戶感到最為方便，人們去典當行融資就如同去到處都是的麥當勞快餐連鎖店一樣舒心、快捷。故爾當戶客流不斷，典當行車水馬龍。另外，無論典當行選址在何處，典當行老板都一致認為必須絕對安全，只有方便加安全，才能使典當行更吸引社會公眾。正如美國一些典當行老板所說?quot;我們傾向於選擇較好的、安全的典當交易地點去吸引不同的顧客。&quot;對此，美國一些學者也紛紛指出：&quot;現如今典當行已不再是過去那種搶劫犯罪率高的小城鎮中擁有陰暗出口的門店形象了&quot;，&quot;現代典當行看上去是一些非常方便的門店&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由此可見，典當企業區域分布上的合理性，是當代美國典當業日益興盛的一個重要原因。如同銀行業的經營方式一樣，美國典當業的市場網絡已經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並且借鑒了美國其它一些行業拓展市場的有效做法，從而使美國國內的典當市場越做越大，具有超強的生命力。 </font></p><p><font face="Arial">3)連鎖經營紅火，企業效益顯著 <br />美國是全球企業連鎖制的發源地。近年來，連鎖經營方式地廣泛滲透和應用到典當業。在美國，典當行既有單店經營或聯店經營模式，也有公司化連鎖經營模式。但美國的許多典當企業特別是大中型典當行，紛紛采取連鎖經營戰略，以圖擴大市場規模，保持優勝地位。 </font></p><p><font face="Arial">在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quot;美國國際典當有限公司&quot;。該公司建於1984年，1990年成為紐約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是美國最大的典當連鎖公司和美國最大的跨國典當公司及典當上市公司。公司總部位於得克薩斯州沃思堡市，其連鎖典當行不但分布在美國國內，而且在英國、瑞典也有分支機構，如該公司在全國共有連鎖典當行465家，平均每州可達9.3家，其中在佛羅裏達州有49家連鎖典當行。而且，這400多家連鎖典當行中有近一半都是在1995--1997年這三年中開張營業的。由於通過連鎖經營和管理能夠較快地提高企業的整體實力，故該公司目前已成為美國典當業名列前茅的&quot;龍頭板塊&quot;，每年典當放款額最高約為4.4億美元，如1995年全年共發生典當生意94.4萬筆，截至12月31日貸款餘額為8800萬美元，遠遠超過所有的競爭對手。 </font></p><p><font face="Arial">另外，據美國全國典當業協會的資料顯示，目前美國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典當連鎖公司，其總部也都設在得克薩斯州，這使該州成為地道的美國典當業連鎖之父。這些大典當公司在美國1.5萬家典當行中，至少已經占到7%的典當市場份額，生意十分紅火，經濟效益顯著。如美國典當業季軍--1991年4月組建、位於得州阿靈頓市的&quot;第一現金服務有限公司&quot;(原名&quot;第-現金公司&quot;，1999年1月21日更改現名)，在20世紀最後幾年中，其連鎖經營發展迅速，令人刮目相看。 </font></p><p><font face="Arial">1997年5月，該公司公有連鎖典當行57家，但截至1998年6月，其連鎖已經達到了86家，包括以新建、收購等不同方式進行典當行的有效規模擴張。1998年8月1日，是該公司1999年財政年度的開始，亦是其連鎖經營再創佳績的前奏。同月，該公司分別在弗吉尼亞州和得克薩斯州開張1家和2家典當行；不久，又於同年10月大獲豐收，在得州最西端城市埃爾帕索建立5家典當行，攻下了該州比較偏遠的典當市場；與此同時，還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地區一舉增設12家典當行。於是，經過3個月來的不懈努力，該公司在短期內就新增連鎖典當行20家，致使其在美國11個州總共有連鎖典當行106家。1998年度(1997年8月至1998年7月)，美國這家重量級典當行發放的當金總額高達4000萬美元，淨增了600多萬美元，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包括典當利息、鑒定評估、保管、保險等費用)計381.5萬美元。第一現金服務公司還是目前美國僅有的5家上市典當行中的佼佼者，1997年其股票每股市值6美元，而1998年6月時，其每股市值已經翻番為13.63美元，上漲了127%。 </font></p><p><font face="Arial">英國典當業 </font></p><p><font face="Arial">英國是世界上的發達國家，金融業十分繁榮，而典當業作為其重要分支，亦在全球處於一種突出的地位。在英國，典當業同樣屬於民間金融業，政府依法對其進行一般性管理，並輔之以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致使英國典當業始終穩定的發展。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業在英國曆史悠久，該國堪稱是西方典當起源最早的國家之一。英國典當行出現的時間，可上溯到歐洲中世紀。據史料記載，1361年，來自英國語思伯格的倫敦主教邁克爾，曾經建立了一家公共當鋪，即多少有些官方色彩的典當機構。這已經是600多年前的事情了。 </font></p><p><font face="Arial">在英國，相當古老的典當業先後經曆了以下不同的曆史發展時期。 </font></p><p><font face="Arial">1．中世紀典當業 <br />此時，英國典當業最顯著的特點是典當機構種類全，即從歐洲中世紀開始流行的三類當鋪如民辦的私立當鋪、教會辦的公立當鋪和政府投資開設的官辦當鋪(或稱公共當鋪)在英國都能找到。尤其是官辦當鋪，當時在英國比較受歡迎。如1598年在蘇格蘭沿海的貝裏克、1624年在英格蘭內陸的斯托尼斯坦頓等地出現的官辦當鋪，由於它們均按國家的法定典當利率放款，因而為普通農民、工匠借貸帶來了方便。特別是城市中一些打算白手起家經商和從事手工制造業的年青人，他們可以在不受過分勒索的條件下，通過典當物品及時獲得一些小筆當金，從而有利於個人的日常運作。那時，英國官辦當鋪的突出標志之一就是。當鋪老板身穿馬甲上班，類似現今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 </font></p><p><font face="Arial">另外，典當利率低也是中世紀英國典當行的特點之一。盡管中世紀後期教會對放債取息普遍解禁，以及高利貸盛行歐洲大陸幾個世紀的深刻影響，加之猶太人開辦典當行的風氣早已傳入英倫三島，但英國的各類典當行將近300年來始終采取比較低的利率進行質押放款。究其原因，在於英國法律始終不允許典當行高息放貸。1571年，英國政府一位高級官員曾不無感歎地說：&quot;由猶太人傳入的高利貸業現如今幾乎被所有的基督徒掌握了。這種生意是如此的普遍，以致於無償出借金錢的人通常被視為白癡。&quot;正是因為典當行老板們都不願被人當做白癡，更由於開辦典當行的安全性高、獲利性大，所以他們才通過取利放貸，營運資金。從事典當。然而另一方面，由於國家法律的約束，故使典當行難刮高利率之風，一般典當年利率為6%，即月息0.5分。政府的意圖和措施是，對官辦典當行的典當利息嚴格控制，禁止除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發生，如果典當行獲利。其餘額應進入政府公共財政基金，以便體現官辦當鋪服務社會的宗旨。 </font></p><p><font face="Arial">2．近代典當業 <br />近代以來，英國典當業步入新的曆史發展時期。尤其是從18世紀中期開始，英國典當業逐漸呈現出一片繁榮景象。隨著工業革命的發生，資本主義制度在英國得到進一步的確立和鞏固。這時，盡管銀行已成為金融活動的中堅力量。在業務上受到排擠?quot;一切金匠和典當業者都大肆咆哮&quot;(馬克思《資本論》語)，反對自己面前的這個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但由於社會上存在嚴重的兩極分化，廣大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貧困化程度日益提高。加之銀行借貸只是為企業和政府服務。因此典當行的市場仍然很廣闊。正如馬克思所說：&quot;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勞動條件和勞動產品是作為資本同工人相對立的，工人作為生產者必須借錢。如果他借錢，例如到當鋪去，那是為了個人生活的需要。&quot;這就是說，工人是不必為從事生產而像資本家那樣去銀行貸款的，除了領取有限的勞動報酬--工資外，他可能只光顧典當行，從而借錢應急或養家糊口。此外，大量的小生產者，如街頭商販等，他們也被迫向典當行舉債，以便備款進貨、支付賒欠之類。在這種情況下，英國的典當行遠未到江河日下的地步，相反卻仍屬繁榮興旺。 </font></p><p><font face="Arial">在政府監管方面，當時英國議會通過了若幹件法案，用來規範和管理全國的典當業。如要求從事典當的商人必須持有政府頒發的營業執照；典當利息的20%作為政府稅收，而當息稅的用途是由政府投入到醫院和貧民院等社會公益機構中去；等等。在典當業標識方面，英國典當行普遍在店門外高懸三顆形狀和盡寸相同的金色圓球，少數典當行也有以三顆銀色球或藍色球作為企業標識的。據說此舉源於中世紀意大利的佛羅倫薩，因為三顆金球原本是當時聲名顯赫、權傾一時的銀行家--梅迪奇家族大衣袖口上的裝飾鈕扣。該家族稱霸於15世紀的歐洲金融市場，主要經營銀錢業、典當業並兼放高利貸。其家族銀行在歐洲各主要城市均有分支機構，即便和羅馬教廷財政也有密切聯系，金融勢力之大，足以影響羅馬和各國政治。梅迪奇家族的第二代、第三代即科西克&middot;梅迪奇和洛倫佐&middot;梅迪奇更是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登峰造極，曾奠定了家族專政的基礎，成為佛羅倫薩的無冕之王，把佛羅倫薩的經濟和文化發展到了繁榮的頂點。因此，英國典當行依歐美通例把梅迪奇家族衣袖上的圓形鈕扣改襲為自己的營業標識，可謂順理成章。19世紀中期至20世紀初期，英國典當業進入全盛時期。 </font></p><p><font face="Arial">3．現代典當業 <br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英國典當業經曆了一個由發展高峰走向整體衰退的過程。據《大英百科全書》統計，1913-1914年間，英國全國領有營業執照的典當行總共為5087家，這是關於英國典當行數量最高的記載。這些典當行絕大部分集中在英格蘭，如依國家稅務部門報告，1922年共有典當行3854家。另在愛爾蘭(1801-1921年被英國吞並，後為自由邦，至1949年獨立)同年共有典當行271家。而至1928年，僅蘇格蘭首府愛丁堡市一處，即有典當行238家。如此眾多的典當行，也帶來了空前發達的典當業務。有資料顯示，一段時間英國每家典當行平均每周的典當交易在2000-3000筆之間，為此相關法規曾要求每周一、二典當，五、六贖當，而且每逢周六許多典當行都要開門營業到半夜才能打佯，通常當戶人流如潮，典當行門前車水馬龍。 </font></p><p><font face="Arial">然而好景不長。英國典當業很快就因二次大戰後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變化，特別是&quot;福利國家&quot;政策的推行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削弱了典當業的許多功能，而使其受到嚴重的沖擊，逐漸走了下坡路。自50年代至70年代，英國各家典當行的生意十分蕭條，典當交易次數大幅度減少，典當交易額隨之下降，許多典當行被迫倒閉，典當業步履維艱。 </font></p><p><font face="Arial">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國典當業才開始恢複元氣，重新振興起來。人們需要錢去賺錢，故使去典當行通過典當方式融資的客戶逐漸增多，典當行已不再像過去那樣只充當&quot;窮人的銀行&quot;的角色，'而一舉成為社會各界的合理借貸場所。諸如許多當戶逐月典當，他們特別看中的是典當手續的方便快捷：沒有資信調查，不必須設帳戶，質押變現容易。盡管典當利率比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略高，但人們仍對典當行情有獨鐘，難怪社會輿論評價說?quot;今天英國典當業已經成功地改變了當年狄更斯筆下舊式典當業的形象，典當只是一種借貸方式。&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這一時期，由於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當物便趨於小型化、精巧化，當戶用於典當的物品絕大部分屬於高值標的。一般典當行均承諾：收當任何有價值的東百。然而通常所見的當物則是鑽石、珠寶、銀器、古董、手表、樂器、錄相機、體育器材等，總之，從珠寶到汽車、從股票到古董、從攝像機到賽馬，當物林林總總，一應俱全。每筆典當交易少則幾英鎊當金，多則上萬英鎊當金，英國典當業又進入了曆史上的一個黃金時代。 </font></p><p><font face="Arial">1)從企業形象上看，英國典當行一掃昔日狄更斯作品中那種&quot;簡陋汙穢的小房間或者密室&quot;的店堂狀況，而是光明正大地坐落於繁華街道，甚至如果你走進今日英國的一家典當行，你恐怕會認為自己來到了銀行或某幢豪華的建築物內，那感覺的確與眾不同。 </font></p><p><font face="Arial">2)從當戶類型上看，如今英國典當業面對的客戶，不是分為窮和富兩種人，而是分為等錢用的和不等錢用的兩種人，其中後種人有可能看好典當，願意嘗試這種融資方式。故使英國典當業的服務對象，很多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富裕的中產階級，他們前往典當行是為了方便快捷地獲取一筆短期流動資金。在這裏沒有人考慮面子問題，而主要在於通過減少麻煩、提高效率達到融資的目的。 </font></p><p><font face="Arial">3)從當戶心態上看，英國社會公眾普遍改變了一些對典當的看法。他們認為，借長債去銀行便宜，借短債去典當行方便，各有利弊，全憑自己選擇。而且他們感到，去銀行是去&quot;借錢&quot;，不能討價還價，必須忍受銀行苛刻的借貸條件，主動性在銀行一邊；而去典當行則是用自己有價值的東西去&quot;換錢&quot;，有可能討論還價，沒有過多的借貸條件，主動性在自己一邊。 </font></p><p><font face="Arial">4)從市場容量上看，80年代以來的英國典當業經過資產重組，無論是布局還是數量，都在日益趨於合理化。一些典當行是從開始經營珠寶、手表和二手貨生意起家轉型而來的，企業老板逐漸發現典當市場有利可圖，於是紛紛上馬典當行，湧入合法典當商的行列。有時，一些善於經營、管理有方的典當商會在短期內開辦好幾家典當行，以其強大的經濟實力迅速占領一個區域內的典當市場。 </font></p><p><font face="Arial">如一位名叫吉米&middot;凱恩的典當行老板，1980年首次嘗試從事珠寶生意，幾年中先後開過三家珠寶店，清一色銷售新珠寶及高檔手表。不久，他對珠寶二手貨也開始感興趣，1994年便幹起了典當。起初，他購買別家典當行的特許經營權，采取連鎖方式從事典當業。後來他積累了足夠的資金和經驗，於是自己獨立設店，成為英國典當業中的新秀和餃佼者，亦使英國典當市場增添了活力。另一位名叫蘇珊娜&middot;摩根的典當行女老板，個人經曆複雜，包括70年代曾擔任過5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美發師委員會的管理者，她也於1988年進入民間金融業領域，幹起了典當這一俏行當。 </font></p><p><font face="Arial">目前，英國全國共有典當行數百家。根據英國典當業協會的統計，截至1998年3月，該會國內會員為287家，1999年春季又增加11家，總共是298家。這些會員所代表的典當行在地域上按行政區域劃分，屬於11個大片。 </font></p><p><font face="Arial"></font>&nbsp;</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94">(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11: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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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典當曆史之性中國典當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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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章摘要：眾所周知，典當業植根於舊社會，渾身上下的汙泥濁水自然是不少。然而，它以小額短期質押貸款為主，居然在人類曆史上存在和發展了上千年的時間，這不能不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社會現象。 從中國來看，新中國建立不久，典當行在中國大陸便壽終正寢、蕩然無存。但業植根於舊社會，渾身上下的汙泥濁水自然是不少。然而，它以小額短期質押貸款為主，居然在人類曆史上存在和發展了上千年的時間，這不能不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社會現象。 從中國來看，新中國建立不久，典當行在中國大陸便壽終正寢、蕩然無存。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實現，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典當這個古老而又神秘的行業卻悄然複活，得以新生。這就告訴我們，典當業的存在和發展的確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典當業的性質、特點、功能和作用，完全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典當業是當前和今後都應當給予支持和促進的一個行業。 一、典當業的消亡 1．舊典當的延續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宣告了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制度的徹底結束。然而解放後，典當行並沒有馬上被鏟除。只是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逐步興起，這才使典當行的日子開始越來越不好過。1954年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一次反高利貸座談會，指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在借貸方面的鬥爭日益尖銳化，明確了在農村應以信用社的利率作為借貸利率的合法標准，從而對坐落在一般村鎮的典當行構成了一種新的限制。 2．短暫的典當空白 1956年初，中國的私人典當業完全實行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在一些城市中，它成為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分支行領導下的專門辦理小額質押貸款的獨立經營機構--小額質押貸款處。至此，典當行才開始在中國大陸徹底絕跡。 但此時的小貸處仍有典當行的影子，基本上沿用典當模式運作，故實際上是舊式典當業的一種轉型或改造，尚屬於舊式典當業向典當空白期的過渡形式。然而，由於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並不平衡，典當空白的出現亦有早晚。 二、典當業的複出 1．典當業複出概況 鬥轉星移，滄桑巨變。20世紀80年代末期，曾被定為剝削制度殘渣餘孽的典當在中國大陸消亡30餘年之後，竟又奇跡般地死灰複燃了。1987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開辦了新中國第一家典當行--成都市華茂典當服務商行，率先恢複了古老的典當業。這個頭一帶，好比提起一道泄洪的閘門，興辦典當行的大潮迅即隨之而來，不久就遍及全國。其中浙江溫州跟風最緊。 1988年興辦典當的還有遼寧、山西、廣東、福建、海南、吉林、貴州等省。 5月，沈陽市商業典當行掛牌亮相，成為東北地區最早成立的典當行之一。其服務宗旨是：&quot;發展經濟，服務群眾，誠實守信，方便快捷。&quot;其經營範圍包括服裝、家用電器和金銀飾品等。當時，由於北方地區社會上對典當認知和了解的人比較少，典當業務難於很快拓展，故其年度典當總額僅為l00多萬元。 7月，山西省運城地區稷山縣典當商行露面。這是一家由幾個農民合夥成立的典當行，它除從事典當外，還有違法超範圍經營的情節，後來在清理整頓非金融機構的過程中被停辦。 8月，廣州長壽典當行成立。它是廣州市改革開放後設立早的典當行，一開始就以發展經濟為目標，貫徹執行&quot;忠誠信，方便群眾&quot;的宗旨，日常服務對象的重點是公民個人，經範圍以黃金飾品、高檔手表、家用電器為主。由於廣州地區經比較發達，人們的思想意識比較開放，故利用典當方式融資的很多，致使該行每天從早到晚客流如雲，員工忙得不亦樂乎，全天連續營業12個小時，節假日也不休息。 上海也在1988年重新興辦典當。那裏的第一家典當行是上海恒源當鋪，該當鋪由上海市虹口區商業服務公司組建。他們得知成都等地出現典當行後，便很快設立了典當籌備組，一方面趕赴四川等地調研考察，設計方案；另一方面派出人馬奔走於所在區人大、工商局、公安局、銀行等有關主管部門。得到的回答，有贊成試點的，有心生疑慮的，更多的是問：&quot;什麼店不好開，卻要開當鋪?&quot;有的幹脆拒絕，明確表態不允許。然而畢竟是在改革開放的年代，幾經周折和等待，1988年秋天，上海恒源當鋪終於開張營業了。 恒源當鋪的誕生，標志著典當業在中國最大城市的複出。它無疑對國內其他大中城市產生了更加重大和深遠的影響，為促進日後新中國典當業的強勁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2．典當業複出原因 典當在中國絕跡30多年以後又梅開二度，重新登上曆史舞臺，並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著極其深刻的經濟、政治、思想、社會乃至國際的原因。 其一，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典當恢複的根本原因 1992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大，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政策，這是對中國改革開放十幾年來各方面成功經驗的系統總結。實際上，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興辦特區、發展私營工商業、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等一系列重要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市場經濟的步伐早已邁開。 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要求有更多種類型的金融機構為之服務。對此，中國金融界開始尋找對策，醞釀改革，徹底打破金融領域長期以來，&quot;只此一家，另無分店&quot;的沉悶局面。1979年2月，中國農業銀行恢複；3月，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10月，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1981年12月，中國投資銀行誕生；1984年1月。中國工商銀行組建。 然而，盡管金融機構重大改革、各類銀行破土而出，給蓬勃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它對於私貸業務日益增大的廣大人民群眾來說，仍有許多不便之處。總之，國有銀行的的私貸業務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逐步擴大和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典當行作為能在一定程度上開展私貸業務的金融機構，就理所當然地具備了重新問世的客觀條件。 其二，改革開改政策的實行是典當恢複的前提條件 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典當行東山再起提供了良好機遇。但要抓住這一機遇，把可能性變為現實性，還依賴於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實行。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升溫，中國金融領域的改革力度也在加強。 中國金融界在實踐中開始認識到，除信用放款形式之外，擔保放款形式的重要性，並逐步加以提倡。而這種提倡，正是以專營質押放款為業的典當行得以複興的前提條件，它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步伐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加速行進，和金融體制改革在金融機構結構方面面對市場經濟大潮撲面而來所進行的有益探索。 其三，思想政治觀念的轉變是典當恢複的重要原因 典當行自50年代後期在中國大陸走向墳墓以後，幾十年來，人們對它的評價無一不是戴著有色眼鏡給予嚴厲指責，而且各種偏貝，根深蒂固，甚至直到90年代初期仍罵聲未絕。《辭海》(1979年版)在解釋&quot;典當&quot;辭條時稱其為：&quot;舊中國以收衣物等動產作質押，向勞動人民進行放款的高利貸機構。&hellip;&hellip;利率極高，剝削嚴重。&quot;同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辭典》也說：典當行是&quot;舊社會專門收取抵押品、放高利貸的店鋪。&quot;1985年出版《經濟管理大辭典》指出，典當行是&quot;舊中國以實物抵押為條件的一種高利貸。&quot;1990年版《中國金融百科全書》認為，典當行是&quot;重利盤剝貧民的信用機構&quot;。而1991年出版的《簡明資本論辭典》則這樣描述：&quot;向當鋪借款的多數是農民和城市貧民，當鋪對他們進行慘重的剝削。&quot;以上論斷，並非來自中國全部權威出版社，但從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人們對典當行的認識是何等的固執和偏頗。明顯帶有片面性卻不求改正。 究其根源，就在?quot;左&quot;的思想的長期影響，造成認識論上的形而上學。 隨著思想解放程度的提高，人們對典當開始有了比較客觀公正的認識。1988年版《辭源》說，典當行是以&quot;經常押物借錢的店鋪。&quot;1990年出版的《物源百科辭書》指出：&quot;從曆史的觀點上看，典當只是一種經營方式。&quot;1992年版《中央銀行知識辭典》也說：&quot;典當商行是經營小件動產抵押放款的信用機構。&quot;這裏我們看到，對典當的解釋已沒有了政治色彩，而是實事求是地予以評價。實踐告訴我們，若要在中國大陸上從事改革，推行市場經濟體制包括重新恢複典當業，必須有股闖勁，甘冒風險。不怕有點資味，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思想認識的徹底轉變。只有摘掉有色眼鏡，實事求是地看待一切事物，才能在各個領域，包括金融領域裏邁出新的步伐。典當的複興，正好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這-點，它是人們思想政治觀念徹底更新的產物。如北京出現的第一家典當行--金寶典當服務行，早在1992年5月就開始籌建，但因主管部門及有關市領導遲遲拿不定主義，就是批不下來。後經市最高負責人批示&quot;先試辦一個&quot;，才得以從同年11月20日掛牌試營業。 其四，曆史文化傳統的存在是典當恢複的社會基礎 典當在中國源遠流長，一直存在了千餘年，已如前述。它反映了典當業不僅是商品經濟領域裏卓有成效的金融行業，而且也反映了中國人民在商品貨幣關系發展過程中對典當行這種民辦金融機構的傳統接受程度。這種曆史文化傳統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是在借貸方面。中國過去是小生產者的汪洋大海，小生產者長期滿足於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信奉萬事不求人的思想。偶遇生活及少量的生產急需，也僅以取得小額貸款為主。在封建社會金融機構缺乏的情況下，只有經營質押放款業務、利息尚可接受的典當行，最適合他們的需要。除此之外，小生產者則被迫求助於民間直接信用即高利貸。近現代錢莊、票號、銀行相繼出現之後，小生產者的這種借貸傳統仍未有大的改變。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典當行的消亡，受小生產者曆史文化傳統深刻影響的廣大人民群眾，在往行社籌款不易的情況下，便把借貸方向主要轉到民間借貸這種惟一被其早已習慣的借貸形式上來。解放以來至今，民間借貸始終存在，且政府屢禁不止，最後只好不禁，就是證明。 第二是在放貸方面。典當行是中國曆史上出現最早的金融機構，並且延續的時間最久。這種情況導致曆代造就和培養了相當一批經營典當業的專業人才，同時在許多省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經營典當業的曆史傳統。以山西省為例。山西人擅於經商，由來已久，著稱中外。尤其是在金融業方面，均營放貸的票號、帳局、典當號稱三大支柱。晉商開當，規模宏大，蔚為壯觀。清乾隆九年(1744年)，全國典當行萬餘家，山西一省就占4695家；光緒十三年(1887年)前後，北京以外的典當行有7000多家，山西一省則有1713家；清末民初，北京有典當行200家左右，而其中殷實大戶皆為晉商，各把持一二十家或二三十家典當行不等，至少約占京當數目的一半以上，人稱&quot;山西屋子&quot;。時有民謠雲：&quot;西商妙算果通神，典當重開用現銀；就便新爹能出世，三分一律不饒人。&quot;如此開當傳統，對後世頗有影響。盡管建國後典當行已經銷聲匿跡幾十年，但畢竟有人對此輕車熟路、興趣濃厚。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晉商開當之風再度興起。最早經營典當行的是山西運城地區、臨汾地區和晉東南地區的晉城縣，尤以運城地區為盛。 其五，國外典當潮流的影響是典當恢複的動力之一 典當業是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金融行業，典當行作為世界各國普遍出現的金融機構，幹百年來滄桑多變、盛衰交替。然而，在中國典當業處於人為消亡的年代裏，盡管國外典當業也由於生產力發展、社會富裕程度提高、銀行業務繁榮等因素趨於低潮，但卻始終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一二十年來國外典當業又開始重新倔起，且漸有趨於興旺之勢。 國外典當潮流的再度湧動，有兩個十分明顯的特點。 第一，典當行數量猛增，生意格外興隆。從歐美國家來看，本世紀七八十年代是典當行步入衰落穀底的階段。例如在英國，截至70年代，典當行的總數已不足50家，與當年倫敦一地就有240家典當行的盛況，絕不可同日而語；在美國，自戰後以來，典當行數目便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到80年代已陷入陰雲密布之困境。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魔術般的變化，一些發達國家的典當業又開始走出低穀，出現複蘇，並再次進入黃金時代。1990年，英國典當協會的會員增加到200家，其中較大的一家典當行擁有29家分店，而到1992年底，會員已躍升到250家。美國近10年來，典當行總數增加了33%，而得克薩斯州一地的典當行則翻了一番，其中一家還在許多州設有分店，1991年經濟效益高達2億美元。目前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也有10多家典當行，這是前蘇聯時期少見的社會經濟現象。 第二，經營範圍擴大，服務方式改進。在收取當物方面，幾乎一切動產都可以質押，而且物品已從過去的低檔為主轉為中、高檔居多。如墨西哥的典當行，除服裝以外，所有物品均可質押。再如臺灣，現今典型的當物是電視機、電冰箱、摩托車等耐用消費品，從而取代了過去的衣服、家具。而在英美等國，高級名貴轉車、稀世名畫佳作則是典當行裏常見的質押物品。在日常服務方面，典當行表現得更加提倡靈活性和更加強調優質化。如美國，典當行十分注意改善與顧客的往來關系，通常實行電話預約、派人上門服務等方式處理業務。在德國，典當行則明知一些家庭主婦春當棉被厚衣，為的是把典當行當做保管處以備冬天再贖回穿用，但卻絕不因利小、麻煩而不為。另有一些國家，富人在外出度假前，往往將家中貴重細軟拿到典當行質押，待度假結束後再贖回，把典當行當作保險庫；有的商人則在物品淡季把商品質押，等到旺季來臨再贖回，把典當行當做周轉庫；對此，典當行也從不予以拒絕，一般采取利大大幹、利小小幹的原則，致使業務空前發展，聲譽甚至超過銀行。 上述特點，無疑成為國外典當業由衰入盛、起死回生並最終蓬勃興旺的重要原因。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世界各國及地區的典當發展概況方面的信息也大量傳入，特別是典當在資本主義國家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各國經營、管理典當行的方式、方法，都對中國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利用典當業有所稗益，應當受到中國金融界的重視，並予以研究借鑒。從這個角度出發，可以說，國際上典當業潮流的強有力的影響，已經不可避免地成為中國典當從消亡到恢複的動力之一。它向我們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和思考的問題，諸如：在現代金融機構空前發展的條件下，興辦典當有什麼必要?典當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基本作用是什麼?怎樣處理好典當行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如何依法加強對典當的宏觀管理和調控?等等。很明顯，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只有在經營典當行、適度發展典當業的實踐過程中，才能找到正確的答案。它從根本上取決於我們對典當的正確認識，並且需要我們積極地吸取國外興辦典當的有益經驗，同時不斷探索適合國情、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規律的好典當的正確做法。 三、新舊典當業的區別 眾所周知，典當行自產生以來，在任何社會形態中都是金融機構。但是，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新型典當行，卻與舊式典當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舊式典當行在社會主義社會獲得了徹底新生。新舊社會典當行的根本區別，主要有以量下幾個方面。 1．所有制不同 舊式典當行無論是在封建社會還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且無論民辦、官辦，都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經濟的產物，而新型典當行則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產物。近年來中國出現的各類典當行，絕大部分是民辦性質的，但也有一些屬於官辦，即國有企業。其中前者為集體所有制，因其是所謂&quot;國營店、集體照&quot;，即&quot;是以股份制為財產組織方式，面向居民、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集體企業招股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集體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quot;如北京當時僅有的二家典當行，一家是北京市金寶典當行，它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屬的第三產業；另一家是北京市阜昌典當行，系由北京市西城區物資回收公司所辦。而後者為全民所有制，如經上海市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批准組建的上海市貿易信托總公司下轄的8個直屬單位之一--上海典當行。由於中國現行法律明令禁止私人從事金融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28條指出：&quot;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quot;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quot;私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工、金融業的生產經營&quot;，故中國的所有合法民辦典當行通常均非私人開辦和經營，這是新型典當業的顯著特點之一。 2．經營目的不同 所有制不同是新舊社會典當行最本質的區別，由此又決定了這兩類典當行經營目的的相異性。舊式典當行以剝削為宗旨，唯利是圖、不擇手段，趁人之危、敲詐勒索，成為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統治階段壓迫廣大勞動人民的有效工具；而新型典當行以服務為宗旨，支持生產、方便群眾、解人之危、緩人之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運而生的金融機構。二者經營目的的不同，可以從兩個方面突出地表現出來。 其一是貸款對象發生了變化。舊式典當行是以廣大勞動人民的高度貧困化為基礎建立的，貧富差別擴大，窮人逐漸增多，則典當行自然發達，成為窮人充當經常性當戶的帶有施舍性的金融機構。而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從根本上消滅丁剝削人的社會制度，盡管仍存在著貧富差別，甚至很大，但廣大勞動人民已經普遍解決了溫飽問題，特別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類似舊社會那種多數人食不裹腹、衣不蔽體的景況早已消失。因此，如今去典當行借貸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穿著筆挺、頗為體面的生意人，正所、謂&quot;昔日窮人來，今朝大款入&quot;。典當行門前無窮人，已經成為社會的一種進步現象。 其二是貸款用途發生了變化。舊式典當行放款，主要是為了救窮，廣大當戶因為貧窮而走投無路，便只得向典當行求救，從而企望謀到一點生活費用。而新型典當行卻與之恰好相反，它放款主要在於幫助解決當戶的生產經營資金不足問題。流行的說法叫做：救急不救窮、當急不當窮。例如在烏魯木齊中達典當商行，一次來了一位維吾爾族個體戶，進門就說：&quot;老板，我做成了樁大生意，現在急需5000元現金，我情願用4臺日立777型錄相機質押。&quot;話畢，雙方驗貨、簽合同。很快成交以後，這位個體戶便高高興興地手持5000元現金，火速離開典當行。 3．經營範圍不同 典當行的經營範圍主要反映在當物的種類方面。如前所述，舊式典當行收取的質押品主要是動產實物形態，即有形財產，一般以估衣、首飾、銅錫等為大宗，且新舊不論。它的經營範圍是由其經營的目的所決定的。通常，當物都是廣大勞動人民充當經常性當戶、僅為貸取生活費用而交當的日常物品。新型典當行則因其經營目的發生質的變化，故經營範圍空前擴大，與舊式典當行的經營範圍有著明顯的區別。 前些年的《北京金保典當服務行業務簡介》中規定：&quot;本行接受作為押品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閑置設備、積壓產品、過季商品、多餘原材料、運輸工具等。 (二)城鄉居民金銀飾品、珠寶翠鑽、古玩字畫、有價證券、家用電器、照相器材、高檔裘皮、汽車、摩托車等貴重物品。 (三)其他可作為質押品的物品。&quot;這裏我們看到，其中有許多可作質押的物品如生產資料、工商企業的產品和商品、個人手中的中高檔耐用消費品等，或者是舊式典當行所未曾見過的，或者是舊式典當行所根本不收的。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允許當戶以有價證券充做當物，即不僅僅限於收取有形財產，而且兼收動產非實物形態的無形財產，則充分反映了新型典當行經營範圍的進一步擴大。同時，收當有價證券也符合國際慣例。如美國法律通常規定，當物既可以是一般實物，也可以是有價證券，包括公司股票、政府債券、投資債券、人壽保險單或其他類似票據等。英國法律也明確規定，名類票據甚至手稿都可充當質押品。 當前中國新型典當行收取質押物品種類的擴大和增多，還可從一些典當行日常大量貯存的當物方面反映出來，如在烏魯木齊最早開辦的華西典當拍賣公司，只見燈光明亮的營業廳裏，鋁合金櫃臺上擺放著照相機、電子琴、進口手表；倉庫內則有高級轎車、機械設備、各式電腦；這些當物如今都是最普遍、最常見的質押品，從而充分說明，在經營範圍上，新型典當行與舊式典當行早已不可同日而語了。 4．經營方式不同 新舊典當行經營方式的區別，首先表現為當金不同。舊式典當行從剝削角度出發，往往壓低當金，即所謂折當比例常常在50%以下。新型典當行則普遍將當金數額定得較高，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護交當人的利益，真正滿足其生產經營或消費的需要。在這方面，當時中國有關部門曾做出詳細規定：&quot;典當的拆當比例，一律按當品評估的價值計算，最低折貸金額不得低於現值60%，最高可達90%。&quot;不難看出，此處規定的當金起點是相當高的，其幅度也是相當大的。據此，國內大多數典當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雖有所變通，但基本上符合國家高當金的指導性原則。 其次，新舊典當行經營方式的區別還表現為利息的不同。這種不同並非利息高低多寡之差異，而是在利息結構，利息與當期的關系方面存在著差異。 關於利息結構，舊式典當行只公開收取單一利息，通常不收附加費用且受法律禁止。如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蘇州昭文縣對於典當行除利息外加收棧租費予以查禁稱：&quot;該縣鄉典苛索出棧，應請勒禁&quot;，並嚴厲宣布：&quot;嗣後鄉民當贖米麥花豆，典當毋得利外苛索出棧錢文。商民屬遵定例，永遠遵守。倘敢陽奉陰違，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行通詳重究，決不寬假。&quot;但這並不等於各地典當行私下不收，也不表明舊式典當行剝削不重。相比之下，新型典當行根據社會曆史條件、客觀經濟狀況的變化，公開提出收取廣義的當息--服務費。如北京的兩家典當行當年都一致規定，&quot;按典當金額收取服務費(包括利息、稅金、管理費、保險費、棧租費等)&quot;，並聲明&quot;服務費在支付當金時即行扣除。&quot;利息結構的如此擴大，是中國現行法規所允許的，據當初有關部門規定：&quot;典當利息標准可以只收利息，不收其他費用(如保管費、保險費、手續費等)，也可既收利息，又可以收其他費用。&quot;]]></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文章摘要：眾所周知，典當業植根於舊社會，渾身上下的汙泥濁水自然是不少。然而，它以小額短期質押貸款為主，居然在人類曆史上存在和發展了上千年的時間，這不能不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社會現象。 從中國來看，新中國建立不久，典當行在中國大陸便壽終正寢、蕩然無存。但<br />業植根於舊社會，渾身上下的汙泥濁水自然是不少。然而，它以小額短期質押貸款為主，居然在人類曆史上存在和發展了上千年的時間，這不能不成為一個十分值得注意和研究的社會現象。 </font></p><p><font face="Arial">從中國來看，新中國建立不久，典當行在中國大陸便壽終正寢、蕩然無存。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實現，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典當這個古老而又神秘的行業卻悄然複活，得以新生。這就告訴我們，典當業的存在和發展的確有其充分的合理性；典當業的性質、特點、功能和作用，完全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典當業是當前和今後都應當給予支持和促進的一個行業。 </font></p><p><font face="Arial">一、典當業的消亡 <br />1．舊典當的延續 <br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宣告了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制度的徹底結束。然而解放後，典當行並沒有馬上被鏟除。只是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逐步興起，這才使典當行的日子開始越來越不好過。1954年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一次反高利貸座談會，指出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在借貸方面的鬥爭日益尖銳化，明確了在農村應以信用社的利率作為借貸利率的合法標准，從而對坐落在一般村鎮的典當行構成了一種新的限制。 </font></p><p><font face="Arial">2．短暫的典當空白 <br />1956年初，中國的私人典當業完全實行了全行業公私合營。在一些城市中，它成為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分支行領導下的專門辦理小額質押貸款的獨立經營機構--小額質押貸款處。至此，典當行才開始在中國大陸徹底絕跡。 </font></p><p><font face="Arial">但此時的小貸處仍有典當行的影子，基本上沿用典當模式運作，故實際上是舊式典當業的一種轉型或改造，尚屬於舊式典當業向典當空白期的過渡形式。然而，由於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並不平衡，典當空白的出現亦有早晚。 </font></p><p><font face="Arial">二、典當業的複出 <br />1．典當業複出概況 <br />鬥轉星移，滄桑巨變。20世紀80年代末期，曾被定為剝削制度殘渣餘孽的典當在中國大陸消亡30餘年之後，竟又奇跡般地死灰複燃了。1987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開辦了新中國第一家典當行--成都市華茂典當服務商行，率先恢複了古老的典當業。這個頭一帶，好比提起一道泄洪的閘門，興辦典當行的大潮迅即隨之而來，不久就遍及全國。其中浙江溫州跟風最緊。 </font></p><p><font face="Arial">1988年興辦典當的還有遼寧、山西、廣東、福建、海南、吉林、貴州等省。 </font></p><p><font face="Arial">5月，沈陽市商業典當行掛牌亮相，成為東北地區最早成立的典當行之一。其服務宗旨是：&quot;發展經濟，服務群眾，誠實守信，方便快捷。&quot;其經營範圍包括服裝、家用電器和金銀飾品等。當時，由於北方地區社會上對典當認知和了解的人比較少，典當業務難於很快拓展，故其年度典當總額僅為l00多萬元。 </font></p><p><font face="Arial">7月，山西省運城地區稷山縣典當商行露面。這是一家由幾個農民合夥成立的典當行，它除從事典當外，還有違法超範圍經營的情節，後來在清理整頓非金融機構的過程中被停辦。 </font></p><p><font face="Arial">8月，廣州長壽典當行成立。它是廣州市改革開放後設立早的典當行，一開始就以發展經濟為目標，貫徹執行&quot;忠誠信，方便群眾&quot;的宗旨，日常服務對象的重點是公民個人，經範圍以黃金飾品、高檔手表、家用電器為主。由於廣州地區經比較發達，人們的思想意識比較開放，故利用典當方式融資的很多，致使該行每天從早到晚客流如雲，員工忙得不亦樂乎，全天連續營業12個小時，節假日也不休息。 </font></p><p><font face="Arial">上海也在1988年重新興辦典當。那裏的第一家典當行是上海恒源當鋪，該當鋪由上海市虹口區商業服務公司組建。他們得知成都等地出現典當行後，便很快設立了典當籌備組，一方面趕赴四川等地調研考察，設計方案；另一方面派出人馬奔走於所在區人大、工商局、公安局、銀行等有關主管部門。得到的回答，有贊成試點的，有心生疑慮的，更多的是問：&quot;什麼店不好開，卻要開當鋪?&quot;有的幹脆拒絕，明確表態不允許。然而畢竟是在改革開放的年代，幾經周折和等待，1988年秋天，上海恒源當鋪終於開張營業了。 </font></p><p><font face="Arial">恒源當鋪的誕生，標志著典當業在中國最大城市的複出。它無疑對國內其他大中城市產生了更加重大和深遠的影響，為促進日後新中國典當業的強勁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font></p><p><font face="Arial">2．典當業複出原因 <br />典當在中國絕跡30多年以後又梅開二度，重新登上曆史舞臺，並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著極其深刻的經濟、政治、思想、社會乃至國際的原因。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一，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是典當恢複的根本原因 <br />1992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四大，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政策，這是對中國改革開放十幾年來各方面成功經驗的系統總結。實際上，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興辦特區、發展私營工商業、搞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等一系列重要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市場經濟的步伐早已邁開。 </font></p><p><font face="Arial">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要求有更多種類型的金融機構為之服務。對此，中國金融界開始尋找對策，醞釀改革，徹底打破金融領域長期以來，&quot;只此一家，另無分店&quot;的沉悶局面。1979年2月，中國農業銀行恢複；3月，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10月，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成立；1981年12月，中國投資銀行誕生；1984年1月。中國工商銀行組建。 </font></p><p><font face="Arial">然而，盡管金融機構重大改革、各類銀行破土而出，給蓬勃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它對於私貸業務日益增大的廣大人民群眾來說，仍有許多不便之處。總之，國有銀行的的私貸業務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中非公有制經濟成份逐步擴大和發展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典當行作為能在一定程度上開展私貸業務的金融機構，就理所當然地具備了重新問世的客觀條件。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二，改革開改政策的實行是典當恢複的前提條件 <br />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典當行東山再起提供了良好機遇。但要抓住這一機遇，把可能性變為現實性，還依賴於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實行。 </font></p><p><font face="Arial">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升溫，中國金融領域的改革力度也在加強。 </font></p><p><font face="Arial">中國金融界在實踐中開始認識到，除信用放款形式之外，擔保放款形式的重要性，並逐步加以提倡。而這種提倡，正是以專營質押放款為業的典當行得以複興的前提條件，它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步伐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加速行進，和金融體制改革在金融機構結構方面面對市場經濟大潮撲面而來所進行的有益探索。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三，思想政治觀念的轉變是典當恢複的重要原因 <br />典當行自50年代後期在中國大陸走向墳墓以後，幾十年來，人們對它的評價無一不是戴著有色眼鏡給予嚴厲指責，而且各種偏貝，根深蒂固，甚至直到90年代初期仍罵聲未絕。《辭海》(1979年版)在解釋&quot;典當&quot;辭條時稱其為：&quot;舊中國以收衣物等動產作質押，向勞動人民進行放款的高利貸機構。&hellip;&hellip;利率極高，剝削嚴重。&quot;同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辭典》也說：典當行是&quot;舊社會專門收取抵押品、放高利貸的店鋪。&quot;1985年出版《經濟管理大辭典》指出，典當行是&quot;舊中國以實物抵押為條件的一種高利貸。&quot;1990年版《中國金融百科全書》認為，典當行是&quot;重利盤剝貧民的信用機構&quot;。而1991年出版的《簡明資本論辭典》則這樣描述：&quot;向當鋪借款的多數是農民和城市貧民，當鋪對他們進行慘重的剝削。&quot;以上論斷，並非來自中國全部權威出版社，但從中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人們對典當行的認識是何等的固執和偏頗。明顯帶有片面性卻不求改正。 </font></p><p><font face="Arial">究其根源，就在?quot;左&quot;的思想的長期影響，造成認識論上的形而上學。 </font></p><p><font face="Arial">隨著思想解放程度的提高，人們對典當開始有了比較客觀公正的認識。1988年版《辭源》說，典當行是以&quot;經常押物借錢的店鋪。&quot;1990年出版的《物源百科辭書》指出：&quot;從曆史的觀點上看，典當只是一種經營方式。&quot;1992年版《中央銀行知識辭典》也說：&quot;典當商行是經營小件動產抵押放款的信用機構。&quot;這裏我們看到，對典當的解釋已沒有了政治色彩，而是實事求是地予以評價。實踐告訴我們，若要在中國大陸上從事改革，推行市場經濟體制包括重新恢複典當業，必須有股闖勁，甘冒風險。不怕有點資味，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思想認識的徹底轉變。只有摘掉有色眼鏡，實事求是地看待一切事物，才能在各個領域，包括金融領域裏邁出新的步伐。典當的複興，正好從一個側面說明了這-點，它是人們思想政治觀念徹底更新的產物。如北京出現的第一家典當行--金寶典當服務行，早在1992年5月就開始籌建，但因主管部門及有關市領導遲遲拿不定主義，就是批不下來。後經市最高負責人批示&quot;先試辦一個&quot;，才得以從同年11月20日掛牌試營業。 </font></p><p><font face="Arial">其四，曆史文化傳統的存在是典當恢複的社會基礎 <br />典當在中國源遠流長，一直存在了千餘年，已如前述。它反映了典當業不僅是商品經濟領域裏卓有成效的金融行業，而且也反映了中國人民在商品貨幣關系發展過程中對典當行這種民辦金融機構的傳統接受程度。這種曆史文化傳統表現在兩個方面。 </font></p><p><font face="Arial">第一是在借貸方面。中國過去是小生產者的汪洋大海，小生產者長期滿足於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信奉萬事不求人的思想。偶遇生活及少量的生產急需，也僅以取得小額貸款為主。在封建社會金融機構缺乏的情況下，只有經營質押放款業務、利息尚可接受的典當行，最適合他們的需要。除此之外，小生產者則被迫求助於民間直接信用即高利貸。近現代錢莊、票號、銀行相繼出現之後，小生產者的這種借貸傳統仍未有大的改變。進入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典當行的消亡，受小生產者曆史文化傳統深刻影響的廣大人民群眾，在往行社籌款不易的情況下，便把借貸方向主要轉到民間借貸這種惟一被其早已習慣的借貸形式上來。解放以來至今，民間借貸始終存在，且政府屢禁不止，最後只好不禁，就是證明。 </font></p><p><font face="Arial">第二是在放貸方面。典當行是中國曆史上出現最早的金融機構，並且延續的時間最久。這種情況導致曆代造就和培養了相當一批經營典當業的專業人才，同時在許多省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經營典當業的曆史傳統。以山西省為例。山西人擅於經商，由來已久，著稱中外。尤其是在金融業方面，均營放貸的票號、帳局、典當號稱三大支柱。晉商開當，規模宏大，蔚為壯觀。清乾隆九年(1744年)，全國典當行萬餘家，山西一省就占4695家；光緒十三年(1887年)前後，北京以外的典當行有7000多家，山西一省則有1713家；清末民初，北京有典當行200家左右，而其中殷實大戶皆為晉商，各把持一二十家或二三十家典當行不等，至少約占京當數目的一半以上，人稱&quot;山西屋子&quot;。時有民謠雲：&quot;西商妙算果通神，典當重開用現銀；就便新爹能出世，三分一律不饒人。&quot;如此開當傳統，對後世頗有影響。盡管建國後典當行已經銷聲匿跡幾十年，但畢竟有人對此輕車熟路、興趣濃厚。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晉商開當之風再度興起。最早經營典當行的是山西運城地區、臨汾地區和晉東南地區的晉城縣，尤以運城地區為盛。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五，國外典當潮流的影響是典當恢複的動力之一 <br />典當業是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金融行業，典當行作為世界各國普遍出現的金融機構，幹百年來滄桑多變、盛衰交替。然而，在中國典當業處於人為消亡的年代裏，盡管國外典當業也由於生產力發展、社會富裕程度提高、銀行業務繁榮等因素趨於低潮，但卻始終存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一二十年來國外典當業又開始重新倔起，且漸有趨於興旺之勢。 </font></p><p><font face="Arial">國外典當潮流的再度湧動，有兩個十分明顯的特點。 </font></p><p><font face="Arial">第一，典當行數量猛增，生意格外興隆。從歐美國家來看，本世紀七八十年代是典當行步入衰落穀底的階段。例如在英國，截至70年代，典當行的總數已不足50家，與當年倫敦一地就有240家典當行的盛況，絕不可同日而語；在美國，自戰後以來，典當行數目便呈逐年下降的趨勢，到80年代已陷入陰雲密布之困境。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魔術般的變化，一些發達國家的典當業又開始走出低穀，出現複蘇，並再次進入黃金時代。1990年，英國典當協會的會員增加到200家，其中較大的一家典當行擁有29家分店，而到1992年底，會員已躍升到250家。美國近10年來，典當行總數增加了33%，而得克薩斯州一地的典當行則翻了一番，其中一家還在許多州設有分店，1991年經濟效益高達2億美元。目前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也有10多家典當行，這是前蘇聯時期少見的社會經濟現象。 </font></p><p><font face="Arial">第二，經營範圍擴大，服務方式改進。在收取當物方面，幾乎一切動產都可以質押，而且物品已從過去的低檔為主轉為中、高檔居多。如墨西哥的典當行，除服裝以外，所有物品均可質押。再如臺灣，現今典型的當物是電視機、電冰箱、摩托車等耐用消費品，從而取代了過去的衣服、家具。而在英美等國，高級名貴轉車、稀世名畫佳作則是典當行裏常見的質押物品。在日常服務方面，典當行表現得更加提倡靈活性和更加強調優質化。如美國，典當行十分注意改善與顧客的往來關系，通常實行電話預約、派人上門服務等方式處理業務。在德國，典當行則明知一些家庭主婦春當棉被厚衣，為的是把典當行當做保管處以備冬天再贖回穿用，但卻絕不因利小、麻煩而不為。另有一些國家，富人在外出度假前，往往將家中貴重細軟拿到典當行質押，待度假結束後再贖回，把典當行當作保險庫；有的商人則在物品淡季把商品質押，等到旺季來臨再贖回，把典當行當做周轉庫；對此，典當行也從不予以拒絕，一般采取利大大幹、利小小幹的原則，致使業務空前發展，聲譽甚至超過銀行。 </font></p><p><font face="Arial">上述特點，無疑成為國外典當業由衰入盛、起死回生並最終蓬勃興旺的重要原因。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世界各國及地區的典當發展概況方面的信息也大量傳入，特別是典當在資本主義國家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各國經營、管理典當行的方式、方法，都對中國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利用典當業有所稗益，應當受到中國金融界的重視，並予以研究借鑒。從這個角度出發，可以說，國際上典當業潮流的強有力的影響，已經不可避免地成為中國典當從消亡到恢複的動力之一。它向我們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和思考的問題，諸如：在現代金融機構空前發展的條件下，興辦典當有什麼必要?典當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基本作用是什麼?怎樣處理好典當行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如何依法加強對典當的宏觀管理和調控?等等。很明顯，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只有在經營典當行、適度發展典當業的實踐過程中，才能找到正確的答案。它從根本上取決於我們對典當的正確認識，並且需要我們積極地吸取國外興辦典當的有益經驗，同時不斷探索適合國情、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規律的好典當的正確做法。 </font></p><p><font face="Arial">三、新舊典當業的區別 <br />眾所周知，典當行自產生以來，在任何社會形態中都是金融機構。但是，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新型典當行，卻與舊式典當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舊式典當行在社會主義社會獲得了徹底新生。新舊社會典當行的根本區別，主要有以量下幾個方面。 </font></p><p><font face="Arial">1．所有制不同 <br />舊式典當行無論是在封建社會還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且無論民辦、官辦，都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經濟的產物，而新型典當行則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產物。近年來中國出現的各類典當行，絕大部分是民辦性質的，但也有一些屬於官辦，即國有企業。其中前者為集體所有制，因其是所謂&quot;國營店、集體照&quot;，即&quot;是以股份制為財產組織方式，面向居民、個體工商業者、私營企業、集體企業招股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集體所有制性質的企業法人?quot;如北京當時僅有的二家典當行，一家是北京市金寶典當行，它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屬的第三產業；另一家是北京市阜昌典當行，系由北京市西城區物資回收公司所辦。而後者為全民所有制，如經上海市人民政府財貿辦公室批准組建的上海市貿易信托總公司下轄的8個直屬單位之一--上海典當行。由於中國現行法律明令禁止私人從事金融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28條指出：&quot;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quot;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quot;私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工、金融業的生產經營&quot;，故中國的所有合法民辦典當行通常均非私人開辦和經營，這是新型典當業的顯著特點之一。 </font></p><p><font face="Arial">2．經營目的不同 <br />所有制不同是新舊社會典當行最本質的區別，由此又決定了這兩類典當行經營目的的相異性。舊式典當行以剝削為宗旨，唯利是圖、不擇手段，趁人之危、敲詐勒索，成為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統治階段壓迫廣大勞動人民的有效工具；而新型典當行以服務為宗旨，支持生產、方便群眾、解人之危、緩人之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運而生的金融機構。二者經營目的的不同，可以從兩個方面突出地表現出來。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一是貸款對象發生了變化。舊式典當行是以廣大勞動人民的高度貧困化為基礎建立的，貧富差別擴大，窮人逐漸增多，則典當行自然發達，成為窮人充當經常性當戶的帶有施舍性的金融機構。而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從根本上消滅丁剝削人的社會制度，盡管仍存在著貧富差別，甚至很大，但廣大勞動人民已經普遍解決了溫飽問題，特別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類似舊社會那種多數人食不裹腹、衣不蔽體的景況早已消失。因此，如今去典當行借貸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穿著筆挺、頗為體面的生意人，正所、謂&quot;昔日窮人來，今朝大款入&quot;。典當行門前無窮人，已經成為社會的一種進步現象。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二是貸款用途發生了變化。舊式典當行放款，主要是為了救窮，廣大當戶因為貧窮而走投無路，便只得向典當行求救，從而企望謀到一點生活費用。而新型典當行卻與之恰好相反，它放款主要在於幫助解決當戶的生產經營資金不足問題。流行的說法叫做：救急不救窮、當急不當窮。例如在烏魯木齊中達典當商行，一次來了一位維吾爾族個體戶，進門就說：&quot;老板，我做成了樁大生意，現在急需5000元現金，我情願用4臺日立777型錄相機質押。&quot;話畢，雙方驗貨、簽合同。很快成交以後，這位個體戶便高高興興地手持5000元現金，火速離開典當行。 </font></p><p><font face="Arial">3．經營範圍不同 <br />典當行的經營範圍主要反映在當物的種類方面。如前所述，舊式典當行收取的質押品主要是動產實物形態，即有形財產，一般以估衣、首飾、銅錫等為大宗，且新舊不論。它的經營範圍是由其經營的目的所決定的。通常，當物都是廣大勞動人民充當經常性當戶、僅為貸取生活費用而交當的日常物品。新型典當行則因其經營目的發生質的變化，故經營範圍空前擴大，與舊式典當行的經營範圍有著明顯的區別。 </font></p><p><font face="Arial">前些年的《北京金保典當服務行業務簡介》中規定：&quot;本行接受作為押品的物品，主要包括： <br />(一)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閑置設備、積壓產品、過季商品、多餘原材料、運輸工具等。 <br />(二)城鄉居民金銀飾品、珠寶翠鑽、古玩字畫、有價證券、家用電器、照相器材、高檔裘皮、汽車、摩托車等貴重物品。 <br />(三)其他可作為質押品的物品。&quot;這裏我們看到，其中有許多可作質押的物品如生產資料、工商企業的產品和商品、個人手中的中高檔耐用消費品等，或者是舊式典當行所未曾見過的，或者是舊式典當行所根本不收的。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允許當戶以有價證券充做當物，即不僅僅限於收取有形財產，而且兼收動產非實物形態的無形財產，則充分反映了新型典當行經營範圍的進一步擴大。同時，收當有價證券也符合國際慣例。如美國法律通常規定，當物既可以是一般實物，也可以是有價證券，包括公司股票、政府債券、投資債券、人壽保險單或其他類似票據等。英國法律也明確規定，名類票據甚至手稿都可充當質押品。 </font></p><p><font face="Arial">當前中國新型典當行收取質押物品種類的擴大和增多，還可從一些典當行日常大量貯存的當物方面反映出來，如在烏魯木齊最早開辦的華西典當拍賣公司，只見燈光明亮的營業廳裏，鋁合金櫃臺上擺放著照相機、電子琴、進口手表；倉庫內則有高級轎車、機械設備、各式電腦；這些當物如今都是最普遍、最常見的質押品，從而充分說明，在經營範圍上，新型典當行與舊式典當行早已不可同日而語了。 </font></p><p><font face="Arial">4．經營方式不同 <br />新舊典當行經營方式的區別，首先表現為當金不同。舊式典當行從剝削角度出發，往往壓低當金，即所謂折當比例常常在50%以下。新型典當行則普遍將當金數額定得較高，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護交當人的利益，真正滿足其生產經營或消費的需要。在這方面，當時中國有關部門曾做出詳細規定：&quot;典當的拆當比例，一律按當品評估的價值計算，最低折貸金額不得低於現值60%，最高可達90%。&quot;不難看出，此處規定的當金起點是相當高的，其幅度也是相當大的。據此，國內大多數典當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雖有所變通，但基本上符合國家高當金的指導性原則。 </font></p><p><font face="Arial">其次，新舊典當行經營方式的區別還表現為利息的不同。這種不同並非利息高低多寡之差異，而是在利息結構，利息與當期的關系方面存在著差異。 </font></p><p><font face="Arial">關於利息結構，舊式典當行只公開收取單一利息，通常不收附加費用且受法律禁止。如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蘇州昭文縣對於典當行除利息外加收棧租費予以查禁稱：&quot;該縣鄉典苛索出棧，應請勒禁&quot;，並嚴厲宣布：&quot;嗣後鄉民當贖米麥花豆，典當毋得利外苛索出棧錢文。商民屬遵定例，永遠遵守。倘敢陽奉陰違，一經訪聞，或被告發，定行通詳重究，決不寬假。&quot;但這並不等於各地典當行私下不收，也不表明舊式典當行剝削不重。相比之下，新型典當行根據社會曆史條件、客觀經濟狀況的變化，公開提出收取廣義的當息--服務費。如北京的兩家典當行當年都一致規定，&quot;按典當金額收取服務費(包括利息、稅金、管理費、保險費、棧租費等)&quot;，並聲明&quot;服務費在支付當金時即行扣除。&quot;利息結構的如此擴大，是中國現行法規所允許的，據當初有關部門規定：&quot;典當利息標准可以只收利息，不收其他費用(如保管費、保險費、手續費等)，也可既收利息，又可以收其他費用。&quot;<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90">(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10:2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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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關於典當行的起源研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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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章摘要：一、典當行的問世 典當行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然而，因其經世曆久、歲月漫長，故它的首創年代，現今已無從稽考。 這裏應說明兩點： 一是典當行起源確曾載於典籍史冊，但後來散失亡佚，令人難以查證； 二是典當行始期原本鮮見於筆墨經 世 典當行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然而，因其經世曆久、歲月漫長，故它的首創年代，現今已無從稽考。 這裏應說明兩點： 一是典當行起源確曾載於典籍史冊，但後來散失亡佚，令人難以查證； 二是典當行始期原本鮮見於筆墨經傳，僅為民間口頭流傳，令人不足為信。 更准確地說，作為典當機構，典當行產生於典當行為之後，即先有典當行為，後有典當機構。進而言之，典當機構又是典當行業的基礎，正是大量典當行的存在，才逐漸形成了具備一定規模的典當行業。因此，關於典當、典當行及典當業的產生與發展，應當按照事物發展的時問順序和邏輯順序，從三個方面理解。一是典當行為的產生和發展，二是典當機構的產生和發展，三是典當行業的產生和發展。 1．典當行為的出現 《聖經&middot;舊約全書》上說：&quot;你即或拿鄰居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quot;這是指早於公元前4世紀的事，但未明確是私人之間還是典當行與當戶之間進行的質押放款。 典當在中國產生於封建社會初期，最早見諸於文字記載是《後漢書》的描述：東漢(25-220年)末年黃巾起義，甘陵相劉虞奉命攻打幽州，與部將公孫瓚發生矛盾。&quot;虞所賁賞，典當胡夷，瓚數抄奪之&quot;。即劉原打算把受賞之財質押外族，卻被公孫劫掠。這是曆史上將&quot;典當&quot;二字最早連用的一次，是把典當活動作為一種社會經濟活動加以記載。它表明，典當在中國至遲興起於漢是可能的，中國是典當行為產生最早的國家之一，距今已有1800年的曆史。 2．典當機構的產生 典當行或稱當鋪在中國產生於南北朝時期，是佛教寺院的一大質獻。《南史&middot;甄法崇傳》載：宋(420-479年)江陵令甄法崇孫甄彬(時屆南宋)，曾&quot;嘗以一束塋就州長沙寺質錢，後贖塋還，於塋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quot;這裏提到的寺庫，有可能就是寺院經營的專門當鋪，但更可能是寺院普通倉庫兼營典當。另在《南齊書》中有：&quot;淵薨，澄以錢萬一千，就招提寺贖太祖所賜淵白韶坐褥，壞作裘及纓，又贖淵介幌犀導及淵常所乘黃牛。&quot;總之，佛寺兼營典當或經營專門的典當機構，在中國至遲起源於南朝齊，距今已有1500年的曆史。 外國典當行的出現，一般認為是在歐洲中世紀時期。如10一11世紀，流亡歐州各地的許多猶太人便操此營生。據史料記載：&quot;西歐各地的猶太人，都變成了典當業者，以物品質押為條件放款取息。他仍不受高利貸禁令的約束，這禁令只對基督徙有效。他們因為這種自由而獲利並且無疑地濫用了這種自由。&quot; 3．典當行業的形成 在中國，典當業自南朝始。中國已故著名曆史學家範文瀾先生便持此說。他曾指出?quot;後世典當業，從南朝佛寺開始。&quot;隨著南朝佛寺典當經營活動的興起和普及，一個專門從事以物質押借貸的行業一典當業逐漸形成。不過，南北朝時期的典當業還處於萌芽階段，尚屬於寺院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直到唐代，中國典當業才真正跳出僅為佛寺獨家經營的狹小圈子，成為整個社會十分走俏和蓬勃發展的古代金融業。 在外國，典當行的形成同樣是在中世紀。由於猶太人大辦典當，故使典當業日益興起，並使歐州成為世界典當業的發祥地之一。 以上史實告訴我們，中國典當行產生於封建社會，至少起源於南朝齊，其最早的經營者是佛寺僧人。但當時並沒有典當行或當鋪的稱謂，一般叫做寺庫。至於外國典當行的建立，根據現有史料的記載，應當晚於中國，但至少起源於歐州中世紀前期。這是各國專家和學者最基本的共識和定論。 二、典當行產生的原因 典當行的產生不是偶然的，它有著十分深刻的社會曆史原因。 1．古代出現的人質現象是典當行產生的重要影響因素 古代社會戰爭頻繁，交戰雙方常常拘留對方有地位、有影響的人物，用來迫使其履行諾言或接受某項條件。即使在和平時期，古代國家甚至個人之間，為表示保證履約或承諾，也互派近親或重要人物去對方作人質。因此，中國古代&quot;質&quot;、&quot;當&quot;、&quot;質當&quot;等詞語，均含有人質的意思。也就是說，古代的所謂典當，是泛指一切質押行為。如《左傳》雲：&quot;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quot;再如，魯哀公八年，魯國要求吳國以王子為人質，&quot;吳之許之，以王子姑曹當之而後止&quot;。元代專門敘述西漢的講史話本《前漢書平話》中也有：&quot;且教你老父權為質當，不依此事或漏泄。先斬你父，後誅全家者小。&quot;據專門研究中國典當業的美國學者惠蘭所說，英語中的Pawn(典當)一詞，過去也有&quot;扣人為質&quot;的意思。 這些記載都表明，人質現象在古代是極其普遍的社會現象。另一方面，它在古代社會軍事政治生活中所起的這種重要作勢必會自然而然地也逐步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經濟生活。換句說，人質作為一種質押形式，在奴隸社會已被奴隸主階級和平廣泛應用於相互之間的借貸活動中了，如古巴比倫時期，法律定作債務人須以自己的親屬為質押，即作為赴債權人家中服勞的人質，方可借貸錢款或物品。一旦無力還債，則人質甚至債人本身均將淪為債權。這是因為，債務人往往迫於生活貧困或頭拮據而借貸，這使債權人對他們幾乎不可能采取信用放貸，只能采取質押放貸，而惟一可資質押的便是人身。況且，奴隸當時被人為是會說話的財產，人身質押自然和財產質押具有同的價值。 由此可見，人質在借貸過程中的使用，一般是迫於社會生力水平低下、剩餘勞動產品缺乏、債務人一貧如洗而產生的現象。隨著商品生產的逐漸發展，人們便開始改革那種質押人身方法，而過渡到文明的、質押物品或者權利的階段。然而，人在借貸過程中的長期曆史存在，卻不能不對後世通過收取質押而從事放款活動的典當行，產生十分深刻的影響，它可以被看是典當經營方式的萌芽之一。其表現為：保留質押的形式，而變質押的內容。 2．人類早期的借貸行為是典當行產生的初級經濟形式 借貸行為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自原始社會末期起，由於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剩餘產品逐漸增多，導致社會兩極分化，者生活有餘而窮者不足，於是出現了借貸行為，已如前述。 在借貸對象上，最初是實物借貸，以後又增加了貨幣借所以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第89條就規定，當時的借貸象主要是錢款和穀物，並規定了法定利率。另據《漢書》載，國時代周赧王(前314一前256年)因欠債難還，便躲到宮中座高臺上避見債主，人稱&quot;逃債之臺&quot;，後世又有&quot;債臺高一詞，概源於此。 在借貸方式上，除人身質押外，還有不動產抵押、動產質押和信用放貸。信用放貸在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是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人身依附關系所決定的。如戰國時代的孟嘗君，襲封於薛(今山東滕縣)，大放其債，巨額收入豢養食客三千。債務人均是他封地上的臣民，處於其生殺予奪之權的掌握中，故不需任何擔保。不動產抵押和動產質押是典型的債權擔保形式。如古希臘雅典曾因不動產抵押行為盛行產生了大量債權，故公元前6世紀初，梭倫立法頒布&quot;解負令&quot;，旨在取消一切債務奴役制，規定凡因債務而抵押的土地必須歸還原主。隨著商品生產的興起和貨幣關系的發達，逐漸出現了以動產質錢或質物的質押擔保形式。對此，《聖經&middot;舊約全書》也曾經提到，摩西法律對借貸的質押物品有一定限制，並規定債主不得親自到債務人家中抄奪財物作質押。 這種與商品生產、商品交換有密切聯系的、特別是以質押形式從事的借貸行為，在曆史發展或一定階段，便衍生出一種新的社會現象。即人們在保持過去個人之間進行質押借貸傳統形式的基礎上，出於資金融通的簡單需要，便逐步建立起一個專門從事質押放款、充當早期金融中介的經營機構--典當行。它保留了質押的內容，但簡化了借貸的內容。 3.商品經濟的有力發展是典當行產生的客觀物質條件 曆史證明，無論是在奴隸社會還是封建社會，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都是社會的主要經濟形態。然而，作為自然經濟補充形式的商品經濟，幾千年來也一直在緩慢的、不斷的發展，有時還呈現出比較繁榮的景象。而正是這種繁榮，促進了典當行的產生。 拿揭開中國典當業序幕的南朝(420-589年)來講，其在東晉(317-420年)近百年政局穩定、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使社會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商品經濟也繼兩漢之後重新進入一個上升的階段。 在商品經濟蓬勃發展的過程中，寺院經濟也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由於南朝社會物質基礎日趨雄厚，故佛教曆經宋齊梁四代得以空前興盛。僧侶身兼大地主、大富豪，其經濟來源除私布施外，則以地產、商業和高利貸為三大支柱。寺院占有廣大良田，從事農業積累財富；同時兼營商業和鄖店、店鋪、碾油坊和車坊等，不斷擴大財富；利用這些巨額財富，寺院又廣質庫即典當行，通過收取債務人的金銀、耕畜、衣物、農產品作質押進行放款活動，從而進一步增殖財富。梁武帝時(502~549年)，佛教極盛，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quot;佛寺五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quot;由此不難想象，時寺院典當行之規模。 從歐州的情況來看，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典當行的產生亦有分密切的關系。12世紀以後，歐州內部的商品交換日益頻繁地方市場逐漸形成，與東方的貿易也顯著擴大。13至14世紀時，歐洲還形成了南北兩大主要商業區。商品和貿易的發展，大大地刺激了社會各階層對貨幣的需求。於是，無論大商人、高利貸者還是小封建主，都想方設法積累起大量的貨幣，一方面用手工業和商業的擴大再生產，一方面又投放到專營匯兌和借貸銀錢業中去。這樣，在歐州早期銀行醞釀出現之際，典當行作具有金融性質的質押貸款機構也應運而生甚至繁榮發展起來。 以上分析表明，商品經濟是典當行從無到有的根本原因，其問世提供了必要的客觀物質條件。典當行則是商品經濟發展一定曆史階段的必然產物，並隨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決定自身盛衰枯榮。 4．城鄉下層人民的貧困狀態是典當行產生的廣泛社會基礎 在階級社會中，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由於經濟地位不同必然要出現貧富懸殊的兩極分化。在封建社會裏，它表現為：地主、官僚和商人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其他社會財富，而廣大城鄉下層人民卻終年辛勞，不得溫飽。如南朝時期，一方面，地主莊園主經濟迅速發展，導致封建大土地占有制逐漸盛行，從而造成小農經濟日益萎縮，並經常陷於破產；另一方面，寺院經濟開始發達，上層僧侶成為寺院地主，坐食空談，窮奢極欲，和官府勾結在一起魚肉百姓。廣大城鄉下層人民每年的勞動成果，悉被統治階級掠奪而去。此外，封建國家苛重的賦稅徭役，也主要落在勞動人民的頭上。為了進行簡單再生產，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同時支付苛捐雜稅，他們便不得不求助於高利貸。而面對傳統形式的高利貸，他們或因畏其息重而不敢問津，或因本身缺乏信用而難以成交。這樣一來，就為以接受個人物品作質押而從事故款活動的典當行提供了適時產生的良好土壤。正是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中國出現了最早由寺院經營的質庫。馬克思曾經指出，典當業也?quot;以貧窮為基礎的舊式高利貸&quot;。這就是說，勞動人民的貧困生活狀況與典當行的產生互為一種因果關系。 中國有句俗語：&quot;典當者，窮人之後門。&quot;這是對階級社會中典當行本質最形象的刻劃。如前所述，盡管典當行是人類曆史上最早的金融機構之一，但它在其產生的封建社會裏，對於階級地位完全不同的社會成員來說，體現的卻是截然相反的階級關系。作為統治者，如地主、官僚、商人，他們有可靠的貨幣來源，有些本身就是典當行的所有者，不需要或很少通過典當融資；而作為被統治者，如廣大城鄉下層人民，由於生活貧困，手頭拮據，往往對於典當行有著一定的依賴性。唐白居易有詩雲?quot;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quot;。《瑟琶記》中也有：&quot;婆婆，奴自有些金珠，解當充糧米。&quot;清太宗時(1627-1636年)，下層人民倍受封建壓迫，每逢出征打仗時，常常&quot;賣牛買馬，典衣治裝&quot;，弄得&quot;家私蕩?quot;。可見，封建社會中的典當行在很大程度上與城鄉下層人民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 至於歐洲中世紀典當行的產生和存在，也無不以城鄉下層人民的貧困生活為基礎。從13世紀起，貨幣地租在西歐已相當普遍。勞役地租和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的這種轉化，無情地把廣大農民卷入市場關系的遊渦。農民為了交納貨幣地租以及政府和教會的苛捐雜稅，不得不出賣自己的一部分農產品。而在貨幣難尋覓的情況下，他們就有可能被迫踏進典當行的大門。 歐美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之後，因貧窮而進典當行的情形然存在。當年馬克思流寓倫敦期間，由於貧病交加，經常負債累，有時甚至&quot;連買報紙的一個便士都沒有&quot;。1850年10月，馬克思寫信給在德國法蘭克福的魏德邁說：&quot;請你向舒斯泰爾其他人借些錢，贖回我在法蘭克福當鋪的銀器，然後把銀器賣法蘭克福的珠寶商或其他任何人，再把你從那個人那裏借來贖的錢還清，把剩餘的錢寄到這裏給我。&quot; 誠然，早期典當行在一定程度上還具有救濟貧民的性質，而常被看作是半慈善性的機構，這一點也是不能回避的。馬克在《資本論》中曾經指出：&quot;我們且不說公立當鋪那樣的東那是一種反高利貸的措施，&hellip;&hellip;意圖在高利貸下面保護貧民。&quot; 三、典當行存在的條件 典當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興起，但在不同國家的不同史時期，典當行的存在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客條件和主觀條件、一般條件和個別條件等等。 1．客觀條件 客觀條件是指世界上所有典當行賴以存在的一般的、共同經濟物質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存在 人們的融資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如企業融資與其他組織融需求不同；同是個人融資，又有多種層次、多種類型之分。必然造成多元化融資方式和多元化融資渠道的出現，從而滿會上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客觀存在甚至增長。 就典當行而言，它是采取以物質押的融資方式即典當方對外發放小額、短期貸款的一種融資渠道。從世界範圍看，行的貸款對象通常為個人或一些中小企業，因為後二者往往從其他融資渠道獲得貸款。以美國為例，美國有2000多萬個家庭、超過7000多萬人口沒有銀行帳戶，銀行信用極差，因此大多通過典當貸款，以達到日常融資的目的，滿足自己迫切的融資需求。另以中國為例，盡管目前各類商業銀行對公民個人開始提供消費信貸，但仍有許多條件限制，致使許多人無法通過銀行類金融機構實現融資目的，故爾選擇典當行。 (2)不同融資方式比較優勢的存在 眾所周知。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信托業是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然而在曆史上，典當業曾一枝獨秀，發揮過重要作用。至今，與這四大金融產業、特別是銀行業相比，典當業仍有一定的相對優勢，雙方在許多方面形成互補關系，相互始終不可替代。 以融資方式而論，典當行與銀行差異十分明顯。 其一，典當行放貸不以信用為條件，不審核當戶的信用程度，只注重當戶所持典當標的的合法性及價值如何；而銀行放貸往往以信用為條件，審核客戶的信用程度，包括資產信用和道德信用，如規定資質條件、以存定貸等。 其二，典當行既接受動產質押也接受權利質押，充分滿足個人以物換錢的融資需求；而銀行通常只接受權利質押，無法滿足個人以物換錢的融資需求。 其三，典當行發放貸款不限制用途，悉聽當戶自便；而銀行發放貸款往往限制用途，如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助學貸款、旅遊貸款等指定用途貸款。 其四，在時間上，典當行發放貸款程序簡單，方便快捷，最適用應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資要求；而銀行發放貸款程序複雜，不適用應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資需求。 其五，在空問上，典當行發放貸款的地域性限制不強，當戶憑有效證件可以異地融資；而銀行發放貸款有較強的地域性限制，客戶異地融資障礙較多，往往難以實現。 2．主觀條件 主觀條件是指世界上所有典當行賴以存在的個別的、獨特的政策法律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政策法律環境決定典當行的生存 我國最早的典當行產生於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寺院，而當時也正是佛教在中華大興之時。封建統治者支持僧人致富，使其廣泛參與地產業、商業和高利貸的經營。在經營高利貸的同時，典當行因國家政策法律的保護，便很快成為社會上流行的金融機構，並逐漸走向僧辦、民辦和官辦三位一體的高成長階段。 15世紀在歐州，天主教分支方濟會依靠政府的支持開辦慈善典當行，最初發放無息質押貸款，目的是為了對抗窮凶極惡的高利貸。後來這類公益典當行也開始適當收息，並於1515年受到天主教第五次主教大會通過的教會法律的承認，從而使典當行征收利息具備了充分的合法性。 巴黎公社時期，革命政權曾立法關閉典當行，致使法國的典當業進入了一個短暫的空白期。 我國解放後取締典當，同樣使典當業的生存受到國家政策法律的強大制約。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典當業才得以複出而重見天日。 這些都表明，典當行的存在不能脫離一國政策法律的大環境。世界各國和地區政策法律環境的不同，也就決定了這些國家和地區典當行生存空間的大小和生存質量的高低。如法國政府立法規定，禁止私營的獨資典當行存在；而美國各州立法則允許不同產權性質的典當行經營，無論是實行獨資、合夥還是公司性質的企業法律制度均可。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監管典當業期間施行的《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和第10條曾分別規定：&quot;典當行應比照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組建&quot;，&quot;禁止設立個體典當行&quot;。而目前國家經貿委施行的《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只規定：&quot;本辦法所稱典當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所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活動的企業法人。&quot; (2)政策法律環境決定典當行的發展 典當行的生存和發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由於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政策法律不同，典當行既能生存又能發展的情況有之；而典當行生存易、發展難的情況亦有之；甚至典當行面臨生存和發展兩難的情況也並不鮮見。 如美國《得克薩斯州典當法》規定：新開設典當行所在地區必須滿足&quot;每縣25萬人口以上&quot;的硬性條件。且&quot;每家典當行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2英裏以上&quot;。這就是說，典當行在人口多的地區可以依法生存和發展，而卻不能前往人口少的地區布點開業及發展。對此，《內華達州典當法》的規定是：&quot;每5萬人口地區&quot;才允許設立典當行；而1998年10月修正施行的《佐治亞州典當法》則幹脆規定：從當年10月30日之後，該州政府不再批設任何典當行，徹底斷絕了投資者在該州繼續上馬和發展新典當行的念頭。 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曾對我國典當業的發展造成了一些阻礙。如該辦法第3條規定：&quot;典當行是以實物占有權轉移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hellip;&hellip;。&quot;第24條規定：&quot;典當行的服務對象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quot;在這裏，只允許典當行與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往來，顯然在典當行的服務對象方面限制得過死。又如在典當行的組織機構方面，該辦法第11條規定：&quot;典當行不得設立分支機構。&quot;這同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典當行的發展。因為從典當業長遠發展的觀點來看，國內典當行分支行制很有必要，即有條件的典當行允許設立多處營業性分支機構。如在大的中心城市設置總行，再同地或異地設置分行或支行，由此形成相互關聯的典當營銷網絡。 相比之下，目前國家經貿委新頒施行的《典當行管理辦法》，則在入市門檻、股權結構、負債經營、業務範圍、分支機構、死當處理等諸多方面，為我國典當行提供了空前巨大的發展空間，它必將進一步釋放典當行的能量，從而引導典當業為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繁榮做出新貢獻。 當然，我們同時也應當看到，新辦法仍存在著一些制約我國典當業發展的缺陷和不足，期盼今後適當時機對其加以修改和完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章摘要：一、典當行的問世 典當行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然而，因其經世曆久、歲月漫長，故它的首創年代，現今已無從稽考。 這裏應說明兩點： 一是典當行起源確曾載於典籍史冊，但後來散失亡佚，令人難以查證； 二是典當行始期原本鮮見於筆墨經 <br />世 <br />典當行不是天生就有的，它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然而，因其經世曆久、歲月漫長，故它的首創年代，現今已無從稽考。 <br />這裏應說明兩點： <br />一是典當行起源確曾載於典籍史冊，但後來散失亡佚，令人難以查證； <br />二是典當行始期原本鮮見於筆墨經傳，僅為民間口頭流傳，令人不足為信。 <br />更准確地說，作為典當機構，典當行產生於典當行為之後，即先有典當行為，後有典當機構。進而言之，典當機構又是典當行業的基礎，正是大量典當行的存在，才逐漸形成了具備一定規模的典當行業。因此，關於典當、典當行及典當業的產生與發展，應當按照事物發展的時問順序和邏輯順序，從三個方面理解。一是典當行為的產生和發展，二是典當機構的產生和發展，三是典當行業的產生和發展。 </font></p><p><font face="Arial">1．典當行為的出現 <br />《聖經&middot;舊約全書》上說：&quot;你即或拿鄰居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quot;這是指早於公元前4世紀的事，但未明確是私人之間還是典當行與當戶之間進行的質押放款。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在中國產生於封建社會初期，最早見諸於文字記載是《後漢書》的描述：東漢(25-220年)末年黃巾起義，甘陵相劉虞奉命攻打幽州，與部將公孫瓚發生矛盾。&quot;虞所賁賞，典當胡夷，瓚數抄奪之&quot;。即劉原打算把受賞之財質押外族，卻被公孫劫掠。這是曆史上將&quot;典當&quot;二字最早連用的一次，是把典當活動作為一種社會經濟活動加以記載。它表明，典當在中國至遲興起於漢是可能的，中國是典當行為產生最早的國家之一，距今已有1800年的曆史。 </font></p><p><font face="Arial">2．典當機構的產生 <br />典當行或稱當鋪在中國產生於南北朝時期，是佛教寺院的一大質獻。《南史&middot;甄法崇傳》載：宋(420-479年)江陵令甄法崇孫甄彬(時屆南宋)，曾&quot;嘗以一束塋就州長沙寺質錢，後贖塋還，於塋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quot;這裏提到的寺庫，有可能就是寺院經營的專門當鋪，但更可能是寺院普通倉庫兼營典當。另在《南齊書》中有：&quot;淵薨，澄以錢萬一千，就招提寺贖太祖所賜淵白韶坐褥，壞作裘及纓，又贖淵介幌犀導及淵常所乘黃牛。&quot;總之，佛寺兼營典當或經營專門的典當機構，在中國至遲起源於南朝齊，距今已有1500年的曆史。 </font></p><p><font face="Arial">外國典當行的出現，一般認為是在歐洲中世紀時期。如10一11世紀，流亡歐州各地的許多猶太人便操此營生。據史料記載：&quot;西歐各地的猶太人，都變成了典當業者，以物品質押為條件放款取息。他仍不受高利貸禁令的約束，這禁令只對基督徙有效。他們因為這種自由而獲利並且無疑地濫用了這種自由。&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3．典當行業的形成 <br />在中國，典當業自南朝始。中國已故著名曆史學家範文瀾先生便持此說。他曾指出?quot;後世典當業，從南朝佛寺開始。&quot;隨著南朝佛寺典當經營活動的興起和普及，一個專門從事以物質押借貸的行業一典當業逐漸形成。不過，南北朝時期的典當業還處於萌芽階段，尚屬於寺院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直到唐代，中國典當業才真正跳出僅為佛寺獨家經營的狹小圈子，成為整個社會十分走俏和蓬勃發展的古代金融業。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外國，典當行的形成同樣是在中世紀。由於猶太人大辦典當，故使典當業日益興起，並使歐州成為世界典當業的發祥地之一。 </font></p><p><font face="Arial">以上史實告訴我們，中國典當行產生於封建社會，至少起源於南朝齊，其最早的經營者是佛寺僧人。但當時並沒有典當行或當鋪的稱謂，一般叫做寺庫。至於外國典當行的建立，根據現有史料的記載，應當晚於中國，但至少起源於歐州中世紀前期。這是各國專家和學者最基本的共識和定論。 </font></p><p><font face="Arial">二、典當行產生的原因 <br />典當行的產生不是偶然的，它有著十分深刻的社會曆史原因。 <br />1．古代出現的人質現象是典當行產生的重要影響因素 <br />古代社會戰爭頻繁，交戰雙方常常拘留對方有地位、有影響的人物，用來迫使其履行諾言或接受某項條件。即使在和平時期，古代國家甚至個人之間，為表示保證履約或承諾，也互派近親或重要人物去對方作人質。因此，中國古代&quot;質&quot;、&quot;當&quot;、&quot;質當&quot;等詞語，均含有人質的意思。也就是說，古代的所謂典當，是泛指一切質押行為。如《左傳》雲：&quot;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quot;再如，魯哀公八年，魯國要求吳國以王子為人質，&quot;吳之許之，以王子姑曹當之而後止&quot;。元代專門敘述西漢的講史話本《前漢書平話》中也有：&quot;且教你老父權為質當，不依此事或漏泄。先斬你父，後誅全家者小。&quot;據專門研究中國典當業的美國學者惠蘭所說，英語中的Pawn(典當)一詞，過去也有&quot;扣人為質&quot;的意思。 </font></p><p><font face="Arial">這些記載都表明，人質現象在古代是極其普遍的社會現象。另一方面，它在古代社會軍事政治生活中所起的這種重要作勢必會自然而然地也逐步影響到人們的日常經濟生活。換句說，人質作為一種質押形式，在奴隸社會已被奴隸主階級和平廣泛應用於相互之間的借貸活動中了，如古巴比倫時期，法律定作債務人須以自己的親屬為質押，即作為赴債權人家中服勞的人質，方可借貸錢款或物品。一旦無力還債，則人質甚至債人本身均將淪為債權。這是因為，債務人往往迫於生活貧困或頭拮據而借貸，這使債權人對他們幾乎不可能采取信用放貸，只能采取質押放貸，而惟一可資質押的便是人身。況且，奴隸當時被人為是會說話的財產，人身質押自然和財產質押具有同的價值。 </font></p><p><font face="Arial">由此可見，人質在借貸過程中的使用，一般是迫於社會生力水平低下、剩餘勞動產品缺乏、債務人一貧如洗而產生的現象。隨著商品生產的逐漸發展，人們便開始改革那種質押人身方法，而過渡到文明的、質押物品或者權利的階段。然而，人在借貸過程中的長期曆史存在，卻不能不對後世通過收取質押而從事放款活動的典當行，產生十分深刻的影響，它可以被看是典當經營方式的萌芽之一。其表現為：保留質押的形式，而變質押的內容。 </font></p><p><font face="Arial">2．人類早期的借貸行為是典當行產生的初級經濟形式 <br />借貸行為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自原始社會末期起，由於產力水平不斷提高，剩餘產品逐漸增多，導致社會兩極分化，者生活有餘而窮者不足，於是出現了借貸行為，已如前述。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借貸對象上，最初是實物借貸，以後又增加了貨幣借所以古巴比倫《漢穆拉比法典》第89條就規定，當時的借貸象主要是錢款和穀物，並規定了法定利率。另據《漢書》載，國時代周赧王(前314一前256年)因欠債難還，便躲到宮中座高臺上避見債主，人稱&quot;逃債之臺&quot;，後世又有&quot;債臺高一詞，概源於此。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借貸方式上，除人身質押外，還有不動產抵押、動產質押和信用放貸。信用放貸在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是由債務人對債權人的人身依附關系所決定的。如戰國時代的孟嘗君，襲封於薛(今山東滕縣)，大放其債，巨額收入豢養食客三千。債務人均是他封地上的臣民，處於其生殺予奪之權的掌握中，故不需任何擔保。不動產抵押和動產質押是典型的債權擔保形式。如古希臘雅典曾因不動產抵押行為盛行產生了大量債權，故公元前6世紀初，梭倫立法頒布&quot;解負令&quot;，旨在取消一切債務奴役制，規定凡因債務而抵押的土地必須歸還原主。隨著商品生產的興起和貨幣關系的發達，逐漸出現了以動產質錢或質物的質押擔保形式。對此，《聖經&middot;舊約全書》也曾經提到，摩西法律對借貸的質押物品有一定限制，並規定債主不得親自到債務人家中抄奪財物作質押。 </font></p><p><font face="Arial">這種與商品生產、商品交換有密切聯系的、特別是以質押形式從事的借貸行為，在曆史發展或一定階段，便衍生出一種新的社會現象。即人們在保持過去個人之間進行質押借貸傳統形式的基礎上，出於資金融通的簡單需要，便逐步建立起一個專門從事質押放款、充當早期金融中介的經營機構--典當行。它保留了質押的內容，但簡化了借貸的內容。 </font></p><p><font face="Arial">3.商品經濟的有力發展是典當行產生的客觀物質條件 <br />曆史證明，無論是在奴隸社會還是封建社會，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都是社會的主要經濟形態。然而，作為自然經濟補充形式的商品經濟，幾千年來也一直在緩慢的、不斷的發展，有時還呈現出比較繁榮的景象。而正是這種繁榮，促進了典當行的產生。 </font></p><p><font face="Arial">拿揭開中國典當業序幕的南朝(420-589年)來講，其在東晉(317-420年)近百年政局穩定、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使社會生產力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商品經濟也繼兩漢之後重新進入一個上升的階段。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商品經濟蓬勃發展的過程中，寺院經濟也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由於南朝社會物質基礎日趨雄厚，故佛教曆經宋齊梁四代得以空前興盛。僧侶身兼大地主、大富豪，其經濟來源除私布施外，則以地產、商業和高利貸為三大支柱。寺院占有廣大良田，從事農業積累財富；同時兼營商業和鄖店、店鋪、碾油坊和車坊等，不斷擴大財富；利用這些巨額財富，寺院又廣質庫即典當行，通過收取債務人的金銀、耕畜、衣物、農產品作質押進行放款活動，從而進一步增殖財富。梁武帝時(502~549年)，佛教極盛，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quot;佛寺五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quot;由此不難想象，時寺院典當行之規模。 </font></p><p><font face="Arial">從歐州的情況來看，商品經濟的發展與典當行的產生亦有分密切的關系。12世紀以後，歐州內部的商品交換日益頻繁地方市場逐漸形成，與東方的貿易也顯著擴大。13至14世紀時，歐洲還形成了南北兩大主要商業區。商品和貿易的發展，大大地刺激了社會各階層對貨幣的需求。於是，無論大商人、高利貸者還是小封建主，都想方設法積累起大量的貨幣，一方面用手工業和商業的擴大再生產，一方面又投放到專營匯兌和借貸銀錢業中去。這樣，在歐州早期銀行醞釀出現之際，典當行作具有金融性質的質押貸款機構也應運而生甚至繁榮發展起來。 </font></p><p><font face="Arial">以上分析表明，商品經濟是典當行從無到有的根本原因，其問世提供了必要的客觀物質條件。典當行則是商品經濟發展一定曆史階段的必然產物，並隨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決定自身盛衰枯榮。 </font></p><p><font face="Arial">4．城鄉下層人民的貧困狀態是典當行產生的廣泛社會基礎 <br />在階級社會中，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由於經濟地位不同必然要出現貧富懸殊的兩極分化。在封建社會裏，它表現為：地主、官僚和商人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其他社會財富，而廣大城鄉下層人民卻終年辛勞，不得溫飽。如南朝時期，一方面，地主莊園主經濟迅速發展，導致封建大土地占有制逐漸盛行，從而造成小農經濟日益萎縮，並經常陷於破產；另一方面，寺院經濟開始發達，上層僧侶成為寺院地主，坐食空談，窮奢極欲，和官府勾結在一起魚肉百姓。廣大城鄉下層人民每年的勞動成果，悉被統治階級掠奪而去。此外，封建國家苛重的賦稅徭役，也主要落在勞動人民的頭上。為了進行簡單再生產，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准，同時支付苛捐雜稅，他們便不得不求助於高利貸。而面對傳統形式的高利貸，他們或因畏其息重而不敢問津，或因本身缺乏信用而難以成交。這樣一來，就為以接受個人物品作質押而從事故款活動的典當行提供了適時產生的良好土壤。正是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中國出現了最早由寺院經營的質庫。馬克思曾經指出，典當業也?quot;以貧窮為基礎的舊式高利貸&quot;。這就是說，勞動人民的貧困生活狀況與典當行的產生互為一種因果關系。 </font></p><p><font face="Arial">中國有句俗語：&quot;典當者，窮人之後門。&quot;這是對階級社會中典當行本質最形象的刻劃。如前所述，盡管典當行是人類曆史上最早的金融機構之一，但它在其產生的封建社會裏，對於階級地位完全不同的社會成員來說，體現的卻是截然相反的階級關系。作為統治者，如地主、官僚、商人，他們有可靠的貨幣來源，有些本身就是典當行的所有者，不需要或很少通過典當融資；而作為被統治者，如廣大城鄉下層人民，由於生活貧困，手頭拮據，往往對於典當行有著一定的依賴性。唐白居易有詩雲?quot;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quot;。《瑟琶記》中也有：&quot;婆婆，奴自有些金珠，解當充糧米。&quot;清太宗時(1627-1636年)，下層人民倍受封建壓迫，每逢出征打仗時，常常&quot;賣牛買馬，典衣治裝&quot;，弄得&quot;家私蕩?quot;。可見，封建社會中的典當行在很大程度上與城鄉下層人民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 </font></p><p><font face="Arial">至於歐洲中世紀典當行的產生和存在，也無不以城鄉下層人民的貧困生活為基礎。從13世紀起，貨幣地租在西歐已相當普遍。勞役地租和實物地租向貨幣地租的這種轉化，無情地把廣大農民卷入市場關系的遊渦。農民為了交納貨幣地租以及政府和教會的苛捐雜稅，不得不出賣自己的一部分農產品。而在貨幣難尋覓的情況下，他們就有可能被迫踏進典當行的大門。 </font></p><p><font face="Arial">歐美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之後，因貧窮而進典當行的情形然存在。當年馬克思流寓倫敦期間，由於貧病交加，經常負債累，有時甚至&quot;連買報紙的一個便士都沒有&quot;。1850年10月，馬克思寫信給在德國法蘭克福的魏德邁說：&quot;請你向舒斯泰爾其他人借些錢，贖回我在法蘭克福當鋪的銀器，然後把銀器賣法蘭克福的珠寶商或其他任何人，再把你從那個人那裏借來贖的錢還清，把剩餘的錢寄到這裏給我。&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誠然，早期典當行在一定程度上還具有救濟貧民的性質，而常被看作是半慈善性的機構，這一點也是不能回避的。馬克在《資本論》中曾經指出：&quot;我們且不說公立當鋪那樣的東那是一種反高利貸的措施，&hellip;&hellip;意圖在高利貸下面保護貧民。&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三、典當行存在的條件 <br />典當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興起，但在不同國家的不同史時期，典當行的存在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客條件和主觀條件、一般條件和個別條件等等。 </font></p><p><font face="Arial">1．客觀條件 <br />客觀條件是指世界上所有典當行賴以存在的一般的、共同經濟物質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br />(1)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存在 <br />人們的融資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如企業融資與其他組織融需求不同；同是個人融資，又有多種層次、多種類型之分。必然造成多元化融資方式和多元化融資渠道的出現，從而滿會上多元化融資需求的客觀存在甚至增長。 就典當行而言，它是采取以物質押的融資方式即典當方對外發放小額、短期貸款的一種融資渠道。從世界範圍看，行的貸款對象通常為個人或一些中小企業，因為後二者往往從其他融資渠道獲得貸款。以美國為例，美國有2000多萬個家庭、超過7000多萬人口沒有銀行帳戶，銀行信用極差，因此大多通過典當貸款，以達到日常融資的目的，滿足自己迫切的融資需求。另以中國為例，盡管目前各類商業銀行對公民個人開始提供消費信貸，但仍有許多條件限制，致使許多人無法通過銀行類金融機構實現融資目的，故爾選擇典當行。 </font></p><p><font face="Arial">(2)不同融資方式比較優勢的存在 <br />眾所周知。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信托業是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然而在曆史上，典當業曾一枝獨秀，發揮過重要作用。至今，與這四大金融產業、特別是銀行業相比，典當業仍有一定的相對優勢，雙方在許多方面形成互補關系，相互始終不可替代。 </font></p><p><font face="Arial">以融資方式而論，典當行與銀行差異十分明顯。 <br />其一，典當行放貸不以信用為條件，不審核當戶的信用程度，只注重當戶所持典當標的的合法性及價值如何；而銀行放貸往往以信用為條件，審核客戶的信用程度，包括資產信用和道德信用，如規定資質條件、以存定貸等。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二，典當行既接受動產質押也接受權利質押，充分滿足個人以物換錢的融資需求；而銀行通常只接受權利質押，無法滿足個人以物換錢的融資需求。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三，典當行發放貸款不限制用途，悉聽當戶自便；而銀行發放貸款往往限制用途，如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助學貸款、旅遊貸款等指定用途貸款。 </font></p><p><font face="Arial">其四，在時間上，典當行發放貸款程序簡單，方便快捷，最適用應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資要求；而銀行發放貸款程序複雜，不適用應急型或救急性的融資需求。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五，在空問上，典當行發放貸款的地域性限制不強，當戶憑有效證件可以異地融資；而銀行發放貸款有較強的地域性限制，客戶異地融資障礙較多，往往難以實現。 </font></p><p><font face="Arial">2．主觀條件 <br />主觀條件是指世界上所有典當行賴以存在的個別的、獨特的政策法律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br />(1)政策法律環境決定典當行的生存 <br />我國最早的典當行產生於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寺院，而當時也正是佛教在中華大興之時。封建統治者支持僧人致富，使其廣泛參與地產業、商業和高利貸的經營。在經營高利貸的同時，典當行因國家政策法律的保護，便很快成為社會上流行的金融機構，並逐漸走向僧辦、民辦和官辦三位一體的高成長階段。 </font></p><p><font face="Arial">15世紀在歐州，天主教分支方濟會依靠政府的支持開辦慈善典當行，最初發放無息質押貸款，目的是為了對抗窮凶極惡的高利貸。後來這類公益典當行也開始適當收息，並於1515年受到天主教第五次主教大會通過的教會法律的承認，從而使典當行征收利息具備了充分的合法性。 </font></p><p><font face="Arial">巴黎公社時期，革命政權曾立法關閉典當行，致使法國的典當業進入了一個短暫的空白期。 </font></p><p><font face="Arial">我國解放後取締典當，同樣使典當業的生存受到國家政策法律的強大制約。直到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典當業才得以複出而重見天日。 </font></p><p><font face="Arial">這些都表明，典當行的存在不能脫離一國政策法律的大環境。世界各國和地區政策法律環境的不同，也就決定了這些國家和地區典當行生存空間的大小和生存質量的高低。如法國政府立法規定，禁止私營的獨資典當行存在；而美國各州立法則允許不同產權性質的典當行經營，無論是實行獨資、合夥還是公司性質的企業法律制度均可。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監管典當業期間施行的《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第4條和第10條曾分別規定：&quot;典當行應比照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組建&quot;，&quot;禁止設立個體典當行&quot;。而目前國家經貿委施行的《典當行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只規定：&quot;本辦法所稱典當行，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所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活動的企業法人。&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2)政策法律環境決定典當行的發展 <br />典當行的生存和發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由於世界各國和地區的政策法律不同，典當行既能生存又能發展的情況有之；而典當行生存易、發展難的情況亦有之；甚至典當行面臨生存和發展兩難的情況也並不鮮見。 <br />如美國《得克薩斯州典當法》規定：新開設典當行所在地區必須滿足&quot;每縣25萬人口以上&quot;的硬性條件。且&quot;每家典當行之間的距離必須保持在2英裏以上&quot;。這就是說，典當行在人口多的地區可以依法生存和發展，而卻不能前往人口少的地區布點開業及發展。對此，《內華達州典當法》的規定是：&quot;每5萬人口地區&quot;才允許設立典當行；而1998年10月修正施行的《佐治亞州典當法》則幹脆規定：從當年10月30日之後，該州政府不再批設任何典當行，徹底斷絕了投資者在該州繼續上馬和發展新典當行的念頭。 </font></p><p><font face="Arial">在我國，中國人民銀行《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曾對我國典當業的發展造成了一些阻礙。如該辦法第3條規定：&quot;典當行是以實物占有權轉移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hellip;&hellip;。&quot;第24條規定：&quot;典當行的服務對象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quot;在這裏，只允許典當行與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往來，顯然在典當行的服務對象方面限制得過死。又如在典當行的組織機構方面，該辦法第11條規定：&quot;典當行不得設立分支機構。&quot;這同樣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典當行的發展。因為從典當業長遠發展的觀點來看，國內典當行分支行制很有必要，即有條件的典當行允許設立多處營業性分支機構。如在大的中心城市設置總行，再同地或異地設置分行或支行，由此形成相互關聯的典當營銷網絡。 </font></p><p><font face="Arial">相比之下，目前國家經貿委新頒施行的《典當行管理辦法》，則在入市門檻、股權結構、負債經營、業務範圍、分支機構、死當處理等諸多方面，為我國典當行提供了空前巨大的發展空間，它必將進一步釋放典當行的能量，從而引導典當業為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繁榮做出新貢獻。 </font></p><p><font face="Arial">當然，我們同時也應當看到，新辦法仍存在著一些制約我國典當業發展的缺陷和不足，期盼今後適當時機對其加以修改和完善。<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79">(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9:5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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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亞洲各國典當概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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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馬來西亞是東南亞的中型國家，國土面積32.9%萬多平方千米，現有人口約2000萬。該國資源豐富，不但工農業比較發達，而且典當業也在民間金融業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1．多變的典當法規 馬來西亞是有典當立法的國家之一，且曆史十分悠久。然而，由於該國曆史上曾淪為英國殖民地的緣故，馬來西亞的典當法律長期以來均沿用英國模式。另因國家久經地理伸縮、政治分合之故，其典當法規滄桑多變。馬來半島早在公元初就有一些文明古國，16世紀初葡萄牙、荷蘭殖民主義者相繼入侵馬來亞。1862年，現西馬的檳榔嶼、馬六甲和新加坡合並組成英國海峽殖民地；而現東馬的沙巴、沙撈越原屬文萊，1888年兩地也淪為英國殖民地。 在殖民地時期，該國最早的典當法規是《海峽殖民地當商法令》，距今已有百多年曆史。進入20世紀後，隨著馬來亞全境都被英國殖民占領，該國的典當法規又出現了一系列的新的變化。 1910年，位於西馬的吉蘭丹制定了本州自己的《當商法令》，以後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和東馬的沙巴、沙撈越兩州，亦相繼出臺了各自的《當商法令》。二次大戰時，日本占領了馬來亞、沙巴和沙撈越，戰後英國則又恢複了其殖民統治，這在一定程度上都對該國的典當法規造成了深遠影響。 1948年2月，馬來亞聯合邦成立，為了加強對全國典當業的有效監管，政府很快制定了一部《聯合邦州政府當商法令》。另外，1956年聯合邦成員丁加奴州也頒布實施了一部本州的《當商法令》。1963年9月，馬來亞聯合邦同新加坡、沙巴、沙撈越組成馬來西亞，後新加坡於1965年8月退出。這樣，馬來西亞具備了全國統一典當法律產生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基礎。 20世紀70年代初期，馬來西亞國會通過了建國以來的第一部全國性典當法律--《1972年當商法令》，共計7章49條，並於1973年1月2日正式實施。該法令同時宣布：&quot;舊的聯合邦各州法令一概廢除&quot;。但在第48條中又特別規定：&quot;在新舊當商法令調換的過渡期間，第47條文下取消的法令與此法令同樣有效。在此當商法令實施前、以舊法令發出的訓令、指示、命令和條例一律有效直到滿期為止。&quot;除此7章49條的規定外，該法還濃縮各條內容，選其精華部分，附帶制定了一部《當商規則》，共計14條，並公布了五張全國統一的典當業務表格，即格式合同樣本，供各家典當行一並遵行。 10年後即1982年，馬來西亞國會又對這項典當法令進行了部分修正，共涉及10條的內容，主要是典當商開業許可、典當經營記錄、當票內容、典當利息、死當物處理等，其餘內容未做大的更動，至此，具有悠久曆史的馬來西亞典當立法，開始進入一個全新的、比較穩定的發展時期，它對馬來西亞典當業的興旺，起到廠積極的促進作用。 2．嚴格的入市條件 依據國家的典當法律，馬來西亞的13個州和首都聯邦直轄區的典當業統一由中央政府所屬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負責監管該部部長有權決定在哪些地域內允許批設典當行；或不提出任何解釋就撤銷已獲批准的任何一家典當行的開業申請；還可以隨時委仟執照審核官員與當商檢查官員依法進行具體監管工作。 在當商個人資質方面，《當商法令》第8條規定：&quot;除非出示由縣區內副總警監或更高警官的簽署證件，證明他是個良好公民，否則執照署官員不能發出執照予任何人。&quot;這表明，典當行老板必須品行端正、沒有前科，並由警察機構權威人士出具的書面證明確認，方才具備申請開業從事典當的起碼資質條件。 在典當行資本金方面，政府一般要求達到的下限為200萬元馬幣(即林吉特)，約合450萬元人民幣。而且，即使一名典當行老板再申請開一家分支機構，也必須繳納200萬元馬幣注冊資本金，單獨申領一張營業執照。實際上，在政府眼中，這只是同一典當商號下的兩個獨立法人，而典當行老板內部怎樣看待則是另一碼事。總之，馬來西亞《當商法令》允許一人分別開設多家典當行，只要你具備良好公民的條件、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本金，便可以提出成為典當商的申請。 不過，馬來西亞政府對於典當業的市場准入卻還有以下二點獨特的規定。 其一。實行當商申請擔保制度。《當商法令》第9條第2款(B)規定：&quot;除非執業當商提出2名被禮申官員認為合格的擔保人保證該當商誠意遵守此法令並按期付清應繳納之碼金及以現款或以下不動產作為抵押或其他方式使禮申官員認為適當，否則不能發出禮申，上述2名擔保人須簽名於指定的表格上。&quot;在這裏，政府要求典當行業申請人必須具有2名有效的擔保人，同時做出貨幣或不動產抵押擔保，才能成為獲准持照的執業當商。 其二，實行當商經營權投標制度。《當商法令》第9條第2款(A)和第10條第1款分別規定：當商營業執照不容許&quot;超過3年的有效期&quot;；3年後若繼續經營，&quot;要求以規定表格投標，使獲得執照權利。&quot;即是說，典當行從業許可證有效期3年，營業執照屆滿時，任何當商無一例外的都必須參加政府統一組織的公開拍投標活動，並以政府接受的高價位勝出，才能獲得一張有效期3年的新營業執照。這顯然是馬來西亞的一項特色發明，它將典當行的經營權完全市場化運作了。 3．寬松的經營環境 馬來西亞全國共有400多家典當行，技人口比例計算，平均不到5萬人就有一家，可見人均占有量較大。 該國的典當行大致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馬來西亞華人經營的典當行，另一種是多為銀行附設開立的回教當鋪。從數量上看，華人典當行遠遠超過回教當鋪，占有相當大的優勢，幾乎控制了該國的典當市場份額，但回教當鋪卻具備較濃厚的政府色彩，往往能夠得到政府在各方面給予的有力支持，因為回教即伊斯蘭教是馬來西亞的國教，全國約有50%的人信奉回教。如1998年11月24日，馬來西亞政府財政部曾撥款2000萬元馬幣、約合4350萬元人民幣給大馬回教經濟發展基金局，用於落實該局實施的&quot;全國回教當鋪先驅計劃&quot;，支持馬來西亞國內典當業的整體發展。對此，該局負責人當時曾指出：在東南亞金融危機期間，面臨財務困難的馬來西亞商家們，不妨去回教當鋪典當自己的一些貴重物品，以期迅速變現，解燃眉之急。 相比之下，華人典當行雖鮮有政府資金支持的機會，但政府有關法律卻允許這些典當行負債經營。例如，典當行可以從備類金融機構貸款。在馬來西亞，典當行合法運用銀行貸款是件極為普通的事。一般做法為，由典當行以自有資產或在押當物作為慎權擔保，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銀行根據典當行的經營狀況等資質條件，最高技一比一的比例向典當行發放貸款，即以典當行注冊資本金的100%行貸。在這裏，典當行將當戶質押在當鋪中的當物再轉押給銀行，屬於借雞生蛋之舉，可謂一舉兩得。即獲得了經營上的資金支持，提升了典當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又充分利用了在押當物擔保功能，擴大了其運營空間，的確是十分聰叨的融資方式。有時，馬來西亞的一些典當行，還會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信用貸款，這當然主要取決於銀企之間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特別是典當行的曆年經營業績和企業信用等級。 根據《1972年當商法令》規定，馬來西亞全國實行差額當息制度，依當金數額大小而不同，即當金10元馬幣以下，每月1分；10元至50元，每月2分；50元以上者，則為每月1.5分；並規定任何一筆當金超過10元者，均由典當行加收0.5元的手續費。1982年4月，重新修正實施的《當商法令》規定，改差額當息制度為等額當息制度，即無論每筆當金數額大小，當息一律為每月2分，但凡當金超過10元者。例須加收0.5元手續費的規定末變。與此相比，馬來西亞的回教當鋪則頗具公益性質，政府規定該類當鋪不收任何利息，而只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慈善救濟的功能顯而易見。 新加坡典當業 新加坡是東南亞小國，國土面積626.4平方千米，現有人口約310萬。該國金融業發達，目前已列為僅次於倫敦、紐約和香港的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其中，位居該國民間金融業領域的典當業，經過數百年來的演進，亦形成了一定的規模。 1．特殊的典當曆史 典當業在新加坡約有200年的曆史。1819年，新加坡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用租借地，從此開埠。1826年，新加坡又成為臣屬英國的海峽殖民地，此時中國人開始最早大批湧入。以後又來了一些別國的人口，並逐漸形成了以中國人占多數的、包括馬來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的移民社會。 據考證，典當業就是由中國移民帶進新加坡的。新加坡的華人多是中國福建人後代，他們以善於經商而聞名，當年最早的一家典當行出現於1827年,所在地便是在著名的牛車水(新加坡唐人街)一帶的福建街上。當時，英國殖民政府誘拐和雇傭大批華工來新加坡，從事城市、港口、道路和農業等開發工作，華人之間逐漸產生融資需求，而中國傳統典當業的運營，則極大地填補了民間金融市場不足的空白，與普通民間借貸共同構成了新加坡民間金融業的整體框架。從此，19世紀的典當業在該國的華人居住區便開始紅紅火火地盛行起來。 進入20世紀後，典當業在社會發展的風風雨雨中滄桑多變，早期典當行逐漸退出曆史舞臺，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店。目前，新加坡典當行的老字號要屬位子牛車水一帶橋南路255號的恒發當了，它倔起於20年代、至今已有70年多的曆史。另外像德興當，也是曆史較長的典當行，典當業這碗飯已吃了29年。 2．健全的典當法規 新加坡典當業發展後，當時的英國殖民政府認為需要立法加以規範，了是在1898年通過了新加坡的第一部典當法律--《典當商法》，並決定於189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部法律具有濃厚的英國政治和曆史文化色彩，它以英國《1872年典當商法》為藍本，共計47條。主要內容包括典當商權利和義務，典當商開業許可，典當、贖當和死當物處理程序，典當行為治安管理處罰等。該法在20世紀中，曆經1903、1912、1921、1934、1935、1936、1939、1952、1957、1959、1960、1966和1970先後13次修正，目前的1970年版本已從47條減為45條，將原先版本中的第10條和第11條，壓縮合並到第9條的內容中，但其他基本內容未做更多的改動。 在這13次修正過程中，唯有1957、1960和1970年這三次的幅度最大。如在1970年版本中，對典當商開業許可部分有不小的修正。原光第7條(1)規定：&quot;部長可以任命典當商登記官和其他官員。&quot;現改為設立官方認可的常設機構負責市場准入和日常監管。 3．繁榮的典當市場 迄今為止，新加坡典當業已經曆了近200年的風風雨雨，無論社會如何發展變化，它始終生息不滅。作為民間金融產業，盡管典當業是一個小行業，然而，它深深值根於總有需求的一部分大眾之間，加上不同時期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因而，新加坡典當業闖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子，在國內乃至整東南亞地區，都形成了一個十分繁榮興旺的典當市場。 第一，生意逐年發達。據統汁，整個20世紀，新加坡典當行的數量始終處廣不斷增加的態勢，從40年代以來，只有5家典當行先後倒閉，其中3家屬於經營不善關門，而2家則因專業人才奇缺難以為繼。 另從1989一1998年這10年的典當業發展史來看，新加坡典當業-直在走上坡路，即使是在1997年開始後的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亦未受太大影響。10年來，新加坡典當市場不斷擴大公眾向典當行的質押貸款次數逐年遞增，這可從新加坡全國典當行累計發放的當金數額上清晰無誤地反映出來。如1998年是11.6億新元，比1989年的6.79億新元增長了70.81%，分別約合56.56億元人民幣和33.65億元人民幣，增長幅度十分明顯，它直接反映了新加坡民間融資體系中健全供求關系的存在和全社會典當市場容量的可觀。據悉，1998年新加坡全國共發生250萬典當人次，直逼全國人口310萬大關，約合平均每1．24個人即典當一次。]]></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馬來西亞是東南亞的中型國家，國土面積32.9%萬多平方千米，現有人口約2000萬。該國資源豐富，不但工農業比較發達，而且典當業也在民間金融業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font></p><p><font face="Arial">1．多變的典當法規 <br />馬來西亞是有典當立法的國家之一，且曆史十分悠久。然而，由於該國曆史上曾淪為英國殖民地的緣故，馬來西亞的典當法律長期以來均沿用英國模式。另因國家久經地理伸縮、政治分合之故，其典當法規滄桑多變。馬來半島早在公元初就有一些文明古國，16世紀初葡萄牙、荷蘭殖民主義者相繼入侵馬來亞。1862年，現西馬的檳榔嶼、馬六甲和新加坡合並組成英國海峽殖民地；而現東馬的沙巴、沙撈越原屬文萊，1888年兩地也淪為英國殖民地。 </font></p><p><font face="Arial">在殖民地時期，該國最早的典當法規是《海峽殖民地當商法令》，距今已有百多年曆史。進入20世紀後，隨著馬來亞全境都被英國殖民占領，該國的典當法規又出現了一系列的新的變化。 </font></p><p><font face="Arial">1910年，位於西馬的吉蘭丹制定了本州自己的《當商法令》，以後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和東馬的沙巴、沙撈越兩州，亦相繼出臺了各自的《當商法令》。二次大戰時，日本占領了馬來亞、沙巴和沙撈越，戰後英國則又恢複了其殖民統治，這在一定程度上都對該國的典當法規造成了深遠影響。 </font></p><p><font face="Arial">1948年2月，馬來亞聯合邦成立，為了加強對全國典當業的有效監管，政府很快制定了一部《聯合邦州政府當商法令》。另外，1956年聯合邦成員丁加奴州也頒布實施了一部本州的《當商法令》。1963年9月，馬來亞聯合邦同新加坡、沙巴、沙撈越組成馬來西亞，後新加坡於1965年8月退出。這樣，馬來西亞具備了全國統一典當法律產生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基礎。 </font></p><p><font face="Arial">20世紀70年代初期，馬來西亞國會通過了建國以來的第一部全國性典當法律--《1972年當商法令》，共計7章49條，並於1973年1月2日正式實施。該法令同時宣布：&quot;舊的聯合邦各州法令一概廢除&quot;。但在第48條中又特別規定：&quot;在新舊當商法令調換的過渡期間，第47條文下取消的法令與此法令同樣有效。在此當商法令實施前、以舊法令發出的訓令、指示、命令和條例一律有效直到滿期為止。&quot;除此7章49條的規定外，該法還濃縮各條內容，選其精華部分，附帶制定了一部《當商規則》，共計14條，並公布了五張全國統一的典當業務表格，即格式合同樣本，供各家典當行一並遵行。 </font></p><p><font face="Arial">10年後即1982年，馬來西亞國會又對這項典當法令進行了部分修正，共涉及10條的內容，主要是典當商開業許可、典當經營記錄、當票內容、典當利息、死當物處理等，其餘內容未做大的更動，至此，具有悠久曆史的馬來西亞典當立法，開始進入一個全新的、比較穩定的發展時期，它對馬來西亞典當業的興旺，起到廠積極的促進作用。 </font></p><p><font face="Arial">2．嚴格的入市條件 <br />依據國家的典當法律，馬來西亞的13個州和首都聯邦直轄區的典當業統一由中央政府所屬的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負責監管該部部長有權決定在哪些地域內允許批設典當行；或不提出任何解釋就撤銷已獲批准的任何一家典當行的開業申請；還可以隨時委仟執照審核官員與當商檢查官員依法進行具體監管工作。 在當商個人資質方面，《當商法令》第8條規定：&quot;除非出示由縣區內副總警監或更高警官的簽署證件，證明他是個良好公民，否則執照署官員不能發出執照予任何人。&quot;這表明，典當行老板必須品行端正、沒有前科，並由警察機構權威人士出具的書面證明確認，方才具備申請開業從事典當的起碼資質條件。 </font></p><p><font face="Arial">在典當行資本金方面，政府一般要求達到的下限為200萬元馬幣(即林吉特)，約合450萬元人民幣。而且，即使一名典當行老板再申請開一家分支機構，也必須繳納200萬元馬幣注冊資本金，單獨申領一張營業執照。實際上，在政府眼中，這只是同一典當商號下的兩個獨立法人，而典當行老板內部怎樣看待則是另一碼事。總之，馬來西亞《當商法令》允許一人分別開設多家典當行，只要你具備良好公民的條件、有規定數額的注冊資本金，便可以提出成為典當商的申請。 </font></p><p><font face="Arial">不過，馬來西亞政府對於典當業的市場准入卻還有以下二點獨特的規定。 <br />其一。實行當商申請擔保制度。《當商法令》第9條第2款(B)規定：&quot;除非執業當商提出2名被禮申官員認為合格的擔保人保證該當商誠意遵守此法令並按期付清應繳納之碼金及以現款或以下不動產作為抵押或其他方式使禮申官員認為適當，否則不能發出禮申，上述2名擔保人須簽名於指定的表格上。&quot;在這裏，政府要求典當行業申請人必須具有2名有效的擔保人，同時做出貨幣或不動產抵押擔保，才能成為獲准持照的執業當商。 </font></p><p><font face="Arial">其二，實行當商經營權投標制度。《當商法令》第9條第2款(A)和第10條第1款分別規定：當商營業執照不容許&quot;超過3年的有效期&quot;；3年後若繼續經營，&quot;要求以規定表格投標，使獲得執照權利。&quot;即是說，典當行從業許可證有效期3年，營業執照屆滿時，任何當商無一例外的都必須參加政府統一組織的公開拍投標活動，並以政府接受的高價位勝出，才能獲得一張有效期3年的新營業執照。這顯然是馬來西亞的一項特色發明，它將典當行的經營權完全市場化運作了。 </font></p><p><font face="Arial">3．寬松的經營環境 <br />馬來西亞全國共有400多家典當行，技人口比例計算，平均不到5萬人就有一家，可見人均占有量較大。 </font></p><p><font face="Arial">該國的典當行大致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馬來西亞華人經營的典當行，另一種是多為銀行附設開立的回教當鋪。從數量上看，華人典當行遠遠超過回教當鋪，占有相當大的優勢，幾乎控制了該國的典當市場份額，但回教當鋪卻具備較濃厚的政府色彩，往往能夠得到政府在各方面給予的有力支持，因為回教即伊斯蘭教是馬來西亞的國教，全國約有50%的人信奉回教。如1998年11月24日，馬來西亞政府財政部曾撥款2000萬元馬幣、約合4350萬元人民幣給大馬回教經濟發展基金局，用於落實該局實施的&quot;全國回教當鋪先驅計劃&quot;，支持馬來西亞國內典當業的整體發展。對此，該局負責人當時曾指出：在東南亞金融危機期間，面臨財務困難的馬來西亞商家們，不妨去回教當鋪典當自己的一些貴重物品，以期迅速變現，解燃眉之急。 </font></p><p><font face="Arial">相比之下，華人典當行雖鮮有政府資金支持的機會，但政府有關法律卻允許這些典當行負債經營。例如，典當行可以從備類金融機構貸款。在馬來西亞，典當行合法運用銀行貸款是件極為普通的事。一般做法為，由典當行以自有資產或在押當物作為慎權擔保，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銀行根據典當行的經營狀況等資質條件，最高技一比一的比例向典當行發放貸款，即以典當行注冊資本金的100%行貸。在這裏，典當行將當戶質押在當鋪中的當物再轉押給銀行，屬於借雞生蛋之舉，可謂一舉兩得。即獲得了經營上的資金支持，提升了典當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又充分利用了在押當物擔保功能，擴大了其運營空間，的確是十分聰叨的融資方式。有時，馬來西亞的一些典當行，還會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信用貸款，這當然主要取決於銀企之間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特別是典當行的曆年經營業績和企業信用等級。 </font></p><p><font face="Arial">根據《1972年當商法令》規定，馬來西亞全國實行差額當息制度，依當金數額大小而不同，即當金10元馬幣以下，每月1分；10元至50元，每月2分；50元以上者，則為每月1.5分；並規定任何一筆當金超過10元者，均由典當行加收0.5元的手續費。1982年4月，重新修正實施的《當商法令》規定，改差額當息制度為等額當息制度，即無論每筆當金數額大小，當息一律為每月2分，但凡當金超過10元者。例須加收0.5元手續費的規定末變。與此相比，馬來西亞的回教當鋪則頗具公益性質，政府規定該類當鋪不收任何利息，而只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慈善救濟的功能顯而易見。 </font></p><p><font face="Arial">新加坡典當業 </font></p><p><font face="Arial">新加坡是東南亞小國，國土面積626.4平方千米，現有人口約310萬。該國金融業發達，目前已列為僅次於倫敦、紐約和香港的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其中，位居該國民間金融業領域的典當業，經過數百年來的演進，亦形成了一定的規模。 </font></p><p><font face="Arial">1．特殊的典當曆史 <br />典當業在新加坡約有200年的曆史。1819年，新加坡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商用租借地，從此開埠。1826年，新加坡又成為臣屬英國的海峽殖民地，此時中國人開始最早大批湧入。以後又來了一些別國的人口，並逐漸形成了以中國人占多數的、包括馬來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的移民社會。 </font></p><p><font face="Arial">據考證，典當業就是由中國移民帶進新加坡的。新加坡的華人多是中國福建人後代，他們以善於經商而聞名，當年最早的一家典當行出現於1827年,所在地便是在著名的牛車水(新加坡唐人街)一帶的福建街上。當時，英國殖民政府誘拐和雇傭大批華工來新加坡，從事城市、港口、道路和農業等開發工作，華人之間逐漸產生融資需求，而中國傳統典當業的運營，則極大地填補了民間金融市場不足的空白，與普通民間借貸共同構成了新加坡民間金融業的整體框架。從此，19世紀的典當業在該國的華人居住區便開始紅紅火火地盛行起來。 </font></p><p><font face="Arial">進入20世紀後，典當業在社會發展的風風雨雨中滄桑多變，早期典當行逐漸退出曆史舞臺，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店。目前，新加坡典當行的老字號要屬位子牛車水一帶橋南路255號的恒發當了，它倔起於20年代、至今已有70年多的曆史。另外像德興當，也是曆史較長的典當行，典當業這碗飯已吃了29年。 </font></p><p><font face="Arial">2．健全的典當法規 <br />新加坡典當業發展後，當時的英國殖民政府認為需要立法加以規範，了是在1898年通過了新加坡的第一部典當法律--《典當商法》，並決定於189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font></p><p><font face="Arial">這部法律具有濃厚的英國政治和曆史文化色彩，它以英國《1872年典當商法》為藍本，共計47條。主要內容包括典當商權利和義務，典當商開業許可，典當、贖當和死當物處理程序，典當行為治安管理處罰等。該法在20世紀中，曆經1903、1912、1921、1934、1935、1936、1939、1952、1957、1959、1960、1966和1970先後13次修正，目前的1970年版本已從47條減為45條，將原先版本中的第10條和第11條，壓縮合並到第9條的內容中，但其他基本內容未做更多的改動。 </font></p><p><font face="Arial">在這13次修正過程中，唯有1957、1960和1970年這三次的幅度最大。如在1970年版本中，對典當商開業許可部分有不小的修正。原光第7條(1)規定：&quot;部長可以任命典當商登記官和其他官員。&quot;現改為設立官方認可的常設機構負責市場准入和日常監管。 </font></p><p><font face="Arial">3．繁榮的典當市場 <br />迄今為止，新加坡典當業已經曆了近200年的風風雨雨，無論社會如何發展變化，它始終生息不滅。作為民間金融產業，盡管典當業是一個小行業，然而，它深深值根於總有需求的一部分大眾之間，加上不同時期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支持，因而，新加坡典當業闖出了一條自己的路子，在國內乃至整東南亞地區，都形成了一個十分繁榮興旺的典當市場。 </font></p><p><font face="Arial">第一，生意逐年發達。據統汁，整個20世紀，新加坡典當行的數量始終處廣不斷增加的態勢，從40年代以來，只有5家典當行先後倒閉，其中3家屬於經營不善關門，而2家則因專業人才奇缺難以為繼。 </font></p><p><font face="Arial">另從1989一1998年這10年的典當業發展史來看，新加坡典當業-直在走上坡路，即使是在1997年開始後的亞洲金融危機期間，亦未受太大影響。10年來，新加坡典當市場不斷擴大公眾向典當行的質押貸款次數逐年遞增，這可從新加坡全國典當行累計發放的當金數額上清晰無誤地反映出來。如1998年是11.6億新元，比1989年的6.79億新元增長了70.81%，分別約合56.56億元人民幣和33.65億元人民幣，增長幅度十分明顯，它直接反映了新加坡民間融資體系中健全供求關系的存在和全社會典當市場容量的可觀。據悉，1998年新加坡全國共發生250萬典當人次，直逼全國人口310萬大關，約合平均每1．24個人即典當一次。</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71">(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9:3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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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菲傭救活港島當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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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140多年曆史的香港典當業近來遇到了新鮮事，大批菲律賓女傭開始成為港島當鋪的常客，為不甚景氣的典當業增添了活力。 據介紹，這些菲傭一般利用雙休日去當鋪交易，當物多為金銀飾品。如在德輔道鄰近中環街市的-家押店，常有一群一群的菲傭蜂擁而至，令當鋪老板忙得不亦樂乎。盡管菲傭與押店&quot;朝奉&quot;語言不通，但收當金銀飾品是當鋪的強項，故無需太多溝通，作價同樣准確。難怪一名菲傭用英語表示，她當了-對耳環，競獲取500港元，這使她頗感意外。 然而、香港海外女傭雇主協會主席容女士稱，對於菲傭典當一事應持謹慎態度，因為&quot;樹大有枯枝&quot;，菲傭的當物也存在贓當嫌疑。她提醒說，有些菲傭利用打工之便，偷盜雇主財產，才有當物去押店套現。他指出：-旦發現來港不久的菲傭即擁有較多金飾，雇主便需注意，以防家中財產失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有140多年曆史的香港典當業近來遇到了新鮮事，大批菲律賓女傭開始成為港島當鋪的常客，為不甚景氣的典當業增添了活力。 </font></p><p><font face="Arial">據介紹，這些菲傭一般利用雙休日去當鋪交易，當物多為金銀飾品。如在德輔道鄰近中環街市的-家押店，常有一群一群的菲傭蜂擁而至，令當鋪老板忙得不亦樂乎。盡管菲傭與押店&quot;朝奉&quot;語言不通，但收當金銀飾品是當鋪的強項，故無需太多溝通，作價同樣准確。難怪一名菲傭用英語表示，她當了-對耳環，競獲取500港元，這使她頗感意外。 </font></p><p><font face="Arial">然而、香港海外女傭雇主協會主席容女士稱，對於菲傭典當一事應持謹慎態度，因為&quot;樹大有枯枝&quot;，菲傭的當物也存在贓當嫌疑。她提醒說，有些菲傭利用打工之便，偷盜雇主財產，才有當物去押店套現。他指出：-旦發現來港不久的菲傭即擁有較多金飾，雇主便需注意，以防家中財產失竊。</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63">(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9:0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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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臺灣典當面臨尷尬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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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由於經濟不景氣，臺灣許多民眾開始以典當度日，致使當鋪生意十分為爆。然而因有當無贖，故臺灣一些典當行面臨&quot;當光&quot;即資金窮盡的窘態。 據統計，今年以來，臺北市276家當鋪中，就有30多家因當光而被迫停業。這種情況是臺灣典當業近年來所少見的。對此，臺灣當鋪業公會決定，今年12月25日即聖誕節那天，在臺北市地價最為昂貴的信義計畫區，舉辦一場&quot;當鋪展&quot;，協助各家當鋪出清存貨，處理死當，並讓停業的當鋪起死回生。 這使人再次感到，典當交易的風險之一便是實際資本分不足，資本充足率嚴重下降，致使死當率上升，直到當得一幹二淨，無力放貸，壞帳率100%。而在另一方面，臺灣一些熱衷於二手貨的&quot;淘金者&quot;卻心中暗喜，盼著當鋪展早日舉辦，好去現場挖掘物美價廉的好貨，說不定還能撈到哪個敗落望族的傳家寶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由於經濟不景氣，臺灣許多民眾開始以典當度日，致使當鋪生意十分為爆。然而因有當無贖，故臺灣一些典當行面臨&quot;當光&quot;即資金窮盡的窘態。 </font></p><p><font face="Arial">據統計，今年以來，臺北市276家當鋪中，就有30多家因當光而被迫停業。這種情況是臺灣典當業近年來所少見的。對此，臺灣當鋪業公會決定，今年12月25日即聖誕節那天，在臺北市地價最為昂貴的信義計畫區，舉辦一場&quot;當鋪展&quot;，協助各家當鋪出清存貨，處理死當，並讓停業的當鋪起死回生。 </font></p><p><font face="Arial">這使人再次感到，典當交易的風險之一便是實際資本分不足，資本充足率嚴重下降，致使死當率上升，直到當得一幹二淨，無力放貸，壞帳率100%。而在另一方面，臺灣一些熱衷於二手貨的&quot;淘金者&quot;卻心中暗喜，盼著當鋪展早日舉辦，好去現場挖掘物美價廉的好貨，說不定還能撈到哪個敗落望族的傳家寶呢。 <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59">(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8: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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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典當曆史之舊中國典當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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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典當的氏史沿革 綜合史料來看，中國典當業的曆史發展，大致可劃分為三個主要階段，即唐宋兩朝至明代中期，明代中葉至清代前期，清末民初至新中國建立。每個階段又各有其時代的鮮明特點。 1．唐宋至明初的典當 典當自南北朝產生以後，曾一度局限於寺院經濟。然而從唐朝起，典當行按東主的身份地位和資金來源劃分，開始出現多種類型，即除了僧辦以外，還有民辦和官辦性質的典當行。其中民辦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辦又有官僚自營和政府投資兩種，從而打破了寺院質庫的單一典當模式和典當一統天下。 唐朝國力強盛，工商業發展加快，貨幣需求迅速擴大，這些都為民營典當業的倔起創造了有利條件。唐代民營典當行的特點之一是當本極低、當期極短，此類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經營。 與民營典當行資本短少的經營者相比，皇親國戚、高官顯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橫行唐天下數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則天之威，不但橫征暴斂，&quot;田園遍於近甸膏服&quot;；而且熱衷經商之利，&quot;市易造作器物，吳、蜀、嶺南俱造，相屬於路&quot;、&quot;貨殖流於江劍。&quot;以此富可敵國之雄厚資本，她又在家中開設質庫，其規模、實力可以想見。這是官僚資本最早向金融業轉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獵典當，即所謂公私質庫並舉，此風亦波及五代十國。 宋朝也有官辦典當行。北宋時，政府所設質庫稱&quot;抵當免所&quot;，後又改稱抵當庫、抵庫。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還曾下詔，要求官辦典當行多設集鎮，因為這些地方&quot;井邑翕集&quot;，屬於&quot;商販要會處&quot;，客源充足，生意興隆。 不過，宋朝典當行最突出的特點是典當物品的變化和僧辦，典當行的複興。 金代曆史雖短，但其典當的發展卻頗具特色。其一是廣設官辦典當行。據《金史》載，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63年)，政府在&quot;中都、南京、東平、真定等處置質典庫，以流泉為名，各設使、副一員&quot;。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又在&quot;京府節度州添設流泉務，兄二十八所&quot;。開設這些官辦典當行即流泉務的目的，名義上是為減輕民營典當行收取高額利息給當戶造成的危害，而實際上是想借此&quot;以助官吏廩給之費&quot;，由國家來壟斷對廣大人民群眾行使典當融資的權益。其二是頒布典當法規。大定十三年，政府在開設流泉務的同時，還出臺了一項有關官辦典當行的法規：&quot;凡典質物，使、副親評價直，許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計之。經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贖，即聽下架出賣。出帖子時，定實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銀等第分兩，及所典年月日錢貫，下架年月之類。若亡失者，收贖日勒合於人，驗元官本，並合該利息，依新價償。仍委運司佐貳幕官識漢字者一員提控，若有違犯則究治，每月具數，申報上司。&quot;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93年)曾以鈔5000錠為資本設立公典，稱&quot;廣惠庫&quot;，放貸收息。這是《元史》中披露的元代官辦典當行的若幹史料之一。 2．明代中葉至清代前期的典當 元末明初，僧辦典當行急劇減少，逐漸退出曆史舞臺，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民辦典當行。自明中葉起，典當行無論是從數量、資本方面，還是從種類、業務方面來說，都有十分顯著的發展變化，堪稱我國典當業史上的分水嶺。明中葉時，民辦典當行中的商營典當行最為興旺發達，構成這時期典當業的一個新的特點， 即商人紛紛投資經營典當行並且成為典當業的一支主要力量。 明代當商，還具有濃厚的地區專業色彩，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當商。論分布範圍，其觸角遍及全國。《明神宗實錄》載：&quot;令徽商開當，遍於江北。&quot;在江南，常州府&quot;質庫擁資孳息，大半徽商&quot;；又浙江平湖縣，&quot;新安富人，挾資權子母，盤踞其中，至數十家。&quot;論資金後盾，其實力名列前茅。《明季北略》上說：在北京的徽商汪箕，&quot;家資數百萬，典鋪數十處。&quot;江蘇江陰縣的徽商程壁，廣有資財，&quot;開張典鋪十八處。&quot;小說《豆棚閑話》中的那個徽州典商汪彥家，不僅有數十萬的資本，而且&quot;大小夥計都有百十餘人&quot;。論經營方法，其靈活技高一籌。拿利率設定來說，《金陵瑣事剩錄》描述，南京&quot;當鋪總有五百家。福建鋪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鋪本大，取利僅一分、二分、三分。&hellip;&hellip;人情最不喜福建，亦無可奈何也&quot;。可見，福建典當行堅持高利率，是難以與徽州典當行競爭的。 進入清代後，典當業開始形成民當、官當、皇當三足鼎立的局面。這是典當自產生以來，中國封建社會曆朝所沒有的現象。民當，即所謂地主商人出資開設、經營之民辦典當行；官當和皇當則均屬官辦典當行，但二者又有很大區別。 3．清末明初至新中國建立的典當 近代以來，由於受到錢莊、票號、銀行興起和發展的影響，許多信譽卓著、財力強盛的典當行還開始從事兌換、發行信用貨幣等業務，這與接受存款一樣，都是比當年一些官辦典當行進行多種商業經營更便捷繁雜的金融活動。 典當行收當時，有時不付現錢或現銀，而是付給當戶本行發行的、可以隨時兌換的同額錢票或銀票充頂，一時期頗為流行。信用好的典當行，其錢、銀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了信用貨幣。民國時期，山西省政府曾特准一些典當行享有發行之權。1930年晉鈔跌價後，山西全省510家典當行有158家獲准發行典當行兌換券，總發行額134.6247萬元。當時規定一般以不超過典當行資本數額的3倍為限，然而其中忻縣民生當，因後臺老板是山西王閻錫山，故雖資本僅為1.5萬元，卻發行了高達27萬元之多的兌換券。這是典當行依仗官勢大搞金融投機活動的典型例子。 二、典當的曆史作用 典當在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曆史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這種作用可以從舊時典當行所具有的社會職能方面體現出來。 1．典當行是貨幣流通的重要渠道 馬克思主義認為，貨幣在流通領域中不斷地離開出發點，又在不同所有者之間轉手的運動，叫貨幣流通。貨幣流通的過程是貨幣不斷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為商品流通服務的過程。貨幣。一經問世就成為流通手段，即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貨幣又成為支付手段，如農民使用貨幣繳納地租，債務人使用貨幣支付利息等。人類早期貨幣借貸活動的頻繁，導致貨幣的支付手段作用日益加強，而這種加強又促進了貨幣流通的發達。正是封建社會貨幣流通發展到一定高度，才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惟一的、專營貨幣借貸的信用機構--典當行。 典當行出現以後，在原有的貨幣流通渠道之外，又形成了一個新的貨幣流通渠道，即以典當行為中心、完成貨幣投放和回籠的渠道。當年最早的典當行--寺院質庫的運作，就深刻地反映了這種情形。 佛教自東漢初期傳入我國以後，曆代統治階級對其推崇備至，經三國兩晉南北朝到隋唐，廣為傳播，漸布全國。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皆篤信佛教，並對寺院施舍大量錢財。如南朝梁武帝，在位期間曾三次舍身同泰寺為奴，每次又由群臣公卿湊足一萬萬錢或兩萬萬錢將其贖回。官僚富豪也競相把他們的私蓄托僧尼保管，或由其代為放款取息。而尋常百姓則認為寺院神聖不可侵犯，絲毫不敢賴債或盜竊寺院財物。此外，政府還給予僧尼種種優待，如免役、免稅等。這些都使寺院財產最為穩妥且迅速膨脹，堪稱&quot;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quot;，為其經營貨幣借貸創造了有利條件。 寺院質庫利用手中握有的巨額資本，在社會上大規模放債取利。它一方面滿足統治階級上層如官僚地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滿足城鄉下層人民如農民、小工商業者的需要。作為信用機構，質庫把貨幣貸給不同類型的當戶，使貨幣得以從質庫流向社會；經過一定時期的周轉，當戶則將這些貨幣以債和利息的形式返還質庫，從而使貨幣又從社會流向質庫。正是這一過程，形成了封建社會前中期特有的貨幣流通渠道。據史料記載，中國5-10世紀時，寺院僧侶大都程度不同地利用質庫從事放貸活動，其目的並不在於謀得生活必需品之購買費用，而在於發財致富。這無疑是使以典當行為中心的貨幣流通渠道得以暢通無阻的基本動力。如唐中期福田寺的常儼法師，&quot;與常住鋪店，並收質錢舍屋，計出鏹過十萬餘資&quot;，便是明證。 2．典當行是商業募資的有效途徑 典當行在本質上是具有商業性的金融組織。作為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必然要參與商品交換並為其服務，從而賺取利潤，維持自身生存。 典當行的商業性首先表現為，它在產生初期主要擔負著籌措資金的任務。自南北朝(420-589年)以來出現的質庫，雖然是人類最早的信用中介，但頗受封建商品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故實際上還是尚未獨立的、完全依附於寺院的一個經濟部門，或者說，是寺院經濟多種經營方式中的一種。 當時，佛教與商業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是因為，上層僧侶坐食空談，奢侈腐化，過著&quot;不拼而食、不織而衣&quot;的寄生生活，平均每人一年的衣食費用&quot;約三萬有餘&quot;，&quot;五丁所出，不能致此&quot;；而要滿足僧尼如此龐大的開支，寺院除了勾結統治階級、欺騙善男信女獲取布施外，必須自籌資金，充盈無盡藏。出於這種目的，寺院的三大經濟部門--地產、商業和高利貸便各顯神通。然而，廣占良田，帶來的只是實物地租，這使經營商業成為寺院積累貨幣的主要手段。與此同時，初具規模的質庫作為高利貸的一個分支，則起著為商業募資的作用。 早期的寺院廟宇，常常坐落在市場附近或城鄉商業最繁華的街道上，因而大大便利了寺院經營的商鋪、邸店、質庫開展的經營活動。質庫為南來北往的客商人等提供服務，通過放款收息，增加寺院的總體財富，從而為寺院經濟更重要的部門--商業的興旺發達提供一定的資金保障，這也是後世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相互滲透、融為一體的開端。 典當行的商業性還表現為，它在一定條件下直接從事市場活動。隨著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典當行的財力日趨加強。特別是在其成為獨立的金融機構之後，典當行便開始兼營商業或其他副業，從而於借貸生息之外，另辟一條增殖其自身資本的新途徑。 進行糧食買賣就是典當行經商的典型例子。明末清初，手工業中資本主義因素的不斷增長，極大地刺激了商業資本的活躍。一些&quot;豪商大賈，挾其金錢，買賤賣貴，子母相救，歲人或數萬金&quot;，甚至&quot;富者或以數百萬數十萬計&quot;。商業資本的囂張，突出地表現為對重要生活資料如鹽、糧的壟斷。在這種壟斷過程中，典當行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乾隆初年，江浙、安徽一帶的典當行與商人相互勾結，大搞糧食投機，類似宋朝&quot;穀典&quot;。即商人每到秋收糧賤時，便以較低的買入價收購大量穀米，然後轉手以較高的賣出價當給典當行，取得質錢後再去買糧，好比批發商，通過&quot;隨收隨當，輾轉翻騰&quot;，&quot;資本無多，營運甚巨&quot;。而典當行則得以先利用當金折扣賺取差價，再將收當的糧食囤積起來，待到青黃不接之際、商人未贖之時，高價拋售，有如零售商，只等&quot;市價一騰勇，頓取數倍息&quot;。對此，一些朝廷命官也感到不安。乾隆十二年(1747年)，陝西道監察禦史湯聘在《請禁囤當米穀疏》中指出：&quot;近聞民間典當，競有收當米穀一事，子息甚輕，招來甚眾，囤積甚多。在典商不過多中射利，而奸商刁販，遂侍有典鋪通融，無不乘賤收買。&quot;這段話，生動地描述了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彼此結合、共牟其利的景況。 3．典當行是國家財政的補充來源 在封建社會裏，由於統治階級窮奢極欲，加之各種戰爭比較頻繁，致使國庫空虛、入不敷出。為了解決財政困難，封建統治者往往采取各種手段進行搜刮，或通過加重賦稅來支撐局面。 朝廷搜刮的對象遍及各行各業，典當行自然也在劫難逃。唐朝中期以來，自安史之亂後，中央大權旁落，藩鎮割據日盛，兵禍連年不斷。建中三年(782年)四月，唐德宗因慮河南、河北&quot;用兵月費度支錢一百餘萬&quot;，而府庫不支數月，於是下沼，&quot;大索京畿默商&quot;，並美其名曰為&quot;借&quot;。規定凡蓄積錢帛粟麥者，皆借四分之一。但由於受到商民抵制，政府雖動用嚴刑酷法，甚至逼死人命，造成&quot;京師囂然如被盜賊搜刮&quot;的慘況，也僅得到八十萬貫。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達到籌措軍費、充盈國庫的目的，政府便把罪惡之手伸向典當行等信用機構，遂有&quot;少尹韋禎又取僦櫃、質庫法拷索之，才及二百萬&quot;。可見，盡管典當行的錢是被搶走的，然而其資金儲備卻是很豐厚的，它和櫃坊中專門代人保管貴重財物的僦櫃，在暴力剝奪之下，已成為封建國家維持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 典當行成為國家財源的另一個標志是交納當稅。封建國家的賦稅剝削非常嚴酷。除了作為正稅的夏稅、秋糧之外，曆朝曆代還有多如牛毛的苛捐雜稅。不僅有中央政府的公開加派，而且還有地方官吏的暗中加派。明朝末年，內廷宦官多達10萬人，宮女9000人。其宗室的消費無限擴大，僅工部每年用於內廷的營建費便需銀200萬兩。最小的開銷，即宮女的胭脂費，每年用銀也高達40萬兩。為權轉頹勢、新辟稅源，天啟年間(1621-1627年)，政府曾擬向典當行征稅。具體辦法是，按照典當行資本數額稅1/10，預計全國每年可收20萬兩。盡管此舉尚未實施，明王朝就土崩瓦解了，但典當行納稅問題卻已經提上了政府的議事日程。 清朝入關執政後，國家迅即開征當鋪稅。據《大清會典》記載：&quot;康熙三年題准，當鋪每年納銀五兩&quot;。當時每年可征得11萬多兩，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財政不足。雍正六年(1728年)政府又規定，見民間開設典當，均須領取&quot;當帖&quot;，即營業執照，並繳納&quot;帖捐&quot;，同時照例按年繳納當稅。清朝末年，當稅改為預支繳納。光緒十四年(1888年)，因河工需政府令各省每家典當行繳銀100兩，作為預完20年之稅；光緒二十年(1894年)，複因海防等餉，每家典當行又須捐銀200兩。除此之外，當稅稅額亦開始陸續提高，且各地還有許多陳規陋習。 民國初期，北洋政府也在當稅上打主意。1913-1925年，全國每年平均當稅預算為70萬元左右，其中山西、山東兩省，年繳數額約達三、四萬元。盡管當稅收入不多，但它畢竟已是政府一項不願放棄的稅源。 4．典當行是調節經濟的輔助部門 古代典當行是特殊形式的信用機構，故常受到統治階級的倚重。封建國家有時還把它作為調節社會經濟發展、推行某種經濟政策的輔助部門加以利用。 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通貨緊縮，必然造成物價下跌；貨幣貶值，肯定導致物價騰升。縱觀中國古代經濟發展，兩種情況往交替存在，且均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唐宋以來，貨幣的供求矛盾十分尖銳。一方面，由於商品經濟日益發展，特別是唐行兩稅法、明行一條鞭法，導致貨幣流通量急待增加。而另一方面，由於鑄造官錢缺銅，加之民間藏錢和毀錢改制器物之風很盛，又使得流通中的貨幣數額遠遠不能滿足需要，甚至出現&quot;錢荒&quot;。如唐建中初年(780年)，粟價鬥值錢一百，而到元和五年(810年)，則僅值二十錢，可謂暴跌，皆因通貨短缺所致。每逢此況，政府或采取措施強迫商人出錢易貨，以減少流通壅滯；或乞援於典當行，令其營運小額貨幣緩解乏錢局面。如清初鬧錢荒時，政府自乾隆九年(1744年)後，在鑄錢時加入少量黑錫，以防商人毀錢制物；同時，下令允許唐宋、元明各朝所鑄銅錢統統進入流通，但社會上錢仍不夠用。於是，政府便撥出一批銀兩，給當時北京城內外的六、七百家大小典當行充作資金，要它們千方百計收當，或兼營兌換業務，從而吸收民間手持銅錢送官局發賣，以便通過典當行所具有的能夠操縱錢價的力量，去穩定因錢荒造成的物價波動。 封建國家不僅靠典當行來對付錢荒，而且也利用典當行來推行政府的通貨膨脹政策。官錢私鑄，是中國曆代幣制的主要問題，也是中國曆代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私鑄之弊，在於偽造者不用足銅、好銅，致使貨幣減重、變質。而劣錢一經流通，商民為保本贏利，往往賣少收多，因而造成物價上揚，導致通貨膨脹。對此，曆代統治者或制定嚴刑酷法打擊私鑄偽造，或整頓幣制流通以圖調節經濟。然而，統治者每遇戰亂不已、民窮財盡的非常時期，卻實行大錢制度，即官錢提高面值、減少含銅量，從而節省鑄錢原料和鑄錢費用。此舉乃與私鑄殊途同歸之法。如王莽曾鑄大錢，企圖挽救西漢末年財政虧細；明未曾鑄大錢，旨在籌集軍費用於鎮壓農民起義。無獨有偶。清鹹豐年間也開始鑄造大錢。因鴉片戰爭耗去巨額戰費賠款，加之太平天國革命興起影響江南稅源卻增加軍費開支，致使國庫空虛，財政拮據，政府只得實行通貨膨脹政策。鹹豐三年，當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相繼問世，一經流通，引起貨幣迅速貶值，市面物價飛漲。與此同時，政府還於當年發行官票和寶鈔，規定用於課稅及一切上繳之款。由於大錢、票鈔受到商民抵制，於是政府要求典當行負責協助推行。即利用典當行放款取息之機，采用強迫性的搭收搭付辦法，保證大錢和票鈔的流通。鹹豐四年，戶部侍郎、即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惟一提到的中國人王茂蔭就上奏提出：&quot;典鋪出入均格現鈔&quot;。但是，典當行在經營過程中，往往只吃進制錢(官鑄標准貨幣)，而拋出大錢或票鈔。據史料記載，直隸五團縣曾有典當行，對&quot;當物者以大錢贖當時不收大錢&quot;，並勾結官府&quot;反將用大錢之人責打，鎖押數月不放&quot;。另外，盡管平民&quot;所當之物反值數百文&quot;，典當行卻&quot;與以當百，當五十大錢數枚&quot;。如果要求付給制錢或搭配零錢，典當行不是&quot;以僅有大錢並無零錢為辭&quot;，就是拒絕收當，&quot;將原物擲還&quot;。 三、曆代典當法律制度簡介 中國是封建中央集權制度曆史很長的國家，表現在法制方面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quot;重刑輕民&quot;，即刑法比較健全，民商法十分薄弱。因此，對於典當這種民事行為，中國封建社會時期曆代幾乎都沒有專門法規加以調整，而只是由散見於其他法規中的零星條款予以提及。這種狀況直到民國時期才開始改變。 1．先秦至隋代的典當法規 中國西周時代已出現借貸活動，但局限於實物借貸。春秋戰國時期則不僅有實物形式的粟貸，而且有貨幣形式的泉貸，特別是高利貸開始盛行。對此，各諸侯國的統治者為富國強兵、穩定社會，曾頒令抑制高利貸，為貧民免去借貸本息。《管子&middot;輕重丁》篇載，齊恒公曾說?quot;&hellip;&hellip;願以為吾貧萌決其子息之數，使無券契之責。&quot;然而，由於當時並未有典當活動，故國家法規僅針對高利貸。 漢代的高利貸活動更加發展，並且與商業資本合為一體。如《史記&middot;貨殖列傳》所說：&quot;&hellip;&hellip;貫貸行賈遍郡國。&quot;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調控措施相繼出臺，法律規範趨於嚴格。《漢書&middot;王莽傳》載：王莽統治時期推行政府放貸，&quot;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於民，收息百月三(即月利率3%)&quot;。 北魏時期高利貸加劇社會兩極分化，迫使朝廷對高利貸加以禁絕，或采取強制性廢債措施。魏孝莊帝永安二年(529年)八月詔：&quot;諸有公私債負，一錢以上巨萬以還，悉皆禁斷，不得征責。&quot; 南北朝時期，隨著高利貸的繼續存在，寺院財重，典當興起，貨幣借貸出現了新的方式和途徑，故爾政府關於借貸的相關法規理所當然地包含著對典當行為及典當業的調整和約束。 2．唐至元代的典當法規 唐代的典當業比較發達，政府對典當機構--質庫的經營活動也予以制約。據《唐會要》載，武則天長安元年(701年)曾規定：&quot;負債出舉，不得回利作本，並法外生利&quot;。&quot;不得回利作本&quot;即不許按複利計算。對於放款月利率，唐玄宗開元十六年(728年)下詔：&quot;比來公私舉放，取利頗深，有損貧下，事須厘革，自今以後，天下負舉，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quot;朝廷還多次詔書屢禁自營官當，稱&quot;如聞朝列衣冠，或代承華胄，或職在清途，私置質庫、樓店與人爭利，今日已後，並禁斷。仍委禦史臺，察訪奏聞。&quot;而據《唐令拾遺》所載，唐代對典當業還有更加詳盡的規定：&quot;諸公私以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不為理。每月收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hellip;&hellip;收質者，非對物主，不得輒賣；若計利過本不贖者，聽告市司對賣，有剩，還之。如負債者逃，保人代償。&quot;這裏是說，以動產典當，交易自由，但月息上限為六分；典當期限再長，仍不得超過一本一利。同時，典當機構只有在利息超過本金時才可以向當地政府請求變賣質押物品受償，且變賣當物的溢價部分必須返還當戶。 宋代的典當業進一步發展，典當法規的內容也得到豐富。如《宋刑統&middot;雜律》指出：&quot;每月取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quot;。否則，按《慶元條法事類&middot;雜門》所稱：&quot;即系違法取利，自不合理索。&quot;此外，政府還立法鼓勵公營官當開展經營活動。如北宋王安石變法中的市易法規定，&quot;市易務在太平坊，隸都提舉司。召人抵當借錢出息，乘時貿易，以通貨財。&quot; 與宋同時的金代，典當法規是大定十三年(1163年)出臺的，已如前述，堪稱是中國典當史上的一個裏程碑。 金代的這項法律，其內容十分豐富。關於當金，規定按當物估值七成折價，即所謂&quot;許典七分&quot;，從而使官辦典當行有了統一的折當比例的客觀標准；關於利息，規定月利一分，即1%，從而比當時天下其他典當行&quot;重者五七分，或以利為本&quot;者要大為降低；關於當期，既規定比以往延長至二年，又允許展期一個月，從而比唐宋時期對當戶的苛求緩和了許多。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法律還專門提到當票的書寫內容，及當物滅失後須由典當行承擔賠償責任的問題，至於設專人管理典當行、每月向上申報實情、違法必究等規定亦頗有新意。 這項法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我國曆史上出現最早的關於典當的完備法律，一方面反映出金代統治者對本朝高利貸活動過於猖撅的一些限制，另一方面也在客觀上有利於促進封建社會典當業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進入元代後，典當法規仍以諸法混合的形式頒布、但局部專項條款所在多有。《元史》載，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年)曾行敕令：&quot;民間貸款取息，雖逾期限止償一本息。&quot;另《元史&middot;刑法志》中規定：&quot;諸典質不設正庫、不立信帖，違例取息者，禁之。&quot;《大元通制》則規定：&quot;諸以財物典質，&hellip;&hellip;經三周年不贖，要出賣。或亡失者，收贖日於元典物錢上，別償兩倍，雖有利息，不在准折之限。&quot;由此可見，元代官方對典當雙方的制約和保護是十分明確的。典當行不得違例取息，當物毀損須賠償；當戶逾期不贖，將繳納相應利息，且在一定條件下由典當行對物進行變賣。 3.明清兩代的典當法規 明清兩代是中國典當業發展的黃金時期，相關的法律規範得到同步充實和不斷完善。 對於典當利率，《明律》規定：&quot;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quot; 清初未入關時，政府從穩定社會秩序的目的出發，曾一度禁止和打擊典當業。如《滿文老檔&middot;太祖》卷載，努爾哈赤進駐遼沈地區後，下令?quot;諸申、尼堪的當鋪全部停止。如果典當給銀，邪惡的人將偷盜他人衣服，典當銀錢逃走。&quot;清代中後期，典當業重新得到支持和保護，但亦有一定限制。如政府依照明制，在《大清律例》中規定：&quot;凡私放錢債，每月取利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hellip;&hellip;若監臨官吏，於所部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不必多取餘利，有犯即杖八十。&quot; 典當行納稅，始於清初。清順治九年(1652年)稅例規定：&quot;在外當鋪每年征稅銀五兩，其在京當鋪並各鋪，該順天府酌量鋪面而征收。&quot;康熙三年(1664年)戶部規定：&quot;當鋪每年征銀五兩，大興宛平大行店鋪同，十五年定京城行鋪稅例，上等每年五兩，餘二兩五錢。&quot;這裏我們看到，惟獨京城典當行受到酌征或減稅的優惠待遇。 典當行領取營業執照，始於清雍正六年(1728年)。據《十通&middot;清朝通典》載：&quot;雍正六年設典當行帖。&quot;此處&quot;行帖&quot;，即為執照，亦稱當帖、典帖。當帖制度規定：&quot;凡民間開設典當，均須呈明地方官轉布政司請帖，按年納稅，奏銷報部；其因無力停歇者，繳帖免稅，當帖由各省布政司加蓋印章交與各州縣負責核發，一般均注明准許典當行合法經營的年限，定期更新換舊。凡不報官備案、私自設立典當行者，視為違法，故俗有&quot;公當私押&quot;之稱。 關於當物失竊、毀損，清代亦有詳細法規。《大清律例&middot;戶律》規定，當物被盜，損一賠一，&quot;無論衣服米豆絲棉木器書畫，以及銀錢珠玉銅鐵鉛錫各貨，概照當本銀一兩，再賠一兩；如系被劫，一兩再賠五錢，均扣除失事日以前應得利息&quot;。即少則賠償50%，多則賠償100%。但&quot;如賠還之後，起獲原贓，即與典主領回變賣，不准原主再行取贖&quot;。即典當行一方面雖負有賠償遺失當物之責任，而另一方面又享有變賣查獲贓物清償本息之權利。至於當物因火災水患等受損，《戶律》規定：&quot;凡典商收當貨物，自行失火燒毀者，以值十當五，照原典價值計算，作為准數，鄰火延燒者，酌減十分之二，按月扣除利息，照數賠償，其米麥豆石、棉花等粗重之物，典當一年為滿者，統以貫三計算，照原價值給還十分之三；鄰火延燒者，減去原典價值二分，以減剩分之數，給還十分之三，均不扣除利息。&quot;即一般當物出火險自行失火者加賠100%，贖當50元，給付100元；鄰火延燒者加賠100%，再減20%，贖當50元，給付100元。而粗重當物出火險，自行失火者加賠30%，贖當50元，給付65元；鄰火延燒者先減本金20%，再加賠30%，贖當50元，給付62元。 關於滋事圖財、人為致禍如監守自盜、故意縱火等，清代則從刑法角度予以制裁。《戶律》規定：&quot;如典商店夥人等圖盜貨物，或先有虧短，因而放火故燒者，即照放火故燒自己房屋，盜取財物，及凶徒圖財放火，故燒人屋各本律例從重問擬。 4．民國時期的典當法規 民國初年至國民黨政府退出中國大陸這一時期，盡管中國的典當業不如明清兩代興旺，但典當法規卻是中國典當史上最為發達的。無論是在法規的性質、數量上，還是在法規的級別、層次、內容上，都遠遠超過了任何一個時代。 首先是地方性典當法規的相繼出臺。民國初期，各省關於典當的專門法規紛紛亮相，涉及的內容方方面面，對中國各地典業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一、典當的氏史沿革 <br />綜合史料來看，中國典當業的曆史發展，大致可劃分為三個主要階段，即唐宋兩朝至明代中期，明代中葉至清代前期，清末民初至新中國建立。每個階段又各有其時代的鮮明特點。 </font></p><p><font face="Arial">1．唐宋至明初的典當 <br />典當自南北朝產生以後，曾一度局限於寺院經濟。然而從唐朝起，典當行按東主的身份地位和資金來源劃分，開始出現多種類型，即除了僧辦以外，還有民辦和官辦性質的典當行。其中民辦即地主商人涉足，而官辦又有官僚自營和政府投資兩種，從而打破了寺院質庫的單一典當模式和典當一統天下。 </font></p><p><font face="Arial">唐朝國力強盛，工商業發展加快，貨幣需求迅速擴大，這些都為民營典當業的倔起創造了有利條件。唐代民營典當行的特點之一是當本極低、當期極短，此類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經營。 </font></p><p><font face="Arial">與民營典當行資本短少的經營者相比，皇親國戚、高官顯宦就不大相同了。例如，曾橫行唐天下數十年的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則天之威，不但橫征暴斂，&quot;田園遍於近甸膏服&quot;；而且熱衷經商之利，&quot;市易造作器物，吳、蜀、嶺南俱造，相屬於路&quot;、&quot;貨殖流於江劍。&quot;以此富可敵國之雄厚資本，她又在家中開設質庫，其規模、實力可以想見。這是官僚資本最早向金融業轉移的典型例子。 </font></p><p><font face="Arial">唐朝政府也涉獵典當，即所謂公私質庫並舉，此風亦波及五代十國。 </font></p><p><font face="Arial">宋朝也有官辦典當行。北宋時，政府所設質庫稱&quot;抵當免所&quot;，後又改稱抵當庫、抵庫。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還曾下詔，要求官辦典當行多設集鎮，因為這些地方&quot;井邑翕集&quot;，屬於&quot;商販要會處&quot;，客源充足，生意興隆。 </font></p><p><font face="Arial">不過，宋朝典當行最突出的特點是典當物品的變化和僧辦，典當行的複興。 </font></p><p><font face="Arial">金代曆史雖短，但其典當的發展卻頗具特色。其一是廣設官辦典當行。據《金史》載，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63年)，政府在&quot;中都、南京、東平、真定等處置質典庫，以流泉為名，各設使、副一員&quot;。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又在&quot;京府節度州添設流泉務，兄二十八所&quot;。開設這些官辦典當行即流泉務的目的，名義上是為減輕民營典當行收取高額利息給當戶造成的危害，而實際上是想借此&quot;以助官吏廩給之費&quot;，由國家來壟斷對廣大人民群眾行使典當融資的權益。其二是頒布典當法規。大定十三年，政府在開設流泉務的同時，還出臺了一項有關官辦典當行的法規：&quot;凡典質物，使、副親評價直，許典七分，月利一分，不及一月者以日計之。經二周年外，又逾月不贖，即聽下架出賣。出帖子時，定實物人姓名，物之名色，金銀等第分兩，及所典年月日錢貫，下架年月之類。若亡失者，收贖日勒合於人，驗元官本，並合該利息，依新價償。仍委運司佐貳幕官識漢字者一員提控，若有違犯則究治，每月具數，申報上司。&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93年)曾以鈔5000錠為資本設立公典，稱&quot;廣惠庫&quot;，放貸收息。這是《元史》中披露的元代官辦典當行的若幹史料之一。 </font></p><p><font face="Arial">2．明代中葉至清代前期的典當 <br />元末明初，僧辦典當行急劇減少，逐漸退出曆史舞臺，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民辦典當行。自明中葉起，典當行無論是從數量、資本方面，還是從種類、業務方面來說，都有十分顯著的發展變化，堪稱我國典當業史上的分水嶺。明中葉時，民辦典當行中的商營典當行最為興旺發達，構成這時期典當業的一個新的特點， <br />即商人紛紛投資經營典當行並且成為典當業的一支主要力量。 </font></p><p><font face="Arial">明代當商，還具有濃厚的地區專業色彩，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當商。論分布範圍，其觸角遍及全國。《明神宗實錄》載：&quot;令徽商開當，遍於江北。&quot;在江南，常州府&quot;質庫擁資孳息，大半徽商&quot;；又浙江平湖縣，&quot;新安富人，挾資權子母，盤踞其中，至數十家。&quot;論資金後盾，其實力名列前茅。《明季北略》上說：在北京的徽商汪箕，&quot;家資數百萬，典鋪數十處。&quot;江蘇江陰縣的徽商程壁，廣有資財，&quot;開張典鋪十八處。&quot;小說《豆棚閑話》中的那個徽州典商汪彥家，不僅有數十萬的資本，而且&quot;大小夥計都有百十餘人&quot;。論經營方法，其靈活技高一籌。拿利率設定來說，《金陵瑣事剩錄》描述，南京&quot;當鋪總有五百家。福建鋪本少，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鋪本大，取利僅一分、二分、三分。&hellip;&hellip;人情最不喜福建，亦無可奈何也&quot;。可見，福建典當行堅持高利率，是難以與徽州典當行競爭的。 </font></p><p><font face="Arial">進入清代後，典當業開始形成民當、官當、皇當三足鼎立的局面。這是典當自產生以來，中國封建社會曆朝所沒有的現象。民當，即所謂地主商人出資開設、經營之民辦典當行；官當和皇當則均屬官辦典當行，但二者又有很大區別。 </font></p><p><font face="Arial">3．清末明初至新中國建立的典當 <br />近代以來，由於受到錢莊、票號、銀行興起和發展的影響，許多信譽卓著、財力強盛的典當行還開始從事兌換、發行信用貨幣等業務，這與接受存款一樣，都是比當年一些官辦典當行進行多種商業經營更便捷繁雜的金融活動。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收當時，有時不付現錢或現銀，而是付給當戶本行發行的、可以隨時兌換的同額錢票或銀票充頂，一時期頗為流行。信用好的典當行，其錢、銀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了信用貨幣。民國時期，山西省政府曾特准一些典當行享有發行之權。1930年晉鈔跌價後，山西全省510家典當行有158家獲准發行典當行兌換券，總發行額134.6247萬元。當時規定一般以不超過典當行資本數額的3倍為限，然而其中忻縣民生當，因後臺老板是山西王閻錫山，故雖資本僅為1.5萬元，卻發行了高達27萬元之多的兌換券。這是典當行依仗官勢大搞金融投機活動的典型例子。 </font></p><p><font face="Arial">二、典當的曆史作用 <br />典當在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曆史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這種作用可以從舊時典當行所具有的社會職能方面體現出來。 </font></p><p><font face="Arial">1．典當行是貨幣流通的重要渠道 <br />馬克思主義認為，貨幣在流通領域中不斷地離開出發點，又在不同所有者之間轉手的運動，叫貨幣流通。貨幣流通的過程是貨幣不斷作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為商品流通服務的過程。貨幣。一經問世就成為流通手段，即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貨幣又成為支付手段，如農民使用貨幣繳納地租，債務人使用貨幣支付利息等。人類早期貨幣借貸活動的頻繁，導致貨幣的支付手段作用日益加強，而這種加強又促進了貨幣流通的發達。正是封建社會貨幣流通發展到一定高度，才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惟一的、專營貨幣借貸的信用機構--典當行。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出現以後，在原有的貨幣流通渠道之外，又形成了一個新的貨幣流通渠道，即以典當行為中心、完成貨幣投放和回籠的渠道。當年最早的典當行--寺院質庫的運作，就深刻地反映了這種情形。 </font></p><p><font face="Arial">佛教自東漢初期傳入我國以後，曆代統治階級對其推崇備至，經三國兩晉南北朝到隋唐，廣為傳播，漸布全國。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皆篤信佛教，並對寺院施舍大量錢財。如南朝梁武帝，在位期間曾三次舍身同泰寺為奴，每次又由群臣公卿湊足一萬萬錢或兩萬萬錢將其贖回。官僚富豪也競相把他們的私蓄托僧尼保管，或由其代為放款取息。而尋常百姓則認為寺院神聖不可侵犯，絲毫不敢賴債或盜竊寺院財物。此外，政府還給予僧尼種種優待，如免役、免稅等。這些都使寺院財產最為穩妥且迅速膨脹，堪稱&quot;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quot;，為其經營貨幣借貸創造了有利條件。 </font></p><p><font face="Arial">寺院質庫利用手中握有的巨額資本，在社會上大規模放債取利。它一方面滿足統治階級上層如官僚地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滿足城鄉下層人民如農民、小工商業者的需要。作為信用機構，質庫把貨幣貸給不同類型的當戶，使貨幣得以從質庫流向社會；經過一定時期的周轉，當戶則將這些貨幣以債和利息的形式返還質庫，從而使貨幣又從社會流向質庫。正是這一過程，形成了封建社會前中期特有的貨幣流通渠道。據史料記載，中國5-10世紀時，寺院僧侶大都程度不同地利用質庫從事放貸活動，其目的並不在於謀得生活必需品之購買費用，而在於發財致富。這無疑是使以典當行為中心的貨幣流通渠道得以暢通無阻的基本動力。如唐中期福田寺的常儼法師，&quot;與常住鋪店，並收質錢舍屋，計出鏹過十萬餘資&quot;，便是明證。 </font></p><p><font face="Arial">2．典當行是商業募資的有效途徑 <br />典當行在本質上是具有商業性的金融組織。作為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必然要參與商品交換並為其服務，從而賺取利潤，維持自身生存。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的商業性首先表現為，它在產生初期主要擔負著籌措資金的任務。自南北朝(420-589年)以來出現的質庫，雖然是人類最早的信用中介，但頗受封建商品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故實際上還是尚未獨立的、完全依附於寺院的一個經濟部門，或者說，是寺院經濟多種經營方式中的一種。 </font></p><p><font face="Arial">當時，佛教與商業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是因為，上層僧侶坐食空談，奢侈腐化，過著&quot;不拼而食、不織而衣&quot;的寄生生活，平均每人一年的衣食費用&quot;約三萬有餘&quot;，&quot;五丁所出，不能致此&quot;；而要滿足僧尼如此龐大的開支，寺院除了勾結統治階級、欺騙善男信女獲取布施外，必須自籌資金，充盈無盡藏。出於這種目的，寺院的三大經濟部門--地產、商業和高利貸便各顯神通。然而，廣占良田，帶來的只是實物地租，這使經營商業成為寺院積累貨幣的主要手段。與此同時，初具規模的質庫作為高利貸的一個分支，則起著為商業募資的作用。 </font></p><p><font face="Arial">早期的寺院廟宇，常常坐落在市場附近或城鄉商業最繁華的街道上，因而大大便利了寺院經營的商鋪、邸店、質庫開展的經營活動。質庫為南來北往的客商人等提供服務，通過放款收息，增加寺院的總體財富，從而為寺院經濟更重要的部門--商業的興旺發達提供一定的資金保障，這也是後世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相互滲透、融為一體的開端。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的商業性還表現為，它在一定條件下直接從事市場活動。隨著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典當行的財力日趨加強。特別是在其成為獨立的金融機構之後，典當行便開始兼營商業或其他副業，從而於借貸生息之外，另辟一條增殖其自身資本的新途徑。 </font></p><p><font face="Arial">進行糧食買賣就是典當行經商的典型例子。明末清初，手工業中資本主義因素的不斷增長，極大地刺激了商業資本的活躍。一些&quot;豪商大賈，挾其金錢，買賤賣貴，子母相救，歲人或數萬金&quot;，甚至&quot;富者或以數百萬數十萬計&quot;。商業資本的囂張，突出地表現為對重要生活資料如鹽、糧的壟斷。在這種壟斷過程中，典當行也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font></p><p><font face="Arial">乾隆初年，江浙、安徽一帶的典當行與商人相互勾結，大搞糧食投機，類似宋朝&quot;穀典&quot;。即商人每到秋收糧賤時，便以較低的買入價收購大量穀米，然後轉手以較高的賣出價當給典當行，取得質錢後再去買糧，好比批發商，通過&quot;隨收隨當，輾轉翻騰&quot;，&quot;資本無多，營運甚巨&quot;。而典當行則得以先利用當金折扣賺取差價，再將收當的糧食囤積起來，待到青黃不接之際、商人未贖之時，高價拋售，有如零售商，只等&quot;市價一騰勇，頓取數倍息&quot;。對此，一些朝廷命官也感到不安。乾隆十二年(1747年)，陝西道監察禦史湯聘在《請禁囤當米穀疏》中指出：&quot;近聞民間典當，競有收當米穀一事，子息甚輕，招來甚眾，囤積甚多。在典商不過多中射利，而奸商刁販，遂侍有典鋪通融，無不乘賤收買。&quot;這段話，生動地描述了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彼此結合、共牟其利的景況。 </font></p><p><font face="Arial">3．典當行是國家財政的補充來源 <br />在封建社會裏，由於統治階級窮奢極欲，加之各種戰爭比較頻繁，致使國庫空虛、入不敷出。為了解決財政困難，封建統治者往往采取各種手段進行搜刮，或通過加重賦稅來支撐局面。 </font></p><p><font face="Arial">朝廷搜刮的對象遍及各行各業，典當行自然也在劫難逃。唐朝中期以來，自安史之亂後，中央大權旁落，藩鎮割據日盛，兵禍連年不斷。建中三年(782年)四月，唐德宗因慮河南、河北&quot;用兵月費度支錢一百餘萬&quot;，而府庫不支數月，於是下沼，&quot;大索京畿默商&quot;，並美其名曰為&quot;借&quot;。規定凡蓄積錢帛粟麥者，皆借四分之一。但由於受到商民抵制，政府雖動用嚴刑酷法，甚至逼死人命，造成&quot;京師囂然如被盜賊搜刮&quot;的慘況，也僅得到八十萬貫。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達到籌措軍費、充盈國庫的目的，政府便把罪惡之手伸向典當行等信用機構，遂有&quot;少尹韋禎又取僦櫃、質庫法拷索之，才及二百萬&quot;。可見，盡管典當行的錢是被搶走的，然而其資金儲備卻是很豐厚的，它和櫃坊中專門代人保管貴重財物的僦櫃，在暴力剝奪之下，已成為封建國家維持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成為國家財源的另一個標志是交納當稅。封建國家的賦稅剝削非常嚴酷。除了作為正稅的夏稅、秋糧之外，曆朝曆代還有多如牛毛的苛捐雜稅。不僅有中央政府的公開加派，而且還有地方官吏的暗中加派。明朝末年，內廷宦官多達10萬人，宮女9000人。其宗室的消費無限擴大，僅工部每年用於內廷的營建費便需銀200萬兩。最小的開銷，即宮女的胭脂費，每年用銀也高達40萬兩。為權轉頹勢、新辟稅源，天啟年間(1621-1627年)，政府曾擬向典當行征稅。具體辦法是，按照典當行資本數額稅1/10，預計全國每年可收20萬兩。盡管此舉尚未實施，明王朝就土崩瓦解了，但典當行納稅問題卻已經提上了政府的議事日程。 <br />清朝入關執政後，國家迅即開征當鋪稅。據《大清會典》記載：&quot;康熙三年題准，當鋪每年納銀五兩&quot;。當時每年可征得11萬多兩，無疑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政府財政不足。雍正六年(1728年)政府又規定，見民間開設典當，均須領取&quot;當帖&quot;，即營業執照，並繳納&quot;帖捐&quot;，同時照例按年繳納當稅。清朝末年，當稅改為預支繳納。光緒十四年(1888年)，因河工需政府令各省每家典當行繳銀100兩，作為預完20年之稅；光緒二十年(1894年)，複因海防等餉，每家典當行又須捐銀200兩。除此之外，當稅稅額亦開始陸續提高，且各地還有許多陳規陋習。 </font></p><p><font face="Arial">民國初期，北洋政府也在當稅上打主意。1913-1925年，全國每年平均當稅預算為70萬元左右，其中山西、山東兩省，年繳數額約達三、四萬元。盡管當稅收入不多，但它畢竟已是政府一項不願放棄的稅源。 </font></p><p><font face="Arial">4．典當行是調節經濟的輔助部門 <br />古代典當行是特殊形式的信用機構，故常受到統治階級的倚重。封建國家有時還把它作為調節社會經濟發展、推行某種經濟政策的輔助部門加以利用。 </font></p><p><font face="Arial">經濟學常識告訴我們，通貨緊縮，必然造成物價下跌；貨幣貶值，肯定導致物價騰升。縱觀中國古代經濟發展，兩種情況往交替存在，且均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唐宋以來，貨幣的供求矛盾十分尖銳。一方面，由於商品經濟日益發展，特別是唐行兩稅法、明行一條鞭法，導致貨幣流通量急待增加。而另一方面，由於鑄造官錢缺銅，加之民間藏錢和毀錢改制器物之風很盛，又使得流通中的貨幣數額遠遠不能滿足需要，甚至出現&quot;錢荒&quot;。如唐建中初年(780年)，粟價鬥值錢一百，而到元和五年(810年)，則僅值二十錢，可謂暴跌，皆因通貨短缺所致。每逢此況，政府或采取措施強迫商人出錢易貨，以減少流通壅滯；或乞援於典當行，令其營運小額貨幣緩解乏錢局面。如清初鬧錢荒時，政府自乾隆九年(1744年)後，在鑄錢時加入少量黑錫，以防商人毀錢制物；同時，下令允許唐宋、元明各朝所鑄銅錢統統進入流通，但社會上錢仍不夠用。於是，政府便撥出一批銀兩，給當時北京城內外的六、七百家大小典當行充作資金，要它們千方百計收當，或兼營兌換業務，從而吸收民間手持銅錢送官局發賣，以便通過典當行所具有的能夠操縱錢價的力量，去穩定因錢荒造成的物價波動。 </font></p><p><font face="Arial">封建國家不僅靠典當行來對付錢荒，而且也利用典當行來推行政府的通貨膨脹政策。官錢私鑄，是中國曆代幣制的主要問題，也是中國曆代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私鑄之弊，在於偽造者不用足銅、好銅，致使貨幣減重、變質。而劣錢一經流通，商民為保本贏利，往往賣少收多，因而造成物價上揚，導致通貨膨脹。對此，曆代統治者或制定嚴刑酷法打擊私鑄偽造，或整頓幣制流通以圖調節經濟。然而，統治者每遇戰亂不已、民窮財盡的非常時期，卻實行大錢制度，即官錢提高面值、減少含銅量，從而節省鑄錢原料和鑄錢費用。此舉乃與私鑄殊途同歸之法。如王莽曾鑄大錢，企圖挽救西漢末年財政虧細；明未曾鑄大錢，旨在籌集軍費用於鎮壓農民起義。無獨有偶。清鹹豐年間也開始鑄造大錢。因鴉片戰爭耗去巨額戰費賠款，加之太平天國革命興起影響江南稅源卻增加軍費開支，致使國庫空虛，財政拮據，政府只得實行通貨膨脹政策。鹹豐三年，當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當千大錢相繼問世，一經流通，引起貨幣迅速貶值，市面物價飛漲。與此同時，政府還於當年發行官票和寶鈔，規定用於課稅及一切上繳之款。由於大錢、票鈔受到商民抵制，於是政府要求典當行負責協助推行。即利用典當行放款取息之機，采用強迫性的搭收搭付辦法，保證大錢和票鈔的流通。鹹豐四年，戶部侍郎、即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惟一提到的中國人王茂蔭就上奏提出：&quot;典鋪出入均格現鈔&quot;。但是，典當行在經營過程中，往往只吃進制錢(官鑄標准貨幣)，而拋出大錢或票鈔。據史料記載，直隸五團縣曾有典當行，對&quot;當物者以大錢贖當時不收大錢&quot;，並勾結官府&quot;反將用大錢之人責打，鎖押數月不放&quot;。另外，盡管平民&quot;所當之物反值數百文&quot;，典當行卻&quot;與以當百，當五十大錢數枚&quot;。如果要求付給制錢或搭配零錢，典當行不是&quot;以僅有大錢並無零錢為辭&quot;，就是拒絕收當，&quot;將原物擲還&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三、曆代典當法律制度簡介 <br />中國是封建中央集權制度曆史很長的國家，表現在法制方面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quot;重刑輕民&quot;，即刑法比較健全，民商法十分薄弱。因此，對於典當這種民事行為，中國封建社會時期曆代幾乎都沒有專門法規加以調整，而只是由散見於其他法規中的零星條款予以提及。這種狀況直到民國時期才開始改變。 </font></p><p><font face="Arial">1．先秦至隋代的典當法規 <br />中國西周時代已出現借貸活動，但局限於實物借貸。春秋戰國時期則不僅有實物形式的粟貸，而且有貨幣形式的泉貸，特別是高利貸開始盛行。對此，各諸侯國的統治者為富國強兵、穩定社會，曾頒令抑制高利貸，為貧民免去借貸本息。《管子&middot;輕重丁》篇載，齊恒公曾說?quot;&hellip;&hellip;願以為吾貧萌決其子息之數，使無券契之責。&quot;然而，由於當時並未有典當活動，故國家法規僅針對高利貸。 </font></p><p><font face="Arial">漢代的高利貸活動更加發展，並且與商業資本合為一體。如《史記&middot;貨殖列傳》所說：&quot;&hellip;&hellip;貫貸行賈遍郡國。&quot;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調控措施相繼出臺，法律規範趨於嚴格。《漢書&middot;王莽傳》載：王莽統治時期推行政府放貸，&quot;令市官收賤賣貴，賒貸於民，收息百月三(即月利率3%)&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北魏時期高利貸加劇社會兩極分化，迫使朝廷對高利貸加以禁絕，或采取強制性廢債措施。魏孝莊帝永安二年(529年)八月詔：&quot;諸有公私債負，一錢以上巨萬以還，悉皆禁斷，不得征責。&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南北朝時期，隨著高利貸的繼續存在，寺院財重，典當興起，貨幣借貸出現了新的方式和途徑，故爾政府關於借貸的相關法規理所當然地包含著對典當行為及典當業的調整和約束。 </font></p><p><font face="Arial">2．唐至元代的典當法規 <br />唐代的典當業比較發達，政府對典當機構--質庫的經營活動也予以制約。據《唐會要》載，武則天長安元年(701年)曾規定：&quot;負債出舉，不得回利作本，並法外生利&quot;。&quot;不得回利作本&quot;即不許按複利計算。對於放款月利率，唐玄宗開元十六年(728年)下詔：&quot;比來公私舉放，取利頗深，有損貧下，事須厘革，自今以後，天下負舉，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quot;朝廷還多次詔書屢禁自營官當，稱&quot;如聞朝列衣冠，或代承華胄，或職在清途，私置質庫、樓店與人爭利，今日已後，並禁斷。仍委禦史臺，察訪奏聞。&quot;而據《唐令拾遺》所載，唐代對典當業還有更加詳盡的規定：&quot;諸公私以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不為理。每月收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hellip;&hellip;收質者，非對物主，不得輒賣；若計利過本不贖者，聽告市司對賣，有剩，還之。如負債者逃，保人代償。&quot;這裏是說，以動產典當，交易自由，但月息上限為六分；典當期限再長，仍不得超過一本一利。同時，典當機構只有在利息超過本金時才可以向當地政府請求變賣質押物品受償，且變賣當物的溢價部分必須返還當戶。 </font></p><p><font face="Arial">宋代的典當業進一步發展，典當法規的內容也得到豐富。如《宋刑統&middot;雜律》指出：&quot;每月取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quot;。否則，按《慶元條法事類&middot;雜門》所稱：&quot;即系違法取利，自不合理索。&quot;此外，政府還立法鼓勵公營官當開展經營活動。如北宋王安石變法中的市易法規定，&quot;市易務在太平坊，隸都提舉司。召人抵當借錢出息，乘時貿易，以通貨財。&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與宋同時的金代，典當法規是大定十三年(1163年)出臺的，已如前述，堪稱是中國典當史上的一個裏程碑。 <br />金代的這項法律，其內容十分豐富。關於當金，規定按當物估值七成折價，即所謂&quot;許典七分&quot;，從而使官辦典當行有了統一的折當比例的客觀標准；關於利息，規定月利一分，即1%，從而比當時天下其他典當行&quot;重者五七分，或以利為本&quot;者要大為降低；關於當期，既規定比以往延長至二年，又允許展期一個月，從而比唐宋時期對當戶的苛求緩和了許多。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法律還專門提到當票的書寫內容，及當物滅失後須由典當行承擔賠償責任的問題，至於設專人管理典當行、每月向上申報實情、違法必究等規定亦頗有新意。 <br />這項法律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我國曆史上出現最早的關於典當的完備法律，一方面反映出金代統治者對本朝高利貸活動過於猖撅的一些限制，另一方面也在客觀上有利於促進封建社會典當業的不斷發展和完善。 <br />進入元代後，典當法規仍以諸法混合的形式頒布、但局部專項條款所在多有。《元史》載，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年)曾行敕令：&quot;民間貸款取息，雖逾期限止償一本息。&quot;另《元史&middot;刑法志》中規定：&quot;諸典質不設正庫、不立信帖，違例取息者，禁之。&quot;《大元通制》則規定：&quot;諸以財物典質，&hellip;&hellip;經三周年不贖，要出賣。或亡失者，收贖日於元典物錢上，別償兩倍，雖有利息，不在准折之限。&quot;由此可見，元代官方對典當雙方的制約和保護是十分明確的。典當行不得違例取息，當物毀損須賠償；當戶逾期不贖，將繳納相應利息，且在一定條件下由典當行對物進行變賣。 </font></p><p><font face="Arial">3.明清兩代的典當法規 <br />明清兩代是中國典當業發展的黃金時期，相關的法律規範得到同步充實和不斷完善。 </font></p><p><font face="Arial">對於典當利率，《明律》規定：&quot;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清初未入關時，政府從穩定社會秩序的目的出發，曾一度禁止和打擊典當業。如《滿文老檔&middot;太祖》卷載，努爾哈赤進駐遼沈地區後，下令?quot;諸申、尼堪的當鋪全部停止。如果典當給銀，邪惡的人將偷盜他人衣服，典當銀錢逃走。&quot;清代中後期，典當業重新得到支持和保護，但亦有一定限制。如政府依照明制，在《大清律例》中規定：&quot;凡私放錢債，每月取利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hellip;&hellip;若監臨官吏，於所部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不必多取餘利，有犯即杖八十。&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納稅，始於清初。清順治九年(1652年)稅例規定：&quot;在外當鋪每年征稅銀五兩，其在京當鋪並各鋪，該順天府酌量鋪面而征收。&quot;康熙三年(1664年)戶部規定：&quot;當鋪每年征銀五兩，大興宛平大行店鋪同，十五年定京城行鋪稅例，上等每年五兩，餘二兩五錢。&quot;這裏我們看到，惟獨京城典當行受到酌征或減稅的優惠待遇。 </font></p><p><font face="Arial">典當行領取營業執照，始於清雍正六年(1728年)。據《十通&middot;清朝通典》載：&quot;雍正六年設典當行帖。&quot;此處&quot;行帖&quot;，即為執照，亦稱當帖、典帖。當帖制度規定：&quot;凡民間開設典當，均須呈明地方官轉布政司請帖，按年納稅，奏銷報部；其因無力停歇者，繳帖免稅，當帖由各省布政司加蓋印章交與各州縣負責核發，一般均注明准許典當行合法經營的年限，定期更新換舊。凡不報官備案、私自設立典當行者，視為違法，故俗有&quot;公當私押&quot;之稱。 </font></p><p><font face="Arial">關於當物失竊、毀損，清代亦有詳細法規。《大清律例&middot;戶律》規定，當物被盜，損一賠一，&quot;無論衣服米豆絲棉木器書畫，以及銀錢珠玉銅鐵鉛錫各貨，概照當本銀一兩，再賠一兩；如系被劫，一兩再賠五錢，均扣除失事日以前應得利息&quot;。即少則賠償50%，多則賠償100%。但&quot;如賠還之後，起獲原贓，即與典主領回變賣，不准原主再行取贖&quot;。即典當行一方面雖負有賠償遺失當物之責任，而另一方面又享有變賣查獲贓物清償本息之權利。至於當物因火災水患等受損，《戶律》規定：&quot;凡典商收當貨物，自行失火燒毀者，以值十當五，照原典價值計算，作為准數，鄰火延燒者，酌減十分之二，按月扣除利息，照數賠償，其米麥豆石、棉花等粗重之物，典當一年為滿者，統以貫三計算，照原價值給還十分之三；鄰火延燒者，減去原典價值二分，以減剩分之數，給還十分之三，均不扣除利息。&quot;即一般當物出火險自行失火者加賠100%，贖當50元，給付100元；鄰火延燒者加賠100%，再減20%，贖當50元，給付100元。而粗重當物出火險，自行失火者加賠30%，贖當50元，給付65元；鄰火延燒者先減本金20%，再加賠30%，贖當50元，給付62元。 </font></p><p><font face="Arial">關於滋事圖財、人為致禍如監守自盜、故意縱火等，清代則從刑法角度予以制裁。《戶律》規定：&quot;如典商店夥人等圖盜貨物，或先有虧短，因而放火故燒者，即照放火故燒自己房屋，盜取財物，及凶徒圖財放火，故燒人屋各本律例從重問擬。 </font></p><p><font face="Arial">4．民國時期的典當法規 <br />民國初年至國民黨政府退出中國大陸這一時期，盡管中國的典當業不如明清兩代興旺，但典當法規卻是中國典當史上最為發達的。無論是在法規的性質、數量上，還是在法規的級別、層次、內容上，都遠遠超過了任何一個時代。 </font></p><p><font face="Arial">首先是地方性典當法規的相繼出臺。民國初期，各省關於典當的專門法規紛紛亮相，涉及的內容方方面面，對中國各地典業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 <br /></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55">(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8:2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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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臺灣當鋪的商業口號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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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俗話說幹什麼吆喝什麼，臺灣的許多典當行便是如此。它們有十分明確的經營宗旨，並且通常喊出響亮的商業口號。 位於臺北的貴人當鋪，向社會公眾亮出的招牌是：&quot;政府立案質借處&quot;，自稱&quot;金融便利商?quot;。另-家茂順當鋪，除堅持24小時營業外，還十分親切地向客戶招徠：&quot;來茂順，保證給您驚喜!&quot;&quot;您最安心的選擇!&quot; 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提高典當企業知名度、臺灣彰化縣的九九當鋪有一系列的商業營銷口號，抓人得很。如該當鋪稱：&quot;正大光明的當鋪，可信的心腹&quot;，又有：&quot;手續簡單，有求必應&quot;、&quot;低額利息、高額貸款&quot;等等，今廣大當戶倍感溫馨，百當不厭。 還有一家臺北的聯光當鋪，盡管它在臺南、桃園和新竹各開有一家分支機構，但使用統一的商業口號，叫做&quot;政府立案，息低保密&quot;。 那裏的嘉泰當鋪則說：&quot;政府立案，專業經營，合法利息，即時放款&quot;，給當戶吃了顆定心丸。 最有趣的要屬臺灣的中信當鋪，它不但發放質押貸款，滿足廣大當戶的融資需要，而且注意分析當戶在典當交易過程中的心理狀態，誠意解除其礙於情面的後顧之憂。如該當鋪這樣說：&quot;金錢三不便，皇帝也會欠國庫；周轉臨時失靈的朋友們，不用伯，我們隨時會為您解決困難的；既不要背負人債包袱，也免除精神上的壓力；何樂而不為呢?&quot;對此，另外一些典當行則遙相呼應。淡海當鋪稱：&quot;估價最高，安全保密，金額大小不拘，免費代客鑒定&quot;，揚泰汽車融資公司則說：&quot;放款迅速，當日撥放；彈性計息，可逐筆還款，節省利息；&quot;且當物保管&quot;安全可?quot;。 綜觀臺灣典當行的種種商業口號，使我們內地的典當業同仁頗受啟發。這就是，經營典當也要善於開拓，要有很強的市場意識和公關手段。否則，孤芳自賞，坐井觀天，等著別人向你借錢乘機宰一刀，永遠也別想把生意做大，還會壞了典當企業的名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face="Arial">俗話說幹什麼吆喝什麼，臺灣的許多典當行便是如此。它們有十分明確的經營宗旨，並且通常喊出響亮的商業口號。 </font></p><p><font face="Arial">位於臺北的貴人當鋪，向社會公眾亮出的招牌是：&quot;政府立案質借處&quot;，自稱&quot;金融便利商?quot;。另-家茂順當鋪，除堅持24小時營業外，還十分親切地向客戶招徠：&quot;來茂順，保證給您驚喜!&quot;&quot;您最安心的選擇!&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為了擴大市場份額，提高典當企業知名度、臺灣彰化縣的九九當鋪有一系列的商業營銷口號，抓人得很。如該當鋪稱：&quot;正大光明的當鋪，可信的心腹&quot;，又有：&quot;手續簡單，有求必應&quot;、&quot;低額利息、高額貸款&quot;等等，今廣大當戶倍感溫馨，百當不厭。 </font></p><p><font face="Arial">還有一家臺北的聯光當鋪，盡管它在臺南、桃園和新竹各開有一家分支機構，但使用統一的商業口號，叫做&quot;政府立案，息低保密&quot;。 </font></p><p><font face="Arial">那裏的嘉泰當鋪則說：&quot;政府立案，專業經營，合法利息，即時放款&quot;，給當戶吃了顆定心丸。 </font></p><p><font face="Arial">最有趣的要屬臺灣的中信當鋪，它不但發放質押貸款，滿足廣大當戶的融資需要，而且注意分析當戶在典當交易過程中的心理狀態，誠意解除其礙於情面的後顧之憂。如該當鋪這樣說：&quot;金錢三不便，皇帝也會欠國庫；周轉臨時失靈的朋友們，不用伯，我們隨時會為您解決困難的；既不要背負人債包袱，也免除精神上的壓力；何樂而不為呢?&quot;對此，另外一些典當行則遙相呼應。淡海當鋪稱：&quot;估價最高，安全保密，金額大小不拘，免費代客鑒定&quot;，揚泰汽車融資公司則說：&quot;放款迅速，當日撥放；彈性計息，可逐筆還款，節省利息；&quot;且當物保管&quot;安全可?quot;。 綜觀臺灣典當行的種種商業口號，使我們內地的典當業同仁頗受啟發。這就是，經營典當也要善於開拓，要有很強的市場意識和公關手段。否則，孤芳自賞，坐井觀天，等著別人向你借錢乘機宰一刀，永遠也別想把生意做大，還會壞了典當企業的名聲。</font></p>  <div class="more"><a href="http://lagfjja26.pixnet.net/blog/post/16903447">(Read More...)</a></div>]]></content:encoded>
      <pubDate>Thu, 24 Apr 2008 04:07: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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